作为文化遗产的图书馆
2018-02-28张朝李琛璇金洁
张朝 李琛璇 金洁
【摘 要】 图书馆既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文化遗产的本体。本文认为,作为文化遗产,图书馆的图书与建筑是其文化与场所的外在体现;图书馆所包含的收集、整理、典藏和服务等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保护和利用图书馆突出的文化遗产价值与意义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关键词】 图书馆;文化遗产;建筑;价值
文化遗产有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分,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他们都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文化财富。在传统意义上,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文物部门的职责,但随着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深化,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主体逐渐得到扩展。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以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其中的善本古籍和其他图书资料正是文化遺产的具体形式之一,而且图书馆建筑因时代变化,具有了更为丰富的文化价值,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科学认识图书馆与文化遗产的密切联系,对图书馆事业和文化遗产保护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图书馆“文化遗产”意识的发展
图书馆的“文化遗产”意识是随着图书馆事业和文化遗产事业不断发展、融合而产生的。
从国际图书馆学界对图书馆性质、功能的认知来看,图书馆日益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重要机构。1994年,国际图联(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在其《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指出“加强文化遗产意识,提高对艺术、科技成就与创新的鉴赏力”是公共图书馆的主要使命。2009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国际图联《多元文化图书馆宣言》获准通过,指导图书馆员在尊重文化特性和价值观的基础上振兴和保护文化及语言遗产。2015年12月,《国际图联战略计划2016—2021》明确将文化遗产确立为图书馆4大战略方向之一,倡议在2015—2016年通过建立专业化的全球保护中心、明确不同形式的内容收集和保护标准、降低灾难风险来保护记录性文化遗产。2017年5月,为呼吁各国政府强化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11.4条款(加大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及16.10条款(根据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议,确保公众获得信息,并保护基本自由)的支持,国际图联发布《图书馆保护文化遗产》(Libraries Safeguarding Cultural Heritage)立场声明,指出全球图书馆的核心工作是保存和保护包括电子资源在内的所有载体形式的文化遗产,并为下一代获得这些资源提供保障。至此,图书馆的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从文献型文化遗产拓展为对所有载体形式文化遗产的保护,既包括传统和历史的遗产,也包括本地和当代的留存。[1]
从我国图书馆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与实践来看,早在1981年,黄恩祝在《图书馆和文化遗产》一文回顾了图书馆对人类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认为“图书馆,是人类文化遗产最伟大的保卫者和继承者!”[2]近些年,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理论与实践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方允璋在《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文中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研究了图书馆如何收藏、保护、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3]
尽管图书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已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图书馆界对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利用较为欠缺。图书馆中的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在馆藏与馆舍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对于文化遗产理解的薄弱,过去对诸如善本文献、拓本等馆藏往往更偏重其文献属性,而忽视其物质文化内涵,重“字”远过于重“形”,忽视其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另一方面,我国许多图书馆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甚至已经成为文物保护单位,但相较其他文化遗产,图书馆建筑的关注度较低。因此,图书馆已经不单单是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构,更是完整意义上的文化遗产。
二、图书馆的“文化”和“场所”
