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地方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效率的初步探索
2018-02-21屈薛勇黄维勇薛红卫赵社库
陈 峰, 屈薛勇, 黄维勇, 薛红卫, 赵社库
(1.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陕西 西安 710032;2.陕煤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 陕西 神木 719300)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军民融合要聚焦国防科技工业重点领域[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军民融合,继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树立科技是核心战斗力的思想,推进重大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军民深度融合就是建立在创新改革与创新驱动基础上,集约高效地协同发展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解决长期以来军地之间存在因体制束缚、条块分割带来的信息不畅、科技、采购配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着眼于集约高效、满足供需要求的目的,加速军民之间的双向技术转化(包括技术交易)、广泛配套采购以及对于一些处于前瞻性与种子期的技术与项目提供孵化机能,但长期以来的条块分割体制,薄弱的平台建立和运营机制有碍于军民融合服务平台作用的正常发挥。为此笔者对西安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并进行了初步实践,希望对提高地方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效率有一定帮助。
1 西安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运行现状
目前全市各类军民服务平台约18个,其中得到政府间接支持的平台有4个,其余均为企业或企业联盟、高校自行建立的平台,涵盖军工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交易、采购配套、商贸融资等功能。截止2017年8月份,资源共享类平台共享军工仪器设备约3 800台,来自军工院所和军工企业,其中军工仪器设备企业约占总数的13%;共享国防专利为3 001件,约有50%的专利不是全文共享,剩余50%的专利有待于进行技术实用性性甄别;技术交易额约为711亿元,其中涉及军民融合技术成果的交易量占比不高,成果交易的放大效应尚未明确统计。企业自发组建商贸融资平台刚刚起步,融资效果尚未体现。创新类平台的建立受“双创”政策的刺激,发展速度较快,基本以政府或发起人提供孵化场所,社会提供风险投资的方式发展,由于孵化周期等原因,目前聚焦国防科技工业重点领域的军民融合创新平台的孵化效果尚不明显。
2 西安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条块分割情况严重,缺乏准入门槛,平台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的西安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发起人既有政府的行业部门,也有企业或高校,其中企业、高效等社会组织发起的而建立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居多。这些社会组织受到自身因素、结构和成分等诸多因素制约,缺乏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法规的有机衔接,缺乏行业之间、跨领域之间的有效协同,加之组织内部利益分割、产业限制和生产规模等因素使社会平台的建设大多处于低水平、粗放型的状态。由于没有制定具体的平台建立门槛和建立报备制度,以及相关减免税费政策的刺激下,平台数量和质量没有得到同步提高,已有同质化倾向出现。
2.2 “供求”信息衔接不畅,平台运营功能性人才缺乏
由于平台没有充分地与军方、军工集团建立需求对接机制,“供求”矛盾没有得到有效突破,各自为战,其所谓的军民融合服务的职能很难得到充分发挥。从平台运营业绩来看,绝大部分企业自行建立的平台,缺少权威的信息来源渠道,找不到重点和突破口,或者仅仅抓住了发展需求的只言片字,很难做到军民两用技术的衔接与融合。国家授权,西安市支持的两家技术交易类平台,虽然能够得到与国家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的及时对接,保障信息畅通,但在技术交易转化以及国防专利解密与运营方面,缺乏有效的估值手段和估值专业人才,无法对军民两用技术的转化提供准确的估值服务和放大效应的测评,同时技术交易平台上没有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以至于对涉及军民融合的技术交易类合同不能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造成军民融合技术交易量掌握模糊,不能提供准确的军民融合经济数据,不能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2.3 风险投资谨慎,政府引导不足,创新类平台产出效益低下
我市军民融合创新类平台的建立主题主要为“院所”和高新技术及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政府对于创新平台提供了相应的场地支持和税费减免政策,但孵化过程中资金注入和市场把握完全依靠平台自身解决,由于创新平台的发起人过分重视技术的适用性研究,缺乏风险投资及市场运行方的把控能力,或者协同工作能力,导致创新类平台的产出效益低下;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创新类平台的支持力度较大,使创新平台的运行成本降到最低水平,同时对创新平台缺乏考核机制,平台运行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束缚,也是创新平台产出效益低下的原因。
