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女性角色分析
2018-02-21郑仁乐
郑仁乐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1 研究背景
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2018年上半年新增网民2 968万人,较2017年末增长3.8%;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1]。新媒体时代带给大众的不仅是快捷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虚假信息泛滥无序、网民媒介素养的参差不齐,由此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暴力——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顾名思义即人身暴力在网络时代的延伸,指的是网民通过互联网对他人进行恶意诋毁、言语攻击、人肉搜索等,甚至影响到现实生活的暴力行为,虽然有异于人身暴力的直接肉体伤害,但也会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重大伤害,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9月联合国宽带数字发展委员会上纽约发布报告指出,全世界使用互联网的女性中,约有73%曾遭遇或正在遭遇网络暴力。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不但包括互联网上的言语骚扰、威胁。隐私泄露,还包括侵犯女性身体的企图,互联网甚至还成为贩卖妇女的平台。纵观近来我国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江歌案”刘鑫工作生活均遭受打击、“黄嘉伟事件”中杜雨薇自杀身亡、“saya孕妇事件”一再反转、创造101杨超越被嘲,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更集中于生理和性别特征的言语攻击。网络传播是多层面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开始产生联系互相交融[2]。网络暴力的生成过程也交织了多层面的传播形式,那么,在网络暴力事件中女性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对女性又产生了什么样的深层影响?通过网暴事件中的女性角色分析可以正视社会建构的性别文化,促进女性的主体意识觉醒。
2 网络暴力事件的生成机制
网络生态反映了社会生态,网络舆情更是国民心态的一种反馈,分析网络暴力事件的发酵过程有利于分析当前的国民心态和社会心态。
2.1 议题生成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开始的第一步,都是在社会化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各大论坛等)发布信息,而这些信息有的是想要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有的是想要利用互联网进行炒作谋取私利,有的是故意捏造事实来博取眼球。议题的提出是网络暴力事件发酵的基础条件,如果没有提出议题,那么发酵就无从谈起[3]。
2.2 议题“爆炸”
新媒体时代,碎片化信息无处不在,随时随地都可以发布信息。那么一则信息的发布最后能升级成网络暴力,就需要激起网民们的情感共鸣。所以,这些议题多为矛盾纠纷、违法违规、失德行为或情感纠葛,通过自媒体平台(诸如微博大V、微信公众号)使用情绪化的语言发表对事件的意见看法促进议题“爆炸”,感染受众的情绪,这是议题开始走向网络暴力事件的第一步。
2.3 话题“炒热”
当议题开始有了爆点后,网民自发讨论的集群行为会带动网络话题的形成,促进议题的进一步扩散,专业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进一步参与不断炒热话题,受众面也开始不断扩展。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暴力事件更容易滋生谣言,网民媒介素养的参差不齐让暴力事件和虚假信息得以更容易地传播,媒体从业者专业素养的缺失也让事件报道失去了客观性,信息把关不到位和舆论引导力薄弱都在网络暴力事件上火上浇油。
2.4 众声喧哗
互联网的实时性和匿名性让讨论的声音变得前所未有的热烈,而网民的媒介素养的提升也并未跟上飞速发展的新媒体技术,各种似是而非的言论发表都会造成事件真相被模糊甚至还造成事件的不断反转。后真相时代,公众似乎渴求的不再是事件的真相,而只集中于看法的发表,对客观真实不再重视,普通人更愿意相信四处散播的极端言论,情感和民粹主义主导着网络世界,这场众声喧哗的网络暴力最终发酵完成。
3 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女性角色
网络暴力事件的生成机制中,网民们分别充当了不同的角色,在网暴事件中实施了不同的网络行为,那么女性角色又在其中有什么样的地位。
3.1 “漩涡”中心的受害者