“古代藏书楼和图书馆作为场所的主要功能是收藏和保存典籍;近代图书馆作为一个为读者服务的社会文化机构,其主要特征是藏用并重,既是知识的殿堂,也是民众的学习中心和教育中心。”[4]图书馆的功能随时代发展延伸越来越广,其服务功能更加突出,其所关联的要素也越来越丰富,尤其是技术的发展,图书馆所接触的要素已经不限于图书馆内部,如互联网将数字要素便捷的纳入图书馆当中,突破了传统的物质要素内容。
反观传统而纯粹的“图书馆”,图书和建筑是构成图书馆的基本物质要素,是图书馆的最直观的外观形态。即便当前数字图书馆蓬勃发展,其主要要素“数据”与“存储介质”也是图书馆物质要素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数据即为“图书”,存储介质即为“建筑”。图书和建筑作为图书馆的基本物质要素和外观形态,可以抽象为“文化”和“场所”。以此作为出发点,图书馆即为容纳“文化”之“场所”。
图书馆所容纳“文化”的具体形态是图书,而图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毫无疑问属于文化遗产。有的图书可以直接视为文化遗产,如古籍善本;而有的图书则可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如戏曲、民俗、民族志资料等。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图书都是文化遗产,但仅仅是目前我国图书馆所收藏的古籍善本的数量就已经纷繁浩杂,如国家图书馆就收藏了古籍226万册、善本26万册,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收藏古籍善本也均超过百万册。保护和利用这些文化遗产资源是图书馆目前的挑战之一,也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机遇。
作为容纳“文化”的场所,图书馆建筑在各种建筑中独具特色,许多图书馆都是地方或者大学的地标。更有一些图书馆已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成为了不可移动的文物。古代藏书楼如嘉业堂藏书楼、天一阁;近现代图书馆如和顺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北平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分馆文津楼)等均已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也不乏图书馆建筑,如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被列入西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虽然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图书馆建筑比例有限,但从长时段来考察,许多图书馆都有可能成为“文物”,既是时代的反映,也是图书馆功能与风格不断演变的见证。
从图书馆的基本要素来看,图书与建筑都有可能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图书馆与文化遗产密不可分,在探讨图书馆功能拓展的当下,回归图书馆本真,从图书与建筑角度,以文化遗产的高度重新审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或许能够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供新的血液。
三、图书馆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可以反映人類历史的诸多方面,其凝结了人类珍贵的智慧结晶,作为文化遗产的图书馆,更是展现文化遗产价值与意义的重要领域。
一般而言,文物的价值包含了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与科学价值,而作为文化遗产的图书馆,其同样也具备上述三个方面的价值。程焕文《图书馆的价值与使命》指出:“图书馆的价值主要包括资源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信息资源、空间资源、文化资源是图书馆资源价值的基本要素,自由与平等是图书馆社会价值的根本。”[5]图书馆的价值与其所包含的文化遗产价值相辅相成,资源价值是对图书馆本体资源的认知,社会价值是对图书馆与外部关系的认知;而文化遗产的价值既是对文化遗产本体资源的评价,也是对文化遗产与人类社会关系的评价。
图书馆成为一座城市、一所大学的“精神象征”是图书馆作为文化遗产的主要意义。吴建中《走向第三代图书馆》认为“图书馆是一个区域的精神象征,人们从图书馆就能感受到这一区域的历史底蕴、文化特点及社区精神,因此每一个图书馆都是独特的。”[6]作为文化遗产的图书馆恰恰是最佳的“精神象征”,其象征意义具有独特性与高度可识别性,人们对一座城市、一所大学所能联想到的文化象征中,图书馆占据重要地位,这种印象是图书馆在人们心目中对其文化遗产价值与意义的反映,如若图书馆缺乏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其与普通公共设施和建筑并无二致。
图书馆事业发展与整个社会密切相关,图书馆已不是单纯的图书馆,但图书馆的本真却是我们延展其功能的根本出发点,图书馆的文化遗产价值与意义是新时代图书馆自我变革的机遇,是推动服务型图书馆建设的一个突破口。
【参考文献】
[1] 李英杰.国际图联《图书馆保护文化遗产》声明解读[J].图书馆建设,2017(11)36-40+48.
[2] 黄恩祝.图书馆和文化遗产[J].江苏图书馆工作,1981(03)53-55.
[3] 方允璋.图书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D].武汉大学,2005.
[4] 许桂菊.作为场所的图书馆:再思考与展望[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4.32(03)44-49.
[5] 程焕文.图书馆的价值与使命[J].图书馆杂志,2013,32(03)4-8.
[6] 吴建中.走向第三代图书馆[J].图书馆杂志,2016.35(06)4-9.
【作者简介】
张 朝(1991—)男,汉族,陕西宝鸡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馆学、文化遗产学.
李琛璇(1975—)女,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馆员.
金 洁(1979—)女,汉族,陕西西安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图书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