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突发性事件中网络谣言治理

2018-02-22翟敏

新媒体研究 2018年21期
关键词:网络谣言

翟敏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突发性事件爆发时,谣言会借助网络迅速扩散。网络谣言泛滥,势必引起公众恐慌,激化社会公共危机,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社会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如何治理突发性事件中的网络谣言,是各界一直在关注的问题。文章以近两年的突发性事件为例,从政府、媒介、公众三个层面指出防控谣言的措施与方法,做到正确防控网络谣言,有效引导舆情。

关键词 突发性事件;网络谣言;谣言防控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21-0066-02

1 研究背景

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8年6月,国内网民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57.7%,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6.63亿,58.6%网民使用线上政务服务[1],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互联网已经在方方面面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互联网构建出来的“万物互联”的传播模式,为每位社会成员赋权,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被充分调动,社会公众意见在互联网平台得以畅通的交流和表达,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滋生大量网络谣言。

近年来,各类突发性事件层出不穷,当一些突发性事件刚一出现,随着民众对信息的需求剧增,一方面,网民通过互联网参与公共事务讨论,抒发自己的意见,同时互联网就突发性事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舆论引导和舆情回应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真相未明之时的不实信息搭载上互联网之后呈“放射状”传播,少数造谣者也趁机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再加上突发性事件中,虚假谣言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传播和转发,导致相关部门对谣言的管控也变得更加艰难,政府花费很多人力物力辟谣,却很容易因为谣言丧失公信力而陷入“塔西佗陷阱”。因此,本文选取近两年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突发性事件为切入点,研究网络谣言在突发性事件中的生成原因,以期对有效治理网络谣言蔓延具有重要意义。

2 网络谣言的成因

2.1 政府回应滞后与“真相”缺位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之时,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正处于剧增期。如果在此期间政府未能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回应,公众期望尽快获得信息的心理与信息供应不及时之间产生矛盾,在讨论和传播事件信息时难免猜测和议论,这时信息环境就会陷入一种“真空”的状态,势必造成谣言滋生。例如2017年“红黄蓝”事件,网上爆料到处理结果公布之间足有6天时间,这期间有关部门都未曾发布相关信息,导致了网络谣言在滋生后疯狂地传播。谣言研究之父奥尔波特在他的谣言公式中指出,当某个事件非常重要而相关“真相”信息模糊不清或缺失时,谣言随之产生。“红黄蓝”事件涉及公众极为关心的教育问题,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度极高,这就首先满足了谣言公式中事件重要性的要素,此时已经具备了谣言发生的可能性。

2.2 媒体道德失范,缺乏监管机制

突发性事件中,有些媒体一味追求时效性忽略信息的真实性,传播信息不经验证,不加核实,导致了虚假信息的泛滥。例如在2018年“王凤雅”事件中,网友爆料王凤雅妈妈杨美琴“诈捐”“用女儿的救命钱给儿子治病”,媒体未经采访核实直接转帖,加速了网络谣言的传播,使杨美琴成为舆论风暴的焦点,面对众人指责。此外,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因其低门槛、互动及时等特性吸引了众多网民参与公共事件讨论,但微博、微信以及互联网论坛的爆料信息多为不实谣言,微信群和朋友圈疯狂传播这些谣言,使谣言不断蔓延和升级,而微博微信平台却难以有效监管。

2.3 网民媒介素养不高,缺乏理性

媒介素养即人们面对媒介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生产能力及思辨反应能力[2]。在容纳海量信息的互联网时代,国内网民的媒介素养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在信息“井喷式”增长和无限传播之时具备辨别网络谣言和真实信息的能力,这就需要网民具备高度而精确的信息筛及选识别能力。突发性事件中舆论被推向高潮,一方面是因為普通网民的受教育程度良莠不齐,自身缺乏对谣言的辨别能力;另一方面,舆论领袖的误导推动,更是导致了普通网民开始跟风相信谣言而纷纷开始质疑相关部门,突发性事件的关注度和热议度随之达到顶峰,网络谣言的舆论环境已万事俱备。

