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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农村产业融合对策研究※

2018-02-21张红军张国宝

武汉商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蚌埠农产品农民

张红军 张国宝

(安徽科技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一、农村产业融合

农村产业融合源于信息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在信息产业不断与其他产业交叉融合的进程中,出现了农业与生物、信息等产业及农业子产业间边界重叠、融合发展的新形态。基于农业与其他产业快速融合发展的实践,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1996)提出了“第六产业”的概念,即农村产业融合的理论雏形。在我国,2015-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已成为“农民增收新模式”。学术界对于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也不断深入。首先,从内涵界定上:马晓河[3](2015)认为“农村产业融合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姜长云[4](2015)指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以农村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表征,以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结果。”其次,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路径上:韩一军[5](2015)认为应“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生产要素跨界配置,优化农产品产地生产力结构布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李小静[6](2016)则认为应“加大对农村科技和资金的支撑以创造良好的农村三产融合环境,以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为基础以探寻各具特征的融合形式”。

二、蚌埠农村产业融合概况

(一)蚌埠农业现状

蚌埠是皖北重要的农副产品、商品粮基地和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具备发展农业的有利的地理及气候条件。2017年,蚌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47.2亿,其中农业182.63亿,占比52.60%;林业11.46亿,占比3.30%;牧业108.33亿,占比31.20%;渔业34.72亿,占比10.00%;农业服务业10.07亿,占比2.90%。与2010年相比,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呈现了-6.56%、1.17%、4.20%、0.07%、1.12%的变动(见图1),农业在整个大农业产业中仍占绝对主导地位,牧业次之,林业、渔业占比较低,农业服务业严重偏低(数据源于蚌埠市农林委《蚌埠市农产品品牌发展情况报告》)。从增速来看,2010-2017年蚌埠农、林、牧、渔、服务业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97%、15.86%、12.30%、9.0%、17.86%,农业增速平稳,渔业增速最快,林、牧、服务业则呈现了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图1 2010、2017年蚌埠农、林、牧、渔、服务业在大农业中占比

2017年蚌埠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9.05万公顷;其中,小麦面积24.8万公顷,稻谷面积11.19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5.94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0.18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7.12万公顷(数据源于《蚌埠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年,除棉花、水果、禽蛋外的农产品产量均保持增长势头(见表1)。

表1 2017年蚌埠全市主要农产品产量及增速(单位:万吨)

多年来,蚌埠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目前初步形成了以怀远糯稻产业、五河环沱湖优质超级稻产业区为代表的粮食产业,怀远县、淮上区、五河县沿淮蔬菜产业,以怀远石榴为主的水果产业,以固镇县亿只肉鸡和百万只肉羊产业以及怀远县肉牛和百万头美味猪为重点的畜牧业产业,以五河等县区为支撑的水产养殖业的良好的农业产业发展格局。

(二)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现状

近年来,蚌埠结合市情、农情积极开展农村产业融合的实践探索。从沿淮“渔-稻共生”到五河县“农牧渔”结合的农业内融合,从固镇县的“种养加一体”的“农工”融合到以沱湖渔乡体验、龙子湖休闲观光为代表的“农旅”融合,蚌埠农村产业融合方式不断创新。从融合规模上看,融合企业实力日益提高,截至2017年末,蚌埠拥有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7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4家、市级46家;同时以金融服务为保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对接会,对接经营主体28家,签订合作意向近千万元;以主体培育为导向,已设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重点支持食品加工项目、食品加工园区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大项目的发展(数据源于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报道)。初步形成了以“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循环农业,以粮油加工、肉制品加工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业,以特色旅游乡镇、农家乐为代表的休闲观光农业共同构成的农村产业融合格局。

(三)蚌埠农村产业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1.全域资源整合不深,融合方式落后

蚌埠各县区农业及农村资源禀赋各具特色,但由于资源整合及开发规划不够精深,出现融合模式、农产品开发同质化的问题,如生态休闲农业打造方面,很多地方都停留在观光或采摘环节,旅游产品档次较低,未深入满足游客多层次需要。加之普通小农户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信息获取不畅,导致生产趋同、产品竞争力差,农民难以从农村产业融合中获得更多收益。虽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企业+农户”的生产模式被大力推行,但这一模式并未真正将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开发相融合,这种模式下农户只管生产,企业只管加工,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卖的难”、“卖的贱”的问题,但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的困局。

