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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结构交替现象对论元允准研究的影响

2018-02-25邓昊熙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论元及物动词句法

邓昊熙

(梧州学院外国语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一、引言

生成语法较为传统的观点认为动词词条的词汇-语义编码有足够的信息可使论元结构能直接进行投射。这类词汇-语义信息明确了动词可以带多少个论元。照此思路,不及物动词和及物动词的区别大致上就可以归结为动词是带一个论元还是两个论元。这样的属性在生成语法框架下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类似于“题元准则”那样的原则要求动词的论元在句法结构中得到表征,从而能解释动词的价位。动词的价位被看作是动词意义的一部分,而动词的意义至少部分地决定论元的实现方式。由此可见,在传统的生成语法看来,动词词条所包含的词汇语义信息与句法之间应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请看下例(摘自Lohndal[1]167):

(1)a.The horns sirened throughout the raid.

b.The police car sirened the Porsche to a stop.

c.The police car sirened up to the accident site.

一般说来,siren作名词用。但如上例所示,即便该词用作动词,语言使用者仍旧可以理解句子的意思。无可否认的是,动词的基本意思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虽然具体的意思可能会随着具体的句法环境而有所差别,即动词的语义会随着与其一起出现的论元的种类不同而发生改变。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上例也表明同一个动词可以与多个论元结构相容而保持其核心意思不变。本文把这种现象称为“论元结构交替”现象。请看下面其它例子:

(2)a.Peter broke the glass.

b.The glass broke.

(3)a.Tom gave the book to Mary.

b.Tom gave Mary the book.

(4)a.John sprayed paint on the wall.

b.John sprayed the wall with paint.

本文把例(2)称为致使交替(causative alternation),把例(3)称为双及物交替(ditransitive alternation),把 例(4)称 为 处 所 交 替(locative alternation)。论元结构交替现象其实反映了动词语义的灵活性或特异性。在英语中,有这种属性的动词不在少数。本文将从致使交替、双及物交替以及处所交替等三个角度来讨论动词论元结构交替现象对与句法-词汇语义接口密切相关的论元允准研究所带来的影响。

二、致使交替

Levin&Rappaport Hovav[2]指出,英语中有相当数量的动词有及物和不及物两种用法。这类动词的及物用法大致可以表示为“致使V不及物”。除了上面的例(2)以外,还有类似于下面例(5)的句子:

(5)a.Mary opened the door.

b.The door opened.

其中例(2a)和例(5a)大致上可以分别表述为“Peter致使玻璃被打碎”和“Mary致使门被打开”,而例(2b)和例(5b)则是同一个动词的不及物用法。这类现象被称为“致使交替”。Levin&Rappaport Hovav[2]认为应该区分产生及物和不及物动词用法的两个过程:一是由及物致使动词生成的词汇性的“去及物化”(detransitive)动词,另一个是由一些不及物动词生成的致使动词。现在文献中一般把有这两种用法的动词称为“作格动词”(ergative verb)。这类现象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它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于词汇表征属性以及这些属性与句法结构之间关系的理解。

英语有相当数量的动词能出现在致使交替中,其中包括bake、bounce、close、cook、cool、dry、freeze、melt、roll、rotate、shatter等等。汉语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例如,“张三开了门”和“门开了”,“李四打碎了花瓶”和“花瓶打碎了”等。这类现象为我们提出了以下两个问题:1.是否所有的不及物动词都有相应的及物用法?2.是否所有带致使意义的及物动词都有相应的不及物用法?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观察下面的例子可以推知,并非所有的不及物动词都有相应的及物用法:

(6)a.The boys and girls played.

b.*The relatives played the boys and girls.

(7)a.The heroin spoke.

b.*The director spoke the heroin.

(8)a.The audience laughed.

b.*The comedian laughed the audience.其实所谓的致使交替动词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同质的自然类。例如前面所提到的动词中就可以分为表示动作的动词(包括bake、close、cook、cool、dry、freeze、melt、shatter等)和表示状态改变的动词(包括bounce、move、roll、rotate等)。当然这个分类也并非泾渭分明,有的动词表示动作发生致使状态发生改变。此外,有的动词虽然也有致使交替的情况,但不能归为状态改变类动词。如表示发出声音和光线的动词和表示位置的动词。请看下例:

(9)a.Peter buzzed/rang the bell.

b.The bell buzzed/rang.