3 突发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理措施

3.1 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首先,目前国内法律法规涉及谣言防治的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多部法律,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3]。但因互联网发展迅速而法律创立滞后,使网络造谣者频频钻法律漏洞,肆意制造谎言,为祸网络,而互联网的匿名性使造谣者难以及时惩处。因此,明晰虚拟网络中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边界,完善网络谣言涉及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范,非常必要且紧迫。其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多渠道、反复地公布信息。高公信力的政府以及真实的信息可以对谣言起到制约的作用,突发性事件发生之后,政府应利用多种媒介如政务微博等途径及时、准确、全面公布相关信息,发布调查进程及结果,消除负面影响,建立良性的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

3.2 媒介严守“把关人”角色,疏解舆情

在互联网海量信息的特点下,信息的传播不应该单纯地追求速度,媒介更应该严格把关信息,坚决履行“把关人”的职责,将信息的筛选工作做好。各大媒介在突发性事件中应该发挥职业素养,快速地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筛选,尽可能快地核实突发性事件中的各类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只有这样,媒介才能保证突发性事件中信息的真实性。与此同时,媒介还应引导网民理性看待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突发性事件中,网络谣言肆意传播,可能会引发极端情绪化的负面舆论,进而导致“群体极化”现象。因此,作为公众的获得信息的渠道,媒介在突发性事件中应起到带头的作用,引导网民们理性看待问题。

3.3 网民要提升自身媒介素养,保持理性,主动辟谣

荷兰学者克罗斯在奥尔波特谣言公式基础上加入了“批判意识”这一因素,认为谣言的流通量=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受众判断能力[4],指出一旦人们的辨别能力低下就容易被谣言所蛊惑。当下,突发性事件刚一发生,搭载高度发达的互联网,短时间就会产生层出不穷的信息浪潮,网民更应提升自身媒介素养,保持冷静思考和判断能力,理性看待突发性问题,才能具备一定的谣言甄别能力,理性地转载和发布信息,防止自己成为传播谣言的媒介或者被谣言所影响。同时,意见领袖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对舆论引导发挥着主导作用,是网络辟谣的一大中坚力量。

互联网“勾连一切”的传播模式为公众提供了通畅的意见表达平台。海量信息在互联网上爆发式的传播,一旦被谣言利用借以傳播,会造成巨大社会轰动效应,扰乱社会秩序。当重大突发性事件出现之时,网络谣言的传播会煽动公众情绪,使公众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产生怀疑,加大政府管理的难度。因此,治理网络谣言绝不能仓促而成,只有重视并及时处理网络谣言,才能破除网络谣言带来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才能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网络谣言的治理,不但需要政府提高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度,及时公布信息,还有赖于媒介严格把关和正确的论引导以及广大网民媒介素养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络谣言的治理工作做到最好,遏制网络谣言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8-08-20].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808/t20180820_70488.htm.

[2]赵丽,张舒予.媒介素养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基于教育学、新闻学与传播学CSSCI(2012—2013)来源期刊数据[J].电化教育研究,2015(5):18.

[3]翁士洪,顾佩丽.公共突发性事件中微博谣言的机制与治理——以H7N9事件为例[J].电子政务,2015(10):15.

[4]王倩,于风.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谣言传播公式的改进及其验证:基于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的新浪微博谣言分析[J].国际新闻界,2017(11):49.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界2018年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社交媒体环境下政策传播中的舆论误读与引导”(2018Z066);陕西理工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网络空间中公民政治认同研究”(SLGKY2017-32)。

作者简介:翟 敏,陕西理工大学文学院教师,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网络舆论。

猜你喜欢

网络谣言
多层面相上网络谣言的悖论特性及长效治理
网络谣言之刑法研究与完善
网络谣言传播现象探析
微信公众平台传谣的民事侵权责任探析
危机事件中网络谣言的理性追责问题
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界定与产生的概述
网络谣言的产生、传播与对策
网络谣言治理亟需“四位一体”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