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点燃河北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2018-02-28省政协委员王素君
省政协委员 王素君
一、我省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目前河北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1.2%,从国内看,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6.87%;从国际看,不及一般创新型国家水平(2.5%以上)的一半。
(二)科技型企业尚未成为创新主体。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只有7.61%建立了研发机构,其中11.52%开展了研发活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低,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仅为0.65%,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8.83%。企业创新产出水平低,2006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率一直徘徊在5%-8%之间,十年间仅提高了3.41个百分点,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5.0%。
(三)科技创新中“政”能量乏力。地方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占比较低,2016年,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73.18亿元,同比增加27.68亿元,增长60.84%,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仅为1.21%,与全国的差距一直保持在3-4个百分点之间。研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面连续三年下降,由2013年的36.58%持续下滑至2016年的23.63%。
(四)产学研稳定合作机制亟待建立。我省全社会产学研合作比率仅为3.9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85个百分点。全省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相对松散,创新资源的分享利用不足。
(五)科技创新产出质量水平偏低。我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2.11件/万人,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6.38%。
(六)高新技术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及其占比连年下降,2016年仅为6.21%,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5。
二、对策建议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相关政策的普惠性。一是简化申报流程,降低申报成本,优化申报条件,使尽可能多的企业愿意并且能够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同时防止政策溢出效应;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收集企业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的诉求与建议,促进政企信息对称。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政策的引导作用。一是将扩大财政科技支出作为刺激经济增长的战略投资。建立财政科技支出与经济增长的联动机制,把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纳入政府预算支出目标考核体系,实现财政科技支出的自然联动增长。二是创新财政科技支出方式。加强政策系统设计,保证财政科技支出政策与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的衔接;在财政政策内部,财政科技支出要与政府采购、税收等政策配合,对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于确需政府支持的一般性技术创新活动,主要采用“资金变基金”“后补助”及“间接补”等方式撬动各种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三)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统筹推进机制。推动地方政府、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引导全省产学研协同创新一体联动发展。二是破解制度瓶颈,形成产学研各主体协同创新促进机制。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推动实施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松绑机制,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推动有条件的向实体化运营模式转变,鼓励以项目实体运营、合资建立公共研发平台、引入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捆绑利益,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长效合作的新机制。三是明确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式创新、集群式研发,推动分散式创新向系统性创新转变,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
(四)组建科技创新新型研发机构,破解创新乏力困局。借鉴先进省份的经验,选择一部分产业创新核心企业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基于开放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组织实施新型研发机构试点示范工程,打造政府、产业核心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创新平台,以企业化运作、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模式,鼓励企业员工、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紧紧围绕重点产业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形成权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和壮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