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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锻造干部队伍加速推动改革创新

2018-02-20邓嫣嫣

学习月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干部队伍干部监督

●邓嫣嫣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时代既是“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的时代,也是我们“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时代。必须从严锻造干部队伍,使党的干部自觉成为坚持和推进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一、从严锻造干部队伍是推进改革创新的基础条件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离不开干部队伍。党的干部队伍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精神和部署,积极主动地推进“四个全面”,才能在各种诱惑和挑战中坚守政治底线,筑牢改革创新的思想根基和组织根基、法治根基。

(一)从严教育干部,保证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

改革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改革首先有方向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时明确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一切改革创新首先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因此,需要从严教育干部,增强干部的政治定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始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从严管理干部,为改革创新提供内生动力

改革创新意味着变化也意味着风险,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经常面临着绩效与稳定之间的权衡。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就是要解除干部的思想顾虑,通过从严管理干部,遏制“不作为”、“乱作为”,鼓励“有作为”、“新作为”,鼓励他们在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大胆探索,为改革创新提供更加强大的内生动力。

(三)从严监督干部,明晰改革创新的根本底线

改革创新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以“改革创新”之名行劳民伤财之实,更不能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利用改革创新的各个环节“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因此,必须从严监督干部,以铁一般的纪律约束干部,推进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紧密结合,使干部监督无死角无禁区,任何干部都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进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氛围,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创新的成果。

二、十九大报告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部署

(一)干部队伍建设迈上体系化建设的新征程

十九大报告中提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并将党的建设从原来的五大建设扩展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应地,也就拓展了对党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体系。不但要管理监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态度,还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同时,随着纪律建设被独立为党的建设七大体系之一,纪律教育和监督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对具有党员和干部双重身份的干部而言,要在日常生活工作的各方面接受党更加严格的纪律监督。

(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协同化建设的新征程

干部队伍建设不能仅依赖于专门部门,还要依赖于全体党员群众;不仅是一党之事,更是一国之事,需要全党全国上下一心、通力配合。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等,谋求党内对干部监督的上下协同;提出“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谋求党和国家行政监察体系对干部监督协同,并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干部队伍建设将迈上协同化建设的新征程。

(三)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法治化建设的新征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治理行为、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干部的管理监督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等,正是探索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探索将党的领导以法制形式贯彻落实的重要尝试,党的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从严锻造干部队伍为改革创新筑牢根基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必须坚持完善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首先,强化党委领导干部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党委应将对干部管理监督作为专门的工作议程,逐步建立完善管理监督的责任机制,党委成员带头参与约谈函询等重要环节。其次,强化各部门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及党校等相关部门工作交流协作机制,各司其职、互通有无,统筹推进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其中,纪委、组织部、党校可探索联合建立干部大档案制度,全方位掌握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动态,防微杜渐、避免带病提拔。再次,强化党组织日常管理监督干部。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一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对于党员身份的干部,党支部要切实担当起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于党外干部,党支部可邀请其参与支部活动,并通过组织渠道充分发挥党支部监督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的情况。

(二)丰富群众参与干部队伍建设的渠道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做好干部工作必须丰富群众的参与渠道。首先,要坚持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把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落实到位,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是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基础,干部推动改革创新做得好不好群众最有话语权。其次,积极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制度建设,通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党、政府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宽群众参与监督的常规渠道。再次,灵活运用专题网络问政、网络舆情分析等新媒体以及群众评议等新手段,探索拓展群众对专人专事的管理监督参与途径。同时,利用上述手段,也可以更多地吸收群众智慧,为增强干部改革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三)加强干部工作的相关制度建设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完善。首先,重点探索对“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的管理监督机制。据统计,从2000年至2014年3月底,15年间我国共有367名厅局级以上官员发生权力腐败案件。其中,担任或曾经担任“一把手”领导职务的有219人,占了60%左右,近八成在党委核心部门工作;2014年1月至7月,涉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0余名官员,被中纪委先后点名通报,而在落马官员中位高权重的“一把手”也居多。其次,积极探索基层党员监督权利落实机制。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组织载体,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同时,基层党员往往是各单位和基层组织中的骨干,比群众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干部、了解干部。但长期以来,党员的监督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需要探索完善党员的权利保障机制以确保党员能够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

(四)打造利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文化

文化总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实际行为,首先,要强化干部正确的政治认知,加强党和国家的知识教育,使干部自身清醒认识到改革创新的意义、目的和发展大方向。其次,要树立干部正确的价值观,“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最后,要建立起干部对党的宗旨、原则和国家民族的深厚的情感认同,自觉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干部自觉推动维护改革创新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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