2.农产品价值链短,产品附加值低

在政府的牵头下,农机、工商、质检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配件的销售,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维修网点,着力营造一个有秩序竞争的维修行业环境,确保我县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农产品价值链是一条涵盖产前供应,产中生产,产后加工销售的完整价值链。产前需要了解农产品供求信息,提高农产品的议价能力;产中生产是价值创造和价值集成的基础,但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的兼业小农户的经营模式,农民处于农产品价值链的最底端;产后加工销售环节将农产品转化为人们消费需求或二、三产业需要的产品,农产品实现了价格的飞跃,成为农产品价值增值的关键环节。蚌埠农产品种类丰富,拥有全国最大的紫花苜蓿种植基地、奶牛养殖基地,华东第一的湖羊养殖基地,白莲坡的贡米、沱湖的螃蟹、怀远的石榴、王庄的花生花更是远近驰名。但蚌埠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只有3个,省级农产品品牌虽有90个,但知名度不高。以王庄花生为代表的很多特色农产品仍处于初级产品销售阶段;以怀远石榴、白莲坡贡米为代表的一部分产品具有了一定的品牌效应,但停留在初加工阶段;虽然近年来引入了现代牧业、中粮生化等大型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但品牌粮油、品牌糯稻、肉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加工还处于较低水平,特色农业远未形成蚌埠农业支柱,农业发展利润外溢问题突出。

3.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规模偏小,竞争力弱

当前,蚌埠农村劳动力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2017年,蚌埠乡村从业人员168.9万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90.14万人;截至2018年6月,蚌埠家庭农场数量20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889个(数据源于蚌埠市农林委《蚌埠市农产品品牌发展情况报告》)。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小,全市入社农户尚不及一半,运作程序还不规范,联系农户有限,服务半径小,带动能力弱。农业服务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从业人员少,营业收入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大部分服务型小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企业融资能力不强,不少企业生存周期较短,对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三、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的模式选择

(一)农业内部型融合—增加农业发展效益

传统大农业中,各子产业相互分割,资源利用率低,生产中的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利用,生产要素难以在其间合理流转及优化配置。农业内部型融合鼓励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及农产品精细化率;以循环经济为导向,优化农业结构,通过种养循环,农牧、农林、农副结合整合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率、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从而提升农业价值链,增加农业发展效益。当前蚌埠农业拼资源消耗、拼农资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还未根本改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2016年蚌埠在安徽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强度中排在第二位,排放强度达到141.53kg/hm2,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95.16kg/hm2,已经成为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的优先控制区。[7]因此,蚌埠要首先挖掘农业内部融合的空间,打造循环农业以降低农业污染排放,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及效益。因此,首先在养殖业、牧业发达地区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合理消纳种植业秸秆等生产废弃物,实现养殖业、畜牧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土壤肥力;其次,在林业资源及沿淮、沿湖等水域资源丰富地区推行“林下经济”、“渔稻共生”等融合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最后,在纯种植业地区,推行粮经饲“混种套作”的生产模式,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

(二)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提高农民农业利润链收益份额

当前,我国农业利润链中,农民承担的成本最高,所得利润却最低,以肉鸡产业为例,承担了80%-94%的成本的养殖户只能获得总利润的11%-30%[8]。产业链延伸型融合以农业生产为中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上游的生产资料供应以及下游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延伸,延长农业产业链及价值链,提高农民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将农业发展中外溢到城市的工作岗位及产品附加值留在当地,增加农民在产、供、销各环节的收入,从而提高农民在农业利润链中的收益份额。因此,蚌埠应大力扶持农民组织加工合作社,发展农民自己的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一二产业融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农村生产服务业,打造物流、仓储、销售、包装、保险等领域的农民产业融合主体,促进一三产业融合,进一步延长产业链;着力培育“产供销一体化”、“农工贸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农业全价值链。截至2017年底,蚌埠已有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4家,市级46家,农村产业融合主体构建依然任重道远。

(三)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型融合—开拓农业发展新动能

在耕地资源刚性约束的条件下,通过农业及农村内部产业融合增加农民收入的潜力是有限的。而农业与其他产业交叉型融合以农业为基础,突破农业、农村的产业及地域边界,将“生态+”、“旅游+”等理念植入农业发展过程,赋予农业环境美化、乡村治理、旅游资源开发等功能,以休闲农业、旅游农业、文化传承基地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及业态得到了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蚌埠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悠久,休闲农业、旅游农业成长具有坚实基础及广阔空间。2016年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59个,年收入超500万元的达17个;全市休闲农业旅游接持游客突破700万人次,年综合营业收入达25亿元。因此,蚌埠应围绕石榴、糯稻、螃蟹等特色的产业,开发农产品节庆活动及农事休闲活动,发展渔乡体验等特色休闲农业;深入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围绕明文化、大禹文化,打造文化创意旅游;依托丰富的河、湖、湿地资源,发展城市休闲度假游。

