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条件与要求
2018-02-23海南省教育厅
□ 海南省教育厅
随着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和旅游业快速发展,研学旅行在青少年增长见识、陶冶情操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其社会需求也迅速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好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旅游委决定联合开展省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各地现有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教育能力,并运行良好、在地区和业内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资源单位。主要分以下5大板块: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申报条件
1.运营良好。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一年以上,交通便利,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国家或有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优先考虑。
2.主题突出。围绕上述5大板块,以科技、文化、历史、革命教育、体育、生物、影视、动漫、探秘、拓展等为特色,具备至少一个主题,体现研学与旅游的有机结合。
3.课程丰富。能够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目标明确、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有不少于10项的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与互动项目,配有体现寓教于乐功能的儿童专用设施和研习交流场所。
4.服务规范。能够落实专门机构、人员、制度负责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工作,公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内部管理到位,能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环境整洁、卫生良好。配有从事科普教育的专业人员,有系统的课程资源介绍,有符合中小学生需要,契合课程设置的专业讲解人员。
5.安全有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订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近3年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6.政策优惠。针对不同性质的研学旅行群体,给予研学旅行者提供特殊的价格或服务优惠。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
2.市县推荐;
3.现场考核;
4.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旅游委(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组织指导做好申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各申报资源单位同时报送结合自身特点设计的课程方案一式三份。包括课程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课程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收费管理、评价反馈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3.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旅游委(局)要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对省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的引导、鼓励和支持,积极发挥研学旅行在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