(10)a.They beamed/shone the flashlight.

b.The flashlight beamed/shone.

(11)a.Tommy hung the laundry on the line.

b.The laundry hung on the line.

况且,不同的动词进入致使交替的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别。例如,表示改变的动词一般能进入致使交替。例(9)-(11)表明有些表示发出声音和光线的动词能进入致使交替,但有些则不能,例如glitter和sparkle就不行,burble和roar也不行。表示位置的slouch和loom也不能进入致使交替。由此可见,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动词的不及物性不能保证它能出现在致使交替中,即便该动词带有“改变”的语义也不能确保它有致使交替。

现在来看第二个问题,即是否所有带“致使”义的及物动词都有相应的不及物用法。答案同样是否定的。例如,动词cut或kill都带有致使义,但它们都没有不及物用法。与此类似的动词还包括slice、carve、murder、assassinate等。

(12)a.Jimmy cut the bread.

b.*The bread cut.

(13)a.The hunter killed the tiger.

b.*The tiger killed.

其次,创造类动词有时也会被描述为“致使某事物产生”。但这类动词也不能进入致使交替中。例如:

(14)a.Bob wrote a letter.

b.*A letter wrote.

(15)a.The worker built another house.

b.*Another house built.

再次,一般说来,后缀-ize和-ify可以被看作带有“致使”义。但一些以这类后缀结尾的单词没有不及物用法。例如:

(16)a.The farmer homogenized/pasteurized the milk.

b.*The milk homogenized/pasteurized.

(17)a.Luis humidified his apartment.

b.*His apartment humidified.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以后缀-ize和-ify结尾的动词是有不及物用法的。例如:

(18)a.Clark solidified the mixture.

b.The mixture solidified.

(19)a.The cook caramelized the sugar.

b.The sugar caramelized.

与前面讨论的第一个问题类似,动词词义是否带有“致使”义与该动词能否进入致使交替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总的说来,动词的及物性以及它自身是否带有“致使”义都不能保证该动词有致使交替用法。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动词的致使交替呢?

Levin&Rappaport Hovav[2]47假设,相关动词恰当的词汇语义表征和一组连接规则可以预测出动词进入致使交替的能力。其中,连接规则用于决定一个谓语动词论元的句法表征。据此,他们提出词汇表征的两层性:第一层是词汇语义表征,它是动词意义中与句法相关各要素的表征,以谓词分解的形式出现;第二层是词汇-句法表征层或论元结构,它编码动词论元的句法表达信息,词汇-句法表征通过连接规则从词汇语义表征中推导出来。

既然致使交替动词可以带一个或两个论元,那么在决定这些动词词汇语义表征时就必须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这类动词究竟是一价动词还是二价动词?换句话说,致使交替现象对论元允准所带来的影响就是,如果是由动词的价位来决定论元是否获得允准的话,那么论元获得允准就应该表明动词具有相应的价位。而致使交替现象恰好说明动词的词汇语义信息无法确定动词的价位。论元如何获得允准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动词包含怎样的词汇语义信息问题。

三、双及物交替

双及物交替现象是双及物结构研究的其中一个焦点问题,它主要涉及双及物结构不同变体形式之间的交替以及影响交替的成因分析。这里所谓的双及物变体形式主要是指在有的语言中,双及物结构具体可以体现为(介词)与格结构和双宾语结构。就双及物结构不同变体形式之间的交替而言,学界讨论得最多的当属英语双宾语结构和与格结构之间的交替问题。很多关于双及物结构的研究倾向于假设类似于give那样的动词带一个述谓结构作为其补足成分;该述谓结构表达的是带宾格的直接宾语和带与格的宾语之间的领属关系,而述谓结构的中心语是动词have的某种抽象形式。例如,Harley[3]50认为英语相关结构中,述谓结构的中心语是一个抽象的介词PHAVE,如下(20a)所示;而Pesetsky[4]35则认为是一个抽象的谓词G,如下(20b)所示;Beck&Johnson[5]则认为是抽象的动词HAVE,如下(20c)所示。这三种观点其实都认为受事论元是某个抽象成分的补足语。

(20)a.…CAUSE[PP John[PHAVE a book]]

b.…give Mary[G a book]

c.…send[HAVEP John[HAVE’HAVE a book]]