(四)先进技术要素对农业渗透型融合—增强农民的获益能力

在土地、劳动力及资金投入难以大幅提高的情况下,技术尤其是先进技术要素投入将成为驱动农业转型、提质增效的重要方式。先进技术要素对农业的渗透型融合体现为信息、互联网等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及推广,从而驱动农业系统的创新,实现从传统粗放农业向信息农业、互联网农业的转变;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强化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收入增长。因此,蚌埠应采取“外引内培”的方式,充分利用驻蚌高校科研资源,提升科技支农力度;实施信息化助推工程,建设农产品地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农产品销售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数据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标准化。

四、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农民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真正分享融合利益

农村产业融合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即确立农民的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利益分配主体地位。立足农业而不依靠农民的产业融合只能沦为农民失业的“圈地运动”。比如,一些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代替了农民而不是带动了农民,导致农民在农业发展中被进一步边缘化。因此,蚌埠农村产业融合要首先重点推广“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型”、“农民农业企业引领型”的农业全产业链模式,以提高农民在农村产业融合中的组织性及话语权,巩固农民的生产主体地位,加强经营主体权力;其次,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等要素为纽带组建农民合作社以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引导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农村资源和资产潜力以融入农村产业融合;最后,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录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收益分配模式,让农户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真正将农业发展利益利留在本土,留给农民。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的主体规模

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规模、集约化水平直接决定了其在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收益链中的地位,从而影响农业产业融合的质量。蚌埠当前普遍存在的小农生产方式制约了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弱化了农民分享农业发展红利的能力。因此,要打破一家一户的零散经营,通过合作、契约、入股等方式将农民联合起来,培育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及商品化水平,从而增强蚌埠农村产业融合主体经营规模。为此,要继续推进“三权分置”,规范化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种养能人、家庭农场集中,提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制度支持、资金帮扶及技术指导,以特色产业为导向,鼓励单个农户结成生产经营联合体-农民合作组织,并进一步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体,进行标准化生产,增强规避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加工设施装备条件,引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与农民的联合机制,带动农民增收。

(三)重点突破,优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农产品营销业

蚌埠拥有大量优质的农产品,但长期以来多以初级产品销售为主,产品价格低,市场竞争力差,农业发展绝大部分利润都被外埠加工、销售企业获取。应改变蚌埠初级产品、原料供应地的产业链定位,以工带农,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打造生物质、乳品饮料、肉制品、粮油、水产品五大加工产业集群,从整体提高蚌埠农产品附加值。

随着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的推进,农村经营主体规模、生产规模在进一步扩大,加之新兴业态的发展、新的驱动要素的融入,都对传统农村生产服务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比以往更需要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管理咨询、技术指导、农机租赁、经营规划等中间服务。因此,应充分挖掘政府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功能潜力,同时依照市场手段引领经营水平高的企业进入农村生产服务领域,构建科技转化平台以促进科研机构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效率提升。

农产品价值链中,增值的关键环节在于加工与销售。当前,蚌埠农产品销售中普遍存在品牌号召力差、甚至无品牌现象,市场竞争力弱,产品价格难以体现特色农产品价值。以王庄花生为例,虽然美誉度较高,但知名度低,导致售价低,更难以吸引大型加工企业进入。因此,应引入专业化的营销策划企业,加强蚌埠农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化创建工作;创新农产品销售模式,打通电商平台、物流渠道;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意识、品牌意识、营销意识。

(四)加强农村产业融合配套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人才培育平台

农村产业融合的质量取决于农业经营主体的素质,与其他地区一样,蚌埠也存在着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知识水平低的结构性问题;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造成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要回答“谁来种田,如何种田”的问题,需要构建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首先,应继续推广并扩大农民培训工程,提升现有农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技能与经营水平;其次,执行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帮扶工程,建设创新创业园区与平台,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到农村创业,填补蚌埠农村产业融合的人才缺口。

2.融合服务平台

当前,蚌埠农村三产融合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影响了融合的整体质量。因此应构建农村产业融合综合服务体系,推进信息化服务、创业支持、土地交易平台建设,解决产业融合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创新农村产业融合金融支持体系,以政府担保的形式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解决产业融合资金缺口;加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水、电、互联网升级改造工程,夯实三产融合的硬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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