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思考
2018-02-21朱广德
□ 朱广德
一、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成效明显
(一)资金脱虚向实,经营乱象得到初步遏制。通过深入研究乱象整治工作的核心要义,结合银行业资本管理、业务运作实际,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整治作为重点攻坚任务,严查资金多层嵌套、乱搭通道、乱加杠杆等行为,江苏银行业资产规模持续挤出水分,非标业务明显萎缩,资产配置回归信贷。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非信贷类资产在总资产中占36.4%,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创2012年以来新低;各项贷款比年初增长7.7%,高出资产增速3.78个百分点;同业业务、其他投资(以SPV通道投资为主)、非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余额同比分别下降26.5%、10.8%和 12.6%,辖内法人银行金融同业专属理财产品余额同比下降59.6%。
(二)业务回归本源,服务实体质效不断改善。坚持把整治市场乱象作为贯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关键抓手,特别是与小微企业、制造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有机结合,准确把握问题根源与矛盾实质,切实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着力抓好窗口指导、考核推动和正向激励,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对接政府奖补政策,推进结构性去杠杆,挤出低效信贷资源,有效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江苏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稳步增长,2018年6月末余额达3.21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10%,占全省贷款余额28.7%,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制造业贷款持续回暖,2018年6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1.81万亿元,连续6个月环比增加。
(三)责任持续压实,合规经营意识逐步增强。乱象整治的主体责任在银行,整治成效的关键在于激发银行内生动力。坚持突出银行的主体地位,通过督导、检查、通报、交流等方式,推动银行深刻领会深化整治乱象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银行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江苏银行业及时贯彻乱象整治部署,主动落实政策要求,积极改进自查手段和方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努力增强自查实效。如辖内股份制银行通过实行管理责任“连坐”、交叉自查“换眼”、模型分析“借脑”等方式,深入查找漏洞短板,积极推进问题整改,2017年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率提升至97.73%,深化整治乱象阶段性自查发现各类问题3053个、7148户、10324笔,涉及金额2878.93亿元。
(四)监管主动作为,震慑约束效应显著提升。深化整治乱象工作与前期专项治理系列行动既是一脉相承,又是深化拓展。随着整治乱象工作进入“深水区”,为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我们坚持打“主动仗”“攻坚仗”,聚焦银行长期形成的顽疾、涉及员工利益输送等违规现象主动出击、较真碰硬,紧盯整改问责实效。同时,坚持“一把尺子量长短”,对在单家机构督查中发现的典型违规问题迅速扩大排查范围,不断提升督查覆盖面和针对性,有力促进了整治市场乱象向纵深推进。注重用好用实整治督查结果,在监管评价、出具综合评定意见时对乱象整治不力的银行机构“一票否决”,形成强监管严监管的强劲态势,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夯实基础。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然任重道远
总体看,深化整治乱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日常监管和乱象整治中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影响银行业长远稳健发展的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乱象产生的机制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一是监管联动机制不健全。商业银行经营呈现集团化、综合化趋势,跨区域、跨条线交叉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凸显现有监管机制联动性、联合性弱的不足,为商业银行博弈监管提供了便利,也为市场乱象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如许多银行与券商资管公司合作,利用票据资管业务腾挪信贷规模,规避资本约束。二是专营体制改革不彻底。同业治理改革已推进数年,基本实现了总行专营,但实际上同业业务通常跨市场、跨区域、跨机构,有的银行由总行自上而下开发产品、多部门多分行串联办理,业务数据反映在总行且游离表外,导致穿透识别风险、持续有效监控难度较大。三是绩效考核导向未改变。有的银行只算经济账、眼前账,不算政治账、长远账,绩效考核失当带来经营行为扭曲,导致“好经念歪”。如有的银行与社会不法分子、票据中介合作,签发大量贸易背景虚假的票据,钻“营改增”政策空子,通过关联企业互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且签发的票据利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短时间内流转多个地区,加大了监管查处难度。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尚未根本消除。一是平台和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平台和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由明转暗,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通过各类非标业务继续“输血”,不仅影响了宏观调控成效,也加大了风险化解和处置难度。随着政府性债务清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升级,类信贷融资渠道受限,相关融资主体资金链日趋紧张,违约风险上升,成为妨碍经济平稳运行的“定时炸弹”。二是资产质量下行压力较大。贷款分类不实、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偏高、违规转让不良贷款等问题一直存在,部分银行通过重组、平移、借新还旧等方式,粉饰不良贷款指标,有的甚至通过虚假卖断故意隐匿不良贷款,虽暂时延缓问题暴露,但为后续风险化解埋下隐忧。三是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信用环境持续恶化,企业主“跑路”“失联”等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将风险转嫁银行,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三)整治工作推进失衡性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冷热不均”现象普遍。很多银行对分支机构和基层员工动员督导不够有力,上面轰轰烈烈、下面波澜不惊,上面重视、下面应付,上级行清楚、下级行模糊,监管压力传导层层衰减。有的银行将乱象整治定位为牵头部门的工作,其他部门不管不问或者推诿扯皮,未形成深化整治乱象的联动合力。二是查找问题“选择性失明”。有的银行只关注业务经营规范性,忽视内部管理有效性,一些高管人员利用身份、资源和信息优势谋取私利,形成削弱乱象整治实效的“蚁穴”。如辖内某银行高管在本行办理大额消费贷款,以购买字画、玉器等名义,套取信贷资金转入房市、股市等限制性领域,部分员工群起效尤,造成较坏的负面示范效应。三是反映问题避重就轻。有的银行存在“家丑不外扬”的错误思想,自查仅反映一些操作性、差错性问题,掩盖本质性、风险性问题,误导监管工作靶向,影响整治工作科学系统推进。如某银行南京分行自查报告基本未反映问题,但总行“上查下”检查揭示其存在多个方面问题,且部分问题性质较为严重。