这类角色是网络暴力事件的直接受害者,她们可能有某些失德行为,如“江歌案”中的刘鑫;她们可能存在情感纠葛;如“黄嘉伟事件”中的杜雨薇;她们可能只是做了令一些公众不喜欢的事情,如一些被网暴过的女明星。互联网的匿名性给“网络厌女症”的生长提供了温床,消费社会,女性更容易被污名化、标签化。女性的生理特征和外貌特征反而成为直接被攻击的对象,“路虎烧车案”的微博评论下面多的是对女性受害者的侮辱性不实揣测。随着社会发展,两性之间的社会分工界限愈发模糊,社会角色塑造着不同性别的行为方式,然而,传统的性别观还是遵循着男女不平等的性别期待,这种矛盾很容易引发负面情绪,而事件当事人就很容易成为攻击对象[4]。“黄嘉伟事件”中的杜雨薇自杀后,评论里还多为“抑郁症”“小三”“活该”这样的字眼,在传统道德绑架下,女性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舆论压力,更容易在网络平台失声,甚至影响正常生活[5]。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发声,由网络孕育出的暴力无界限扩张,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权责罚她们,“舆论审判”影响的不只是这些被认为有“罪”的人,还有站在道德高地自认为“正义”的“审判者”。
3.2 狂欢的施暴者
施暴者可以说是助推网络暴力事件的主力军,其中存在议题的发布者、议题讨论的意见领袖、炒热议题热度的评论转发者。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过,群众从未渴求过真理,他们对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这些女性施暴者体现出的“网络厌女症”较男性更为凸显,匿名的网络环境更是点燃了这种消极情绪,过激的言语攻击加剧了她们的自我物化,更容易造成错误的自我认知。在这场网络私刑中,没有人觉得自己有错,仅仅因为受害者错误的发言、有误的行为、公众人物的身份,就可以成为被口诛笔伐、道德围剿的对象。互联网带来了便利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媒介侵权现象,公众在网络世界的责任感逐渐丧失。笔者在上文提过,受到网络暴力影响的不只是女性受害者,还有一些由于集体无意识助推网络暴力事件发酵的女性施暴者,她们可能受到集群效应的影响,没有客观地意识到事件的多面性,而这部分人群可能后期会成为接下来要说的两种角色。
3.3 沉默的旁观者
没有在网络平台进行发言转发行为的默默围观人群可能占据了绝大多数,在这场网络讨伐战争中,意见不同的声音一方面会被“意见环境”淹没甚至被攻击,另一方面过激的不同意见或者事件反转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网络暴力,引起二次集群效应。受到“沉默的螺旋”效应影响的旁观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意见在这场网络暴力事件中的重要性,围观行为也为事件的热度增加了点击率,扩大了知名度,有可能会吸引更多施暴者。长久以往,选择沉默的旁观者会慢慢丧失自我表达的能力,甚至于被“暴力涵化”。也存在部分在沉默中爆发的反抗者,觉醒了女性的自我认知意识。
3.4 觉醒的反抗者
部分有主体意识和敢于表达传播自我认知的女性群体成为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反抗者,有的是从施暴者和沉默者甚至是受害者发展而来。她们更在乎的是事件的真相,也认识到了“软刀子”也能杀人,没有治愈的创伤只会传播成为更多人的创伤。
一方面,互联网匿名性的纵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让那些在传统媒体环境中不常出现的极端言论肆意传播,而网络的长尾效应也能让男权至上者与网络厌女者凝聚起来传播对女性的仇恨心理。
另一方面,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和自由性打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观点的多样性也提供了事件分析的多种角度。被传统媒体剥夺了话语权的反性别暴力的女性主义者在新媒体时代也找到了发表言论展示观点的自由平台,鼓励更多持有相同意见的人为女性群体发声,自由勇敢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增强自己的主体意识,凝聚反抗群体爆发出更强劲的力量。
4 结语
网络生态是社会心态的一个反映,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体现了当前国内网民群体责任感的缺失和自主意识的淡薄。奥尔特加在《大众的反叛》中说道,“与生活本身相比,没有哪一种立场逃脱得了偏颇、专断的指责,而生活的价值构成正是我们力图加以解析的。只有一种立场是合理的、自然地,那就是采取生活自身之立场,从生活的内部考察和反省。”[6]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失范行为,无论何种情况都是最不可取的行为方式,针对女性的网络暴力更是长久以来社会建构的男性文化霸权的结果。女性群体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扮演的各类角色也体现了女性媒介素养开始不断提升,自主表达的意识也开始慢慢觉醒。只有这样,女性在性别文化霸权下才不会“失语”,在新媒体时代,更不要忽略女性乃至公众的自我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