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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传播
——以“香港占中事件”为例

2018-02-22张爱玲焦若薇

新闻研究导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人民网群体性突发事件

张爱玲 焦若薇

(新疆财经大学 新闻与传媒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1)

一、相关概念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概念,笔者综合参考相关学者和业内人士的权威解释,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求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实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事件。[1]本文所选案例“香港占中事件”就在该概念范畴之内。

二、“香港占中事件”的特征

(一)聚集性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一个特征就是具有一致或相近利益的人聚集在一起的状态。[2]“香港占中事件”通过大量的人群聚集给政府和社会施加压力,对社会经济、市民生活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从而达到目的。

(二)情绪化

这是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群体心理特征。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相互之间通过心理暗示、互相感染,具有明显的情绪“同频共振”特征。[2]发起者以他们提出的所谓“真民主”“真普选”的象征观念,联合信仰这些观念的人,利用他们的情感,从而将这种刺激转化为行为,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作用于真实环境。

(三)冲突性

此类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矛盾和利益诉求,绝大多数事件参与者在利益问题上与对方持对立态度,这就很容易在事件中造成语言冲突,或上升到行为冲突。在“占中”活动中,警方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被迫使用催泪烟和胡椒喷剂执法,双方不断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场面一度混乱。

三、“香港占中事件”报道分析

笔者主要以人民网和环球时报关于“占中”的报道为例,对它们的报道数量、内容和立场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报道数量

在事件发生的79天时间里,人民网主站总共有1429篇相关报道。这些报道传播范围极广,分布在国内外49个频道中。详细记录和报道了事件从发酵到扩大、持续以及最后清场结束的全过程。在2014年9月28日,该事件发生后5个小时的时间段里总共就有15篇报道,报道及时、迅速。这些全面、及时的报道让受众了解最新事态进展和各方的态度、立场,还提供观点的依据,充分表现出对受众知情权的尊重。

“占中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同时也对该事件进行了大量持续的报道,总计563篇报道,主要是相关的消息和评论,也表现出了对事件的高度关注。

(二)消息源

从消息源来看,环球时报的消息源过于单一,主要是香港本地媒体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另外还少量采用了专家、相关人士的言论。而人民网的消息源则比较丰富,除了香港媒体和香港特区政府之外,还有相关当事人如参加“占中”的学生、维持秩序的警察以及市民等各个层面的人士,报道平衡、客观、全面,更容易让受众相信、接受。

(三)选题

随着事件的发展,人民网不仅就事件展开了大量的现场报道,呈现最新的事件发展情况,同时也分析了事件对香港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影响。搜索“政治”“经济”“民生”这3个关键词,相关报道就有236篇,充分反映了“占中”给香港政治、经济等方面带来的严重影响。但环球时报的报道则集中于对“占中事件”的政治原因等方面的挖掘,相比人民网,其只有几篇报道比较笼统地报道了“香港占中事件”对于经济、民生的危害,并且现场报道也很少,无法满足大陆和国外受众了解具体情况的需求。

(四)新闻语言

人民网主站关于“占中”的报道大多数都使用浅显、平实的语言记录新闻事实,便于读者接受。例如,2014年10月1日的一篇评论中就用到了流行语“伤不起”,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又如在2014年10月5日的《在法治共识下推动香港未来发展》一文中:“‘占中’活动,不过是以少数人的私意与肆意来对抗多数人的公意与民意,走向了民主和法治的反面。”其中的“私意与肆意”用了谐音改字的修辞手法,而“少数人”和“多数人”、“私意与肆意”和“公意与民意”形成对比,一语中的指出事件本质。同时,人民日报的公众号发表《美英媒体透过“占中”看到了什么?》,以普通人的视角看待国外媒体对“占中”的报道,弱化对外宣传色彩,让受众从情感方面更易接受。[3]

