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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 创新推进 以“四去四抓” 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2018-02-26李启全

西部大开发 2017年9期
关键词:村干部问责从严治党

李启全

近年来,石泉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过程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创新要上联天线、下接地气,实施措施务实管用,拿起来就能干”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在深入探究和把握基层管党治党规律的基础上,推出“四去四抓”工作法,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去“碎片”系统抓

石泉县委坚持将落实“两个责任”与推进党的建设统一谋划、统筹推进,探索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六大机制”。在工作内容上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在落实主体上涵盖县镇村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做到了全覆盖、无空白,系统抓、全面抓。

一是着眼于破解当前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探索建立了以落实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论坛、常态化教育培训、干部素质定期检测为重点的“能力建设机制”。

二是着眼于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提出了以“四为四好”(能为、敢为、善为、有为,品德好、自律好、实绩好、口碑好)“三重两优先”(重实绩、重公论、重基层,一线干部优先、考核优秀优先)选人用人导向和“推、看、询、议、察、决”六步流程为重点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三是着眼于破解当前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动力不足、担当不够、顾虑较多而不敢大胆千事创业等问题,探索推行了以保障权责一致、合理容错纠错、注重激励关爱为重点的“激励容错机制”。

四是着眼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探索推行了以细化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政治巡察、严肃问责追责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着眼于破解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阵地建设不规范、党员管理不精细、纪律监督不到位、组织生活不正常、作用发挥不明显、联系和服务群众不紧密等问题,提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1133”(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條主线”;抓好“五比五看”竞赛活动“一个载体”;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水平“三个提升”;做到纪律监督、作用发挥、激励关爱“三个强化”)总体思路,推行了基层党组织“六化”(支部书记职业化、党员管理精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纪律监督严密化、作用发挥制度化、基础保障长效化)建设模式,建立了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13N”机制(即县委常设1个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办公室,常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信息中心、县信访接待中心3个窗口体系,配套县镇书记民情“三本账”、民情直通车、干部包联、代办服务、信访包案、实施暖民、民意调查等N项工作制度),构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固本机制”。

六是着眼于夯实各级党建责任,探索推行了以责任清单、责任追究、述职评议、考核评价、形势研判、明察暗访为重点的“责任保障机制”。

以上“六大机制”,切中了基层从严治党要害,系统推进了党的五大建设,提升了管党治党科学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水平,真正把中央“全面”和“从严”的管党治党要求落到了实处。

去“粗放”精细抓

一是分类指导精准化。结合基层实际,对不同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作用发挥实施分类指导。主要是:在村级基层党组织突出脱贫攻坚和服务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突出社会治理,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突出“三个促进”(促进追赶超越、促进脱贫攻坚、促进为民服务),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突出“三个引领”(用党的先进理念思想引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文化精神,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非公企业职工和社会组织成员爱岗敬业、积极工作),在中小学校党组织突出“三个助推”(助推教育扶贫、助推师德师风建设、助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同时,结合“两学—做”学习教育,出台了《党员精准化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县党员分为“有职党员、骨干党员、年老党员、困难党员、流动党员”五类,分类建立合格党员标准,分层落实管理措施,实现党员管理精细化。通过因类施策、精准指导,有效解决了以往中心工作与党的建设“两张皮”“眉毛胡子—把抓”的问题。

二是责任落实清单化。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推行了“十个一”制度,即:全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初完善1次责任清单、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排部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汇报点评、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约谈、每年解决1批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参加或指导1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进行1次总结报告、每人如实记好1本纪实手册。统一印制了“十个一”纪实手册,对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履行“两个责任”提出了量化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全面覆盖、动态更新、过程留痕。

三是问责情形具体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两个责任、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不同工作特点,进一步细化了问责追责情形,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问责办法》《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问责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增强了党内问责的针对性。同时,印发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党员干部提醒(警示)、函询和诫勉等日常教育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程序的通知》,促进了党内问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2017年先后对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领域的5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是充实力量专职化。针对县直部门机构改革后领导职数减少以及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统派直管”后“驻”的优势有所削弱,导致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不深入、提醒教育不经常和主体责任落实走形式等问题,建立了县直部门从严治党专职委员制度,在20个政府部门党委(党组)各设置1名从严治党专职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协助党委(党组)“一把手”具体负责从严治党日常工作落实,确保主体责任日常落实有人抓、专人管。还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监督乏力等问题,扎实推进镇纪委直接监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改革,通过选优配强村监委会主任,实施阵地“六有”建设,实行业务垂直指导、工作垂直考核、薪酬绩效考核发放。

“去常规”创新抓

一是创新推行县镇书记民情“三本账”制度,切实增强党群千群血肉联系。针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不紧密、听取社情民意不充分、办理群众诉求不到位等问题,探索建立了县镇书记民情“三本账”(群众投诉举报台账、群众意见建议台账、群众利益诉求台账),通过发挥县委书记和镇党委书记批示督办的“权威性”,有效保障了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利益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落实,达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群众都满意”的效果。该制度推行以来,县镇两级书记累计受理各类民情民意事项731件,办结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为99%。