2.4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平台效率较难提高
由于缺乏对平台分类机制的研究,也未建立平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导致平台处于休眠和低效率运行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西安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运行现状来看,各类平台的总体运行效率仍未得到较好发挥。
3 提高西安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运行效率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初步得出结论,西安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仍需规范与完善。规范和完善的对策可以从平台建立框架、平台的认定退出和考核机制、支持平台政策的激励方向,打破“供求”障碍、加强专业运营人才的培养和智库的纳入入手。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力图提高西安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效率,突出军民融合服务的主体功能。
3.1 整合现有军民融合平台,形成子母框架的平台结构
首先,政府作为一个主体,间接地建立起了地方和军队供需之间的桥梁,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主导军民融合母平台的建立,将军队需求的小核心在军民融合子母平台框架上进行放大协作,形成小核心大协作的放大效应,既达到了供求信息通畅的要求,又实现了双向能力的提升的根本目的,为解决供需矛盾提供了支撑。
其次,军民融合作为一项改革推进任务,需要突破若干体制藩篱,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企业家所具有的资源配置影响力和生产要素整合力不容忽视,但是在体制改革面前,仍需要政府牵头解决协调制度问题。诸如军工集团的军品配套竞争性采购问题;国防专利解密以及交易问题;军地技术标准通用问题;军方课题预研问题;军方专用设备采购问题以及通用技术和设备的信息公布渠道问题等等;平台总体与军方的对接互通机制等等。
建立子母框架平台结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整合和资源内容的充实,尽可能地将每一个子系统的信息汇集在母平台上,同时母平台对接全军武器装备采购平台,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和国家科技资源统筹平台,通过母平台的后台进行进一步整理汇总,及时将信息推送到每一个子平台,为做到信息的全覆盖提供框架性基础,母平台的建立完成了供需之间的合理对接。
3.2 强化新建和已建军民融合平台的备案监管机制
目前西安市的各类军民融合服务平台,除过依托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平台建立的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平台和兵器基地军工仪器资源共享平台有明确的政府支持外,其余平台均为企业或高校自行建立。自行建立的平台在建立过程中未做实质性的审查,公益性、硬软件条件能力未做详细的考核,各个平台之间尚未实现建立起互联互通,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个体平台的供需两端存在障碍,导致平台的处于休眠状态。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建立军民融合的备案监管机制,强制使各个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对于同质化的平台建议整合运用。监管方式可以采取按区县行政地域化监管,市级归口部门统一备案管理,对平台的运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3.3 建立军民融合平台的运行考核、认定与退出机制
3.3.1 建立军民融合平台的分类制度、明确军民融合平台的发展方向
按照西安市军民融合创新改革的产业发展的总要求,将西安市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划分为五类:A类平台为运营过程中需突破现有和军方互动存在体制障碍的平台,如涉及国防专利解密、转化型以及军方采购专用设备平台;B类军方或军工集团面向地方的采购型平台;C类为技术创新研究型平台(包含军工和地方共建、军方和地方共建、地方院所和企业发起建立);D类为资源共享型平台(含军工仪器、设备、军工解密技术、地方专利和技术);E类为孵化平台。通过建立平台的分类,有利于明确对该类平台的引导支持机制,同时对于管理机构也能较好的制定考核、认定和退出办法。
目前我市在上述五类平台的运营过程中主要表现的堵点、难点问题列举如下。
A类平台:国防专利的解密程序周期过长,解密专利转入平台后的专利技术评估问题,需分别针对国防专利解决制度突破和解密后的国防专利评估人才队伍的建设进行研究,将专利评估人才队伍作为A类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
B类平台:目前主要开展的内容为军工集团面向地方的采购,军方面向社会的采购由全军武器装备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布,目前主要存在参与资格的审查问题,非目录供应商很难直接参与军方的采购活动,军工集团面相地方的配套性采购没有太多的体制限制,仅受当前军工集团自成体系的产业链和长期的供应关系影响,条块分割较为严重,着重研究构建全行业的军工集团面向地方的采购平台,或将全市所涉及的主要军工行业纳入一个平台中进行。
