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收费:垃圾处理步入新时代
2018-02-24
2018年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上提出了创新点: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收费机制。
看到这个消息,很多人可能很惊讶,以后扔垃圾要收费了。其实,垃圾费在很多城市已经收了很多年,只不过收取方式比较“隐蔽”,很多人并没有感知。所以,发改委这次说的应该是“按量收取”,即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原则是“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
计量收费已是大势所趋
垃圾收费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设立了很长时间了,而中国自2002年《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发布后就全面开征起了垃圾处理费。
十几年来,国内城市的垃圾收费基本上都是费用固定、按户计征(通常包含在财产税、自来水费、物业管理费中,有时会随水费或煤气费等征收)。按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固然简单易操作,可只按户不论具体垃圾排放量、扔多扔少都一样的收费模式,弊端也很明显。这种粗放的收费模式既导致市民缺乏足够的垃圾减量动力,也会产生少排者补贴多排者的现象。也就是说,这无益于垃圾源头减量,也有失公平。当下很多城市垃圾问题严重,也跟这不无关系。
垃圾计量收费其实只是为了贯彻一个简单的原则:谁污染谁付费。正因如此,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很多成员国的许多城市,都早就实行了垃圾计量收费。像德国,起初也是按居民住房面积收取垃圾费,后来为了垃圾减量与付费公平,就推行了垃圾计量收费,按垃圾桶大小及清理次数等来计算。美国部分州和州下属城市也实现了垃圾计量收费,如在新泽西、明尼苏达,垃圾得用专门垃圾袋装好或贴上垃圾标签才有人回收,而垃圾袋和标签都得花钱买;若市民参与垃圾回收,扔垃圾费用可打折。日本则做得更精细,在日本大多数自治体地区,除了电器和大型垃圾要购买垃圾处理票付费以外,生活垃圾的收费方式有单一计量收费、超额计量收费、累计计量收费、定额收费等五种。
曾飽受垃圾问题困扰的台北,1996年起实施“垃圾不落地”——街头不再设置垃圾桶,改由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台北设有多条垃圾回收专线,每天在固定时间,按照固定线路开行,市民等车到来,再分类投放。小区内也不设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居民必须在家里对垃圾进行粗分类,不分类则会被拒收或被处罚。大家也可以举报不守规矩的人,如果证据确凿举报者还可分得一定比例的罚款,据说有的“垃圾检举达人”能够因此而年入过百万,甚至还成立了专门的检举公司。这些政策的实施,形成了“多扔垃圾多出钱”的垃圾收费机制。
大陆有些城市也在摸索垃圾计量收费:早在2007年,北京市市政管委就选取了几个小区启动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工作,2015年还出台相关意见,明确要在未来5年使各类废物“能分类、收得全、可再生、全处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2012年12月,有南京媒体报道,南京酝酿垃圾按量收费政策;2017年8月,厦门开始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
在这方面,走得较远的是广州。2013年广州曾启动垃圾计量收费试点,试点小区垃圾按体积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是:有物管小区按桶计费,35千克桶收6元;无物管小区按袋计费,大袋0.5元一个。还将试点工作分为宣传组织、定时定点投放、计量收费、监督管理、计量收费常态化五个阶段。
垃圾计量收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在我国很多城市正遭遇“垃圾围城”之痛的情况下,又是种“刚需”。纵观各地垃圾分类减量成功案例,除了民众素质,都离不开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
这些年垃圾分类卡在哪
事实上,我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已有十多年时间。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拉开了垃圾分类收集的序幕,但从整体效果来看,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分类推广仍然未能真正深入百姓生活。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前处置的重要环节,是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和减小环境污染的关键。经济学家说,废塑料填埋难降解,不仅污染地下水,还会永久性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垃圾混在一起焚烧,可能释放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染,给公众带来健康风险。不仅如此,生活垃圾分类还可以提高后续垃圾处理效率,降低处理难度,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抓手。比如,将热值较高的可燃成分进行燃烧发电,提高热效率;将易降解的有机物质分选出来进行堆肥处理,提高堆肥效率和质量等等。
居民分类意识仍然偏低
生活垃圾分类执行了这么多年,但在不少地区执行并不尽如人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居民分类意识仍然偏低。我国居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达90%,但能够参与并比较准确完成分类的人群只占总数的20%左右,能长时间坚持的人更少。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都较低,导致收集到的“分类垃圾”还是混合垃圾,制约了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其实在这些年的城市创建中,人们在扔垃圾过程中可以做到垃圾装袋,定点投放到垃圾箱,但也基本上是垃圾一袋装。很多人觉得垃圾分类太麻烦,没有那个闲工夫。有时即便是在家做了简单分类,可发现环卫人员还是把所有的垃圾都装进一辆车运走了。
从事环卫工作的工作人员对此深有感触:“不是不想分类运走,实在是代价太大。不少居民垃圾分类做得不到位,或者不知道怎么分,或者压根儿就不分。如果用三种不同的垃圾清运车运输,成本太高。”现在看来我们身边的垃圾分类,即使部分居民做到了源头分类,环卫企业也做不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最终只能“殊途同归”,进而影响居民分类投放的积极性。
管理机制没有理顺
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哪个环节掉链子,都会前功尽弃。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还是“两张皮”。有资源价值的废品通常被散布于城市的“拾荒大军”回收,生活垃圾主要由环卫系统的“正规军”负责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有街道、居委会、物业,垃圾清运和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再生资源的回收有环卫参与的,也有专门从事回收的新型企业参与;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由环保和卫生部门负责。目前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机制没有理顺。
理顺管理体系之外,管理理念更应该跟上。再生资源行业也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专家指出政府应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还应鼓励社会资本、专业化企业参与到垃圾处理的具体环节中。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再生资源行业由市场主导、垃圾处理行业由政府主导的“两张皮”局面。
另外,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约束政策,强力推动和强制执行不够有力。在缺乏有效规范和制约的情况下,只靠宣传、劝导等软措施,生活垃圾分类仍然难推进。因此,加强法律制约,也需跟上发展的步伐。
厨余垃圾仍未分离
我国居民生活垃圾有一個突出特点,厨余垃圾占比较大、含水率高、易腐烂发臭。厨余垃圾热值偏低,在焚烧时需要添加助燃剂,不仅导致焚烧成本增高,而且不利于焚烧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在许多城市,由于源头未分类,大量的厨余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一同被填埋或焚烧,不仅无法获得最佳效果,还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专家认为,在以焚烧为垃圾处理主要方式的地方,首先需要将厨余垃圾从居民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
目前各地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多样,但是根本上是两种分类方式:一种是三分法,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另一种是四分法,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也就是在三分法的基础上再分出易腐垃圾。各地分类方式的差别,主要是对可回收垃圾的细分方式不同,例如把玻璃、废旧纺织品、电子废弃物、大件垃圾等单独分出来。
专家建议,对我国现阶段来讲,分类应该相对简单一点,然后再逐步做细。根据我国垃圾含水率高和可生化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目前最迫切的是把含水量高的“湿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分出来。第二类必须要分出来的是有害垃圾,比如锂电池、灯管、药品等,降低后续处理的危险性,改善焚烧运行安全性,减少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