在上述思路看来,英语的双宾语结构表达致使性领属关系(即施事论元致使目标/接受者论元拥有客体/受事论元),而介词与格结构表达的是致使性位移关系(即施事论元致使客体/受事论元向目标/接受者论元移动)。因此,双宾语结构和与格结构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两者分属两种不同的结构。Harley[3]52把英语中的to看作是PLOC,如下(21a)所示。Pesetsky[4]36把述谓结构的中心语看作是to,如下(21b)所示。Beck&Johnson[5]在一定程度上是对Larson[6]观点的回归:他们把客体/受事论元和目标/接受者论元分别看成是V的标志语和补足语,如下(21c)所示。

(21)a.…CAUSE[PP a book[[P-LOC to]John]]

b.…give a book[PP to Mary]

c.…[VP a book[V’send to John]]

但是这样的思路(至少)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说动词give在句子John gave a book to Mary中带有致使性位移的含义,那么为什么句子John gave a book there不合法呢?如果说动词的语义在双及物结构变体形式的交替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便引出了双及物交替研究的另外一个焦点问题。

双及物交替研究另外一个焦点问题是探讨不同类型的动词在双及物交替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对于该问题的探讨尤以Rappaport Hovav和Levin的研究为典型代表。正如Levin[7]46观察到的那样,有些动词只有与格结构形式,而有些动词只能使用双宾语结构而没有相对应的与格结构。例如:

(22)只能进入与格结构的动词

a.具有拉丁语词源的一些动词,如address、broadcast、 contribute、 deliver、 donate、 explain、introduce、narrate、portray、submit等;

b.“ 说 ”类 动 词 ,如 announce、communicate、declare、propose、reveal、say、state等;

c.表示说话方式的动词,如babble、chant、croak、groan、mumble、rumble、squeak、yell等;

d.表示带有特定方向的“放”类动词,如drop、lift、lower、raise等;

e.表示“实现、执行、满足”的动词,如credit、entrust、furnish、issue、leave、present、provide、serve等。

(23)只能进入双宾语结构的动词

a.“收/付费”类动词,如 bet、bill、charge、save、spare、tax、tip等;

b.“任命”类动词,如 acknowledge、consider、deem、elect、imagine、nominate、report、want等;

c.“起名”类动词,如baptize、christen、dub、label、make、name、pronounce、style、term、vote等;

d.“宣称”类动词,如 assume、believe、confess、declare、fancy、find、presume、profess、prove、suppose、think、warrant等;

e.其它动词,如 accord、ask、bear、deny、envy、refuse、wish等。

除了上面所提及的动词类别限制以外,同一个动词的不同词汇语义也会对双及物交替现象产生影响,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请看下例:

(24)a.Sarah fixed a drink for Peter.

b.Sarah fixed Peter a drink.

(25)a.Sarah fixed the air-conditioner for Peter.

b.*Sarah fixed Peter the air-conditioner.

例(24)和例(25)都涉及同一个动词fix,但在双及物交替现象上存在明显差异。这主要与动词fix不同的语义有关:在例(24)中,动词fix表示的是“提供、准备”的意思,可以有与格结构(即例(24a))和双宾语结构(即例(24b))交替的情况出现;而例(25)中的动词fix则表示“修理”,只能有与格结构一种形式。按照Jackendoff[8]196的思路,则可以理解为fix a drink表示一个“创造”的过程,即drink并非事先存在,而fix the air-conditioner则表示air-conditioner已经事先存在。他认为只有制作类动词(如make)、表演类动词(如sing)、处理类动词(如buy)以及准备/安排类动词(如peel)能进入双及物交替现象当中。基于这样的分析,Rappaport Hovav&Levin[9]进一步指出,在英语中,类似于give、lend、offer那样的表示领属关系转移的动词只有致使性领属关系,而只有类似于send那样的动词才会有不同的含义,从而能有双及物交替现象。

不过,像Rappaport Hovav和Levin那样把双及物结构所表达的语义及其差异全部归因于动词词汇语义的做法仍然值得商榷的。下面以由for引入的间接宾语为例进行说明。

(26)a.John cooked a meal for Mary.

b.John cooked Mary a meal.

(27)a.John painted a room for Mary.

b.?John painted Mary a room.

(28)a.John watched a television program for Mary.

b.*John watched Mary a television program.

显然,光靠动词本身是无法解释上述三例中b句在接受度上的差异的。而且正如Allerton[10]指出的那样,当上例(26)中的a meal换成her meal,例(27)中的a room换成her room后,没有介词的句型b的可接受度也随之下降:

(29)?John cooked Mary her meal.