C类平台:是数量较多的一类平台,这类平台存在建立审批制度、监管和考核的缺失,投入产出比失衡现象严重,虽然国家国防可供局2015年针对军工科技民用化的果转化进行了明确的鼓励和规定,但收效甚微。再者此类平台存在技术估值规则和专业估值人才队伍不健全的缺陷,必须加强估值规则的制定和估值人才队伍的建设。
D类平台: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同质化严重,虽然共享数目有所上涨,但共享率不高,缺乏对共享设备、仪器的适用市场的分类研究,同时受军工单位管理体制的制约,使用存在一定的障碍。为此,此类平台在共享的基础上拟建立设备、仪器的固定期限出租转让机制。
E类平台:因孵化周期、投资风险及市场需求专向的制约,目前数量较少,产出率不高,但其作为“硬科技”和“创新动能”的孵化和加速器,是后续通过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等方式刺激的重点。
3.3.2 不同分类平台的考核和退出机制
通过前述的平台分类和运营难点、堵点分析,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的考核和退出机制建立原则可以基本明确为:功能明确、分类考核,一类一策、发展资助和运营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退出机制上,着重研究市场需求和运营指标相结合的退出机制。
功能明确的意义在于明确每类平台的工作方向和工作内容,力求平台的运营和创新相结合;分类考核的原因在于每类平台的业绩表现形式不同、考核指标不同;一类一策,是根据平台功能和运行需求定制的有专门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平台的健康运作。对于信息推送和资源共享类平台的考核,重点在于推送和共享的数量以及受众深度,奖励方向为信息和资源发挥效用的机率,依次强化共享类平台的后台处理能力的提升,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培养;对于专利、交易类平台的考核,重点在于进出关系,一方面刺激转化率,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控制专利和技术的上线质量,政府考虑在专利或技术交易上的资金扶持,以及专业估值人才的培养,以此刺激专利或技术的转化速度与广度;对于涉及部门利益重新分配平台的考核,重点在于体制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创新,通过行业试点的方法逐渐对各类行业的覆盖,这类平台的考核方式可参照科技部课题验收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3.3.3 政府扶持政策的制定方向
不能将激励政策建立刺激平台增长数量的基础上,而应以运营效益奖励为重点,引导和完善平台功能。在总体填补功能空白的同时,适量增加平台数量。
3.4 建立智库和平台功能为一体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智库建设,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围绕我市军民融合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初步形成智库雏形,组织利用好智库,让军民融合智库接近军民融合的地气,使智库发挥更好更大的效应。
军民融合平台是智力资源、需求资源、科技资源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其功能决定这些平台的运行不在于机械式的推送,而在于人力资源的推动,一方面推动成果的双向转化,一方面推动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以此确保提升的质量。
军民融合平台的运用,离不开专业智库的支撑,其潜在的表现就是成果转化、平台筹备布局所需要的智力资源,而其深层次的需要就是创新资源,智库已经成为平台建立和正常运行的保障,二者合二为一,不可分割。
3.4.1 智库融入军民融合平台的方法
研究智库融入军民融合平台的方法,就是研究智库在军民融合平台运营过程中作用。运营的实践告诉我们,智库是平台结合体,是平台的一部分,智库不能离开平台而独立存在,应在平台内部建立起智库和平台的闭环运作模式。考虑到平台发起人的不唯一性,政府应制定军民融合智库的补偿机制,对各类平台的智库进行补充和完善,按照人才政策,对各个平台的智库成员进行稳定性服务。
4 结论
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的建立适应了当前军民融合战略发展的需要,其发展势头迅猛,平台质量参差不齐。中央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0月11日就有关军民融合平台建设的事宜进行了通知说明,原则上限制以军民融合的名义建设新的平台,其目的和意义在于规范军民融合平台的运行机制,最大化地发挥现有各级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和转化平台,避免同质化的建设。从军民融合聚焦重点领域的观点来说,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就是针对军转民、民参军领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资源共享提供服务,现有的各类科技资源共享类平台可以作为军民融合平台的规范和重组对象,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分工,在不浪费资源的前提下,发挥出更好的效应。通过对西安市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专业人才队伍的提升、智库的完善,考核和政策引导体系的实施,目前各平台的运行效率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