(四)银行自查自纠能动性仍然不足。一是工作开展被动应付。部分银行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将深化整治乱象视为临时性、任务式、运动式工作,未能借此契机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如某银行管理制度存有短板,未明确二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查库要求,其盐城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自2016年开业至2017年底监管检查期间,从未进行查库,存在严重的失职缺位行为,深化整治乱象自查也未发现该问题。二是屡查屡犯问题仍较突出。有的银行对违规问题危害性认识不够,问责处罚宽、松、软,没有形成有效震慑,导致部分经营机构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习以为常,甚至主动暴露一些屡查屡犯问题以应付自查。如辖内某银行2017年系列专项治理自查中发现27.22亿元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涉及南京同城12家经营机构和6家二级分行,但深化整治乱象自查中再次发现94.7亿元票据业务贸易背景虚假,涉及南京同城14家经营机构和8家二级分行。三是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有的银行乱象整治仍停留在喊口号、走过场、糊监管的层面,查摆问题不深不透。如某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个人消费贷款自查未发现问题,监管督查随机抽取一笔复查,发现贷款资金在本行内即转入证券账户。
三、进一步做好乱象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银行业市场乱象错综复杂,有些问题甚至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性。因此,整治工作应当坚持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加强统筹谋划,注重整体推进,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结合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对下一阶段深化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研究。
(一)坚持治防结合,把握好治标和治本的统一。要准确把握整治乱象工作的战略考量,既要认清雷霆出击整肃秩序的紧迫性,又要看到依法治乱正本清源的必要性,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乱象整治,首先要猛药去疴,瞄准重点问题、重点机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实施严打快处,重典治乱,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刹住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同时又要着眼长远,反思监管思路、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等不足,尤其要在补齐监管短板、完善监管协调和联动查处机制、提高重点领域制度出台的前瞻性和立法层级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和构建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上见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乱象变异再生。
(二)坚持疏堵结合,把握好金融创新与合规经营的统一。金融创新是引领银行业长远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激发金融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整治市场乱象不是一刀切,而是要实事求是、去伪存真。要坚决摒弃、严肃查处偏离实体经济需要,乱搭通道、乱加链条、恶意规避监管、造成资金循环空转的“伪创新”,划出政策规矩的红线和底线。同时,要坚持从党和国家金融战略大局出发,大力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真创新,鼓励引导银行业转变经营发展理念,优化授信管理机制,用好先进技术手段,拓宽综合金融服务,尤其是将普惠金融做出品牌、做出特色,实现自身业务结构调整优化和战略转型。
(三)坚持表里结合,把握好整治经营乱象和管理乱象的统一。经营乱象的根源在于管理乱象,治理乱象的关键在于治理队伍。透过现象看本质,每个市场乱象的背后都能找到管理环节的漏洞隐患,只有抽丝剥茧、找准病根,推动银行不断改进管控手段、排除管理盲区,才能真正实现经营乱象的有效治理。比如在规范员工行为管理方面,既要注重通过员工行为排查、轮岗和强制休假、账户监测分析等方式开展普查,更要下功夫管住关键少数,防止管理层特别是高管人员形成特权思维和“免检”惯例,甚至出现“灯下黑”的现象。要注重通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动高管人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高管带头合规、全员自觉合规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内外结合,把握好外部震慑和内生动力的统一。内因是基础,是决定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整治市场乱象过程中,监管引导是外部条件,必须通过银行的内生机制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内生动力、自纠能力才是银行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监管部门角色应该是银行内控管理成效的“质检员”,而不是案件处置、风险化解、投诉处理的“救火员”。当前,既要确保乱象整治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通过多维打击、严查重办让规矩带电,让纪律生威,形成有效震慑,使银行不敢违规;更要综合施策激发银行内生动力,使银行不愿违规、不想违规,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预防问题的良性整治机制,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根本转变。
(五)坚持上下结合,把握好末端发力和顶层设计的统一。基层分支机构是银行业的末梢神经,是乱象整治的主战场。但是,乱象产生在基层,主要责任多在总行。根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既要自下而上,摸清基层机构实际情况,揭示违规问题和风险苗头,做到立查、立处、立改,确保整治要求在基层机构落地生根;更要自上而下,通过完善顶层设计树立正确导向,促进根源整治。当前,关键在于推动总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明确战略定位,合理控制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科学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避免下达任务指标层层加码、盲目冒进;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切实深入推进同业和理财治理改革,杜绝信贷规模、监管资本和行业调控政策套利;梳理研究监管部门提示的分支机构问题和风险,不断健全内控管理机制,改进业务管理系统,发挥三道防线作用,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六)坚持点面结合,把握好整治金融乱象和净化金融生态的统一。金融乱象盘根错节,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既要求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齐心协力,努力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授信风险,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同时,也需要社会相关各方齐心协作、联动发力,共同呵护积极健康的金融生态。地方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风险观,严肃执行财政新规,合理确定债务规模,积极主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加快完善市场化房地产调控机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整顿力度,实现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精准拆弹;积极推进市场出清,清除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等实体经济中的“淤泥”,确保将金融活水引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