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党章:中国共产党建设的鲜明底色
2018-02-23计会云
●计会云
党的十八大以来,注重党章建设,发挥党章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基础性、根本性、指导性作用,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鲜明特色和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当选为总书记之后公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即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文章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总书记提出了党章的“三个根本”: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总书记关于党章建设的新思想新论述,不仅彰显了党章在中国共产党建设实践中的基础性地位、在中国政治生态运行逻辑中的引领性作用,而且有力地指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建设理论在新时代的重大丰富和发展。
一、根本准则:党章在党的建设和发展中的基础地位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章程,以保证全党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行动上的统一,具有最高党法的效力。它是衡量一个政党的性质、走向、成熟与否的最关键最重要因子。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凝聚了中国共产党97年奋斗的思想和理论结晶,纳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治国治军的新鲜有效经验,体现了新时代党的重大判断、重大创新和重大战略,规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中国共产党进入新时代自身建设和治国理政更趋成熟稳定的标志性文献。
从制定程序来看,党章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整体意志,拥有最高效力,是最高权威和普遍规范。列宁说过,党章是以全党名义所确定的党内“共同法律”和“最高法典”,是“一致通过的组织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制定修改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法定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由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央委员会负责解释的,因此被通俗地称为党内根本大法、党内宪法和母法。
从承载内容来看,党章涉及的都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问题。现行党章由总纲、十一章55条构成,实现了“五个明确规定”: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因而党章对确定党的建设的方向、目标、战略部署、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甚至发展进程都具有决定性、长远性、根本性影响。
从所处地位来看,党章作为最高权威的党内基本法,作用相当于国法体系中的宪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内法规有七种表现形式、四个效力等级,其中党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党章之下是准则、条例,还有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这些法规都是党章这个党内“母法”的“子法”。2012年6月以来我们党的历史上启动了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性清理工作,其废、改、立的根本依据就是党章,都是为了落实和细化党章要求,从而贯彻党的意志、统一党的思想、组织和行动。
从发挥作用来看,党章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基础性支柱,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党内关系。正确处理好党内关系,是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条件。党章通过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职责、党员的权利义务来实现调整党内关系的功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党内正常秩序。二是指导党的工作。党的工作一刻也少不了法规作为依据,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否则就可能导致无效率、低效率甚至混乱。有了完善的党章,才有可能立起四梁八柱,形成与之配套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运转有序、执行有力的有机生命体。三是严明党的纪律。党章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的权利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旦违反党章,就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从而保证党的纯洁和行动统一。
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在全党形成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良好局面,切实把党章要求贯彻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根本引领:党章在中国政治生态逻辑中的指导作用
从中国现实政治运行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党章不仅是立党之根,还是执政之基。我们党坚持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相统一,党章的总纲中,关于党的奋斗目标、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等,构成了基本内容规范和逻辑结构,并在国家宪法法律制定、大政方针部署、党和政府的执政行为中发挥着方向性指导性作用。
从党的历史和党的事业发展来看,一部党章史就是一部鲜活的党史国史。中国共产党97年来带领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与党章的建设和指导密不可分。党每前行一步,总是及时地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判断方位,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成为全党根本遵循,使党章推进党的建设、进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同步发展。每当党章中党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时,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顺利向前,反之就会遭遇失误和曲折。革命战争年代如此,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亦如此。历史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不仅关系党的建设,还关系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成败。“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同志反思“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从而充分肯定了党章的引领作用。
从中外政治现实运行的逻辑来看,中国共产党党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中发挥着独特的指导作用。由于历史、文化、国情等方面的不同,中外政治生态运行差异巨大,各国执政党的党章对政治运行实践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就西方国家而言,进入资本主义以来,“三权分立”国家制度确立,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争夺中利益结盟,组成政党。资产阶级政党通过选举、轮替,实现政治谈判、利益妥协和权力分赃,用钟摆效应共同维护资本主义统治秩序。所以体制内各政党间没有国家前途命运之纷争,没有意识形态之根本对立,执政党掌握的是“三权分立”下国家机器中的部分权力,甚至出现行政与立法、总统与议会、中央与地方分属不同政党的局面。表面看来其政治运行是“国家和政党分离”,国家建立在前,宪法高度认同下,政党运行在后,一般政党党章不需要充分的总纲,甚至只有“章”而没有“纲”,主要用于阐明政策主张、谋划选举、约束成员,对国家事务直接影响较弱。但剖开表象应该看到,西方政党作为权力分赃的手段、统治的工具,共同在维护宪法、国体、意识形态上起着基础性稳定性作用,无论哪个政党上台,治国理政换汤不换药,都是在维护着资产阶级的统治利益。从中国政治运行来看,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遭遇家国破碎的历史悲剧,引进政党制度的首要使命是推翻封建王朝,再造现代国家,改变民族沉沦的命运,所有政党之争都首先是国家前途命运之争、国体政体之争、意识形态之争,所有政党的党章都必须首先对此做出回应。因此作为脱离半封建半殖民体系的后发国家,政党政治普遍具有“(现代)政党先于(现代)国家”“政党和国家同构”的政治运行特点。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解放,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其创立和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全面全部的领导权。通过法定途径程序把党章转化为宪法法律法规,由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带头贯彻落实,推动政权运行,成为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承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不是部分领导、间断领导、轮替领导,而是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和手段,更是带领人民的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国家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党章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