(30)?John painted Mary her room.

由此可见,虽然动词的词汇语义确实在对于双及物交替现象中变体的选择上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单靠动词语义本身仍不足以为我们提供全面的解释。与上面的致使交替现象稍有不同的是,一般认为双及物动词后面应该带有两个论元。但这两个论元以何种方式出现则无法只由动词本身的词汇语义信息完全决定。换句话说,与致使交替现象类似的是,论元如何在句法表征上获得允准不是一个单纯的动词包含怎样的词汇语义信息问题。

四、处所交替

文献中对处所交替现象讨论较多的动词包括spray、load等,如下例所示:

(31)a.Peter sprayed the paint on the wall.

b.Peter sprayed the wall with paint.

(32)a.Richard loaded hay on the truck.

b.Richard loaded the truck with hay.

不难看出,类似于spray和load那样的动词可以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句法结构当中:动词的其中一个域内论元可以实现为直接宾语,而另外一个域内论元则以目标或处所的方式出现。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类动词与其他也能带两个域内论元但没有交替现象的动词截然不同,如下例所示:

(33)a.Tom covered the paper with sand.

b.*Tom covered sand on the paper.

(34)a.Tom poured water into the bottle.

b.*Tom poured the bottle with water.

这表明只有一部分动词存在处所交替现象。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动词的何种词汇属性能使相关动词有相应的交替形式?此外,在例(31)的两种变体形式中存在解读上的差异:一般说来,实现为直接宾语的论元作为一个整体被解读为受到动词所表达行为的影响。例如(31a)的解读是,所涉及的全部油漆都被喷到墙上(虽然无法得知墙是否全部被油漆所覆盖);而例(31b)的解读是,墙已经全部被油漆所覆盖(但无法确认油漆是否全部被用完)。所以第二个问题就是,类似这样的解读差异应该如何解释?第三,这样的处所交替也对句法-词汇接口提出了问题:同一个动词何以能有两个不同的论元结构?

这里主要讨论什么样的动词能进入相应的处所交替。乍看起来,有处所交替现象的动词要求有“被放之物”(locatum)和“放之处所”(可能是一个容器,或者是一个平面等等)。但这其实并不是动词有处所交替的充分条件。例如,动词pour要求有“被放之物”和容器,但它不能出现在with变体当中,如下例所示:

(35)a.Mary poured water into her bottle.

b.*Mary poured her bottle with water.

反过来,有的要求带有“被放之物”和“放之处所”的动词可以出现在with变体当中,但却没有相应的处所变体,如下例所示:

(36)a.*Mary coated berry icing onto the cake.

b.Mary coated the cake with berry icing.

Pinker[11]58对有处所交替现象的动词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他把处所动词分成了两大类:以内容为导向(content-oriented)的动词和以容器为导向(container-oriented)的动词。前者必须强制性地带有“被放之物”论元,而“放之处所”论元则可有可无;相反,后一类动词则要求强制性地带有“放之处所”论元,而“被放之物”论元则可有可无。请看下例:

(37)a.Tom piled the books(on the shelf).

b.Tom piled the shelf*(with books).

(38)a.Tom stuffed the turkey(with breadcrumbs).

b.Tom stuffed the breadcrumbs*(into the turkey).

在对动词进行上述分类的基础上,Pinker认为这两大类动词中均有能出现在处所交替中的成员,也有不能出现在该类交替中的成员。对以内容为导向的动词而言,有处所交替的成员包括:

(39)a.表示在平面上强有力的接触和物体位移同时发生的动词,如 smear、smudge、spread、rub等;

b.表示在水平面上垂直放置的动词,如heap、pile、stack等;

c.表示力作用于物体上,导致物体沿弹道轨迹运动的动词,如splash、spray、inject、sprinkle等;

d.表示物体散布式运动的动词,如seed、scatter等。

而不能进入处所交替的以内容为导向的动词则包括:

(40)a.表示由于重力作用而使物体发生移动的动词,如dribble、drip、pour、spill等;

b.表示在一个维度上可以延伸的柔软物体缠绕在另一个物体上的动词,如coil、chain、spin、whirl等;

c.表示从一个实体内部排出的动词,如spit、vomit、exude等。

就以容器为导向的动词来说,有处所交替的成员包括:

(41)a.表示物体被强制性挤压到容器中的动词,如pack、cram、jam、stuff等;

b.其大小、形状或种类由容器的用途(而非容器的几何形状)来决定的物体被放到容器中,从而能完成其基本功能的动词,如load、stock等。

而没有处所交替的以容器为导向的动词则较多,包括:

(42)a.表示在表面上完全覆盖的动词,如bandage、blanket、cover、pave、tile等;

b.表示把某物添加到处所上,致使处所发生美学或性质变化的动词,如adorn、burden、garnish、soil、stain等;

c.表示物体与固态的、液态的或膜状介质同延的动词,如interlace、lard、soak、drench等;

d.表示物体对自身所处之物的自由移动产生阻碍的动词,如block、choke、clog等;

e.表示物体分布在表面的动词,如speckle、spot、bombard等。

按照Pinker的观点,从总体上说,以内容为导向的动词主要是明确施加于内容的具体方式(如作用力的种类或者是客体移动的方向);而以容器为导向的动词则用于明确添加材料后所发生的状态变化。Pinker进而认为动词能否进入处所交替取决于两方面因素。首先,如果目标论元越是容易被解读为经历了变化,那么该类行为就越倾向于把目标论元理解为交替中的参与者(实现为受事)。第二个因素与动词具体的内容有关。Pinker指出,以容器为导向的动词不仅要明确容器内所发生的变化,而且还要明确所发生的变化是什么。而以内容为导向的动词则不仅要明确物质向处所的移动,而且还要明确移动的具体方式是什么。所以,能交替使用的以容器为导向的动词不仅要明确容器发生的变化,还要明确物质移动到某个处所的方式。同理,能交替使用的以内容为导向的动词不仅要明确物质移动的方式,还要明确某个处所经历的某种变化。

从这两方面的因素不难看出,Pinker较为依赖于题元角色,他的基本假设是题元角色是动词词汇表征与其句法投射之间的中介。换句话说,Pinker的分析主要还是从动词的词汇语义信息出发。但是即便如此,Pinker的研究仍不能解释上面提及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即如何解释处所交替变体之间解读上的差异以及同一个动词何以能有两个不同的论元结构。

由此可见,与上面所提及的两种交替现象相似,处所交替现象也牵涉到动词的词汇属性和动词论元结构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在传统生成语法(特别是管约论)框架下,这样的关系是通过投射原则来体现的:该原则保证动词的所有词汇属性从一开始就被编码在推导当中,动词的投射通过每个动词所确定的题元角色(如施事、受事、受益者等等)来实现。但是上面的论元交替的例子对投射的观点提出了不小的挑战:是否每个动词都包含有两个词条分别用于确定不同的题元角色并与不同的句法结构相联系?或者是每个动词只有一个词条且只与一个结构相联系,其他结构均是推导运算的产物?

五、结语

综上所述,研究者们对于论元结构交替现象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语义来对动词进行分类,并试图弄清楚论元结构交替来源于何种语义类别。但是正如Marantz[12]指出的那样,尽管有很多研究试图通过语义类别的划分来描述出现在不同句法结构中的动词如何能体现出系统性,但同一个动词能出现在多种结构中所反映出来的灵活性对这种希望能通过动词分类来处理论元结构交替现象的做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交替现象很自然地让我们得到以下的推断:论元结构并非完全投射自动词的词汇语义信息。因为如果论元结构真的只是动词词汇语义信息完全的直接反映,那么动词词汇语义信息就会限制论元以少数特定的句法形式表征出来。但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所以一个自然的问题就是:在多大程度上论元结构投射自词条中所包含的词汇语义信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便引出了目前生成语法框架下论元结构研究的两大思路:投射论(projectionist)和(新)建构论((neo)constructionist)。对于这两种思路的分析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但是,论元在句法中的实现(允准)方式是当今句法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特别是生成语法目前已经进入最简方案研究阶段,如果假设在句法和词项中均编码有词汇属性就会显得冗繁复杂,不符合经济性原则。同时,以合并为基本操作手段的最简句法运算模式认为合并可以自由施用的。因此,该操作也就肩负着把论元引入到句法运算当中的重任。但在运算推导中得到允准的论元不可能是无限制的。这就在自由施用的合并操作与有限制的论元允准之间产生了冲突和张力。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合并操作和论元允准问题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我们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张力,为句法推导中的论元允准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研究思路,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探索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句法运算模式,从而推动句法理论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合并操作和论元允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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