二是拓展信访民情直通车制度,实现群众投诉举报便捷化。针对信访投诉举报途径单一、基层偏远群众投诉举报不便捷等问题,县纪委变“被动等访”为“主动找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原“信访举报直通车”拓展为“信访民情直通车”,明确专人专车,采取跟集赶会接访、进村入户专访、田间地头巡访三种方式,不定期主动深入镇村和农户家中下访接访,做到“招手即停、有訪必接”,把监督举报平台搬到群众的“家门口”。对受理的信访问题实行分类建账、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跟踪督办,确保受理事项“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应”。该制度推行以来,共深入11个镇140余个村,接待来访群众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79件,其中投诉举报类89件,全部办结并回复,群众满意率达95%。

三是建立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带头公开制度,促使村干部不能腐。针对村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在加强党务、村务日常公开的同时,创新出台了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政策带头公开制度,按照“个人申报一组织审核一实施公开一抽查检查”的程序,每半年将村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民政救助、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10余项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公开1次,公开时间不少于6个月。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问责。2017年以来,全县11个镇161个村(社区)干部已带头公开事项961项,公开2174人次,查纠56人次,发现问题线索12件。同时,还制定公开了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明晰了村干部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建立村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制度,引导村干部不想腐。在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村干部予以表彰奖励的同时,针对村干部违纪违规受处分对其经济、政治、荣誉等方面影响不大,惩戒效果不佳等问题,对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的村(社区)干部,视其受处分档次,分别按10%、20%、30%、50%、100%的比例扣发其5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绩效补贴,同时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政治荣誉挂钩,对党风廉政建设受到“一票否决”的村,一年内班子不得授奖,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不得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录,使违规违纪村干部经济上受损失、荣誉上丢面子、发展上受影响,从而权衡利弊得失“不想腐”。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11个镇共扣发43名受处分村干部绩效补贴74456元,有效增强了纪律处分惩戒实效性。

去“顾虑”敢于抓

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赋权强责制度。针对领导干部权责不够对等、监督管理缺乏权威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障领导干部权责一致抓落实的暂行规定》和《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回管理办法》,在履行职责和抓工作落实过程中赋予县级领导、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问责建议权、调整干部建议权、退回庸劣干部建议权和紧急情况资源调配决定权,确保领导干部“能够抓、能够管”,有效促进了责任落实。如:后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谢某工作不担当、不负责,后柳镇党委根据该办法向县委提出了免职建议,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谢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务。该案例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强有力的教育震慑作用。

二是建立科级纪检干部“单考统管”考评机制。为解决基层纪检干部“三怕一难”(怕得罪人、怕丢票、怕差评,评优评先难)的思想顾虑,出台了《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科级纪检干部实行“单考统管”。主要是:单独考核,调整优化测评权重。将镇和部门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从全县科级干部考核中单列出来,由县纪委为主进行考核,同时按照“6211”的比例调整优化年度考核测评权重,弱化其管理监督单位干部考核测评权重,强化上级纪委和人民群众的测评权重,其中实绩评价占60%,领导评价占20%,人民群众评价占10%,内部评价只占10%,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弥补了内部评价权重偏大、被监督对象评价监督者的制度缺陷;统一管理评优名额。将全县科级纪检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不再占用所在镇和部门名额比例,使其“评优”不再受所监督单位“左右”,科级纪检干部优秀名额从年均5名增加到10名,尤其是镇纪委书记中每年至少有2名优秀名额,彻底改变了过去评优难的问题,增强了考核的合理性;单独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根据考核结果,单独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与县委建立的后备干部库有效衔接,配套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等制度,在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时通盘考虑、优先推荐,畅通“上”的路径和“出”的渠道,促使各级纪检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切实加强了纪委对纪检干部从提名到后期的教育、培养、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该办法实施以来,县纪委机关提拔重用交流13人,镇纪委提拔重用9人,树立了关爱厚待纪检干部的鲜明导向,激发了纪检干部的担当精神。

三是建立支持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千事创业机制。2015年以来,先后探索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千事创业的暂行办法》《石泉县党政干部激励、容错和否决暂行规定》,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因大胆千事创业受到诬告陷害、恶意炒作、打击报复等行为,对干部在严抓严管、推动发展中存在的无意过失予以容错免责。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及时细化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给有担当、敢碰硬的干部撑腰壮胆,切实打消其“怕被诬陷、怕遭报复、怕被问责”的顾虑,先后对11起问题予以容错处理,有效保护了党员干部千事创业积极性。

通过“四去四抓”工作的创新推进,旬阳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不但提升了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保障了“两个责任”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厚植了群众基础,激发了追赶超越内生动力。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71.43亿元,同比增长12.5%,获得全省“扶贫绩效考核优秀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在全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在党风政风民意调查中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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