环球时报的部分文章同样也采取了较为柔性化的传播方式,如在2014年10月24日的《王晶:我不能眼看“占中”毁了香港法治》中,王晶指出:“对‘占中’,我观察了很久,看到的是破坏法治、撕裂社会。大部分传媒和部分人士,一味偏颇地攻击警方。”王晶在香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导演,将他的看法报道出来,容易引起情感共鸣,收到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五)立场

作为我国的两大主流媒体,一致对“占中事件”的非法性定性,统一口径,设置新闻议程,坚定地表明立场,具有很好的舆论引导力。

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连续4天发表评论员文章,表明对该事件的态度。“占中”不是沟通,“占中”就是对抗,损害香港作为国际化商业大都会的声誉,伤害广大港人的切身利益和根本福祉。[4]报道多采用反对“占中”一方的观点,同时报道“占中”事件的恶劣影响、各界的反对以及香港社团的反“占中”抗议等新闻。

从环球时报发表的数篇社评来看,反对“占中”的呼声也显而易见,并预估这场非法运动只会以失败告终。例如,2014年11月4日的文章《“占中”剩下一只疲惫但狡猾的尾巴》中说:“越是败局已定的时候,‘占中’积极分子们越会集中精力保护他们的一己私利。”

四、传播策略

(一)多方消息源

通过分析,发现这人民网和环球时报在消息源的采用上还有所欠缺。比如环球时报有近2/3的消息源都是来自当地政府和香港本地媒体。两家媒体把主要的关注点都放在了政府、专家等方面,对于参与事件的学生、普通民众、网络媒介的报道却不是很多。这样的报道方式很可能使受众认为有所隐瞒,不是全面的信息,会降低可信度,境外媒体有可能借题发挥。因此,在选择消息源方面应注重平衡、多元化,既符合新闻客观性,也满足了大众的知情权与表达权。

(二)议程设置与柔性化表达

媒体可能无法影响大众怎么想,但是可以影响大众想什么,如何去想,可以说传媒如今处于形成社会舆论的中心位置。[5]主流媒体在一致认定其为非法时要表明立场,谴责这种不法行为,同时报道此次事件对香港经济稳定带来的破坏性影响。在表达方面,采取大量普通人的视角看待“占中”事件的柔性化传播方式弱化了对外宣传色彩,重视媒体的“软传播”唤起的情感共鸣。

(三)借力社交媒体

南振中曾经提出,在当下中国存在两个舆论场。[6]一个是机关报、国家电视台、通讯社等“主流媒体舆论场”;另一个是互联网的“民间舆论场”。[7]

“占中”活动自开始到清场结束,香港民间反对、谴责“占中”的声音不断。在不同的社交网络中,网民开始思考引发“占中”事件的多方面原因、发起者的目的以及当地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并在网络上自发抵制“占中”香港明星的行动,如微博、微信上传播大量真实感人的故事,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议论“占中”给香港社会带来的危害,传递香港民间社会的理性之声。

五、结语

哈佛大学的约瑟夫·奈伊指出,新闻、广告、娱乐等通过传媒进行传播的形式是一种“软力量”,它实际上代表着国家对信息的控制和运用能力。[8]目前,我国媒体已经认识到自身在传播政治事件、国家形象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1] 刘瑞.群体性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对策研究——以德江、瓮安事件为例[D].郑州大学,2010.

[2] 王来华,陈月生.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基本含义、特征和类型[J].理论与现代化,2006(05):80-84.

[3] 高宪春.对外传播讲好中国故事的“五化”原则[J].中国记者,2015(06):104-105.

[4] 赵永刚.新闻报道中的国家修辞策略——以人民网主站关于“占中”的报道为例[J].青年记者,2016(05):34.

[5] 唐佳梅.负面新闻的对外传播策略思考——以典型突发公共事件为例[J].科学经济社会,2010(01):166-169+176.

[6] 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347.

[7] 王漱蔚,李晓楠.自媒体环境下的民间舆论场研究[J].今传媒,2015(11):11-13.

[8] 邱凌.软实力背景下的中国国际传播战略研究[D].复旦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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