从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来看,党章是宪法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从形式上看,党章属于“党规党法”,不是国家的法律文件,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从实质内容特别是从其发挥的规范性作用来看,党章是制定宪法的重要渊源,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思想理论基础和价值导向作用。党章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一规定直接转化为宪法的重大原则。实践中,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章的合适内容及时上升为国家宪法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每次修订党章后,党中央都及时提出宪法修改建议,把党章中已经确定的且经过实践证明其正确的规范上升到宪法法律高度,纳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做出制度和工作安排。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理论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新修订的宪法就把这些成果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思想指导、行动纲领。可见“我国宪法与党章的思想理论基础是一致的,本质属性是同一的,内容是相互衔接和共融的”。因而,在我国执政实践中,党章对保障宪法和法治的实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指导性作用。
三、根本依据:党章在中国共产党建设实践中的重要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强调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使我们党实现了革命性锻造,开辟了管党治党新境界。
一是以党章为明鉴,唤醒党员党的意识。党的意识是党员对党的认知和敬畏,是身份意识、信仰意识、归属意识、纪律意识的综合体现。党的意识首先来自于党章意识,即党员对党章的科学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长期以来,由于党内生活中忽视了对党章的学习、重温,学习也不够系统、连续,导致不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党章党纪意识淡漠,缺乏起码的敬畏之心,“自由落体”、肆意妄为,以致犯下大错。作为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来“唤醒”党章意识,是党建实践的一个很好创造,可谓抓住了根本的根本。让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员身份,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严格要求自己,讲规矩、守纪律。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完善党内制度体系。随着时代发展,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制度短板日益凸显。制度治党,就是要以党章为根本,按照党章确定的基本原则、要求、任务,建设完善的党内制度体系,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根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经过5年努力,“将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研究来龙去脉、探究理论源头,组织制定修改11部党内法规”。《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显示,1978年以来中央制定的767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另有42件作出修改。目前已制定修订了一批党内基础性关键性法规,基本形成了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2018年2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提出,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修正案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堵塞制度漏洞,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法规制度质量明显提高,执行力明显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
三是以党章为原则,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新修订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是对我们党长期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归其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使党的领导成为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关于“党的领导”,党的文献早有论述,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独创性发展。比如,“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上,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体现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上,“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体现在全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从严治党”“自我革命”的战略布局中,使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成为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
四是以党章为依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治党必须正本清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之成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习近平强调:“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制度修订、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等,都把党章高高举起,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入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防止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重点关注“七个有之”问题,反对党内两面派两面人,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坚决防范各类政治风险。用“四个意识”去衡量,紧盯“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态度和政治方向,通过巡视监督执纪问责,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使严肃的党内生活成为常态,党员干部通过严格的主题党日活动补课充电,思想受洗礼,灵魂受触动,言行受约束,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走向治本,从“拔烂树”“治病树”到培育健康“土壤”、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转变。
五是以党章为遵循,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习近平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其一,必须尊崇党章,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其二,必须落实党章要求,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通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其三,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老虎”“苍蝇”一齐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抓住重点领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其四,必须把党章党规中的纪律要求具体化,扎紧制度笼子,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党纪处分,强化刚性约束,守住纪律底线,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其五,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抓住每一个节点,言出纪随,驰而不息、寸步不让,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其六,必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抓手,管住绝大多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其七,必须改革党内制度,牵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运用好巡视巡查这把“利剑”,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用人关,构建预防、监督、查处、追责并重的干部监督制度链条等等。
新时代党的建设实践表明,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践行党章,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理论的鲜明底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引领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发展,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管党治党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