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潍坊高校手机舆情的成因与模式分析
2018-02-19李涛苗丽娥
李涛 苗丽娥
摘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上爆发的突发舆情事件数量激增,使得手机成为了解、研究、应对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相关舆情的重要渠道。本文以“互联网+”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为研究对象,对“互联网+”下高校舆情与手机舆情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证,分析了“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的形成因素,总结了“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的形成模式。
关键词:手机舆情;“互联网+”;成因;模式
20世纪,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推广和普及,互联网正成为公众评论与发声的重要舆论场。电脑、手机和平板等设备使得个人可以随时随地在网络这一虚拟空间呼喝结伴,为各类事件摇旗呐喊,而政府、企业和潍坊高校等机构则相继产生了网络舆情的监测需求。高校突发事件都伴随着“互联网+”手机的方式快速传播,传播速度难以想象。
一、“互联网+”下高校舆情与手机舆情之间的关系
很多人還都历历在目,在过去的十几年来高校突发事件频频在互联网上传播,总数据呈快速上升趋势。2004年马加爵事件、2010年药家鑫事件、2013年林森浩事件、校园学生跳楼事件等等高校突发事件,它们舆论酝酿离不开互联网传播和手机媒介的助推。
高校舆情是指在高校校园内发生或与在校师生相关的事件所引发的情绪及意见的集合,侧重舆情围绕的场域——即高校校园这个特殊之地;手机舆情则侧重舆情传播渠道——即手机传播。“互联网+”下高校舆情与手机舆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高校管理者一方面需要反思高校突发的危机事件为何出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管理配套是否全面;另一方面,在突发危机事件发生的短时间内,适当和有效的舆情应对显得尤为重要。学生群体心理往往更加单纯和脆弱,如果不对舆情加以管制,很可能复制惨剧,引发“维特效应”。关注潍坊高校舆情,尤其是建立移动互联网时代潍坊高校舆情的应对策略,对于潍坊高校管理者,显得更为紧迫。
二、“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的形成因素
(一)“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形成的主观因素
“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酝酿的主观因素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与师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二是潍坊高校校园内的信息流通渠道无法满足师生实时的传播需要。
“互联网+”下舆论形成的第一阶段是事件的发生,越是与公众利害相关的事件,就越会引起公众的关注。手机舆情的形成过程中,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色边界十分模糊,事实上,一个传播行为的发生往往就代表了受传者向传播者身份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往往是极其便捷的。如果一条信息没能引起信息阅读者转发或者分享给特定人的愿望,或者信息不能帮助阅读者强化某种身份认同感,则该阅读者就不会产生身份上的转变,一个流动的舆论氛围即无法形成。在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众多学生纷纷通过手机转发新闻、通讯,在舆论传播的过程中虽没有一个稳固的中心,也没有特定的经营和组织人,都是学生为其自身的利益自觉而为之。学生们表面上看似松散,没有关联和中心,事实上学生的身份使他们存在着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精神联系。这种联系正在于舆论所讨论的问题、矛盾可能影响到校园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潍坊高校师生传播消息的目的在于形成有力的舆论氛围和舆论压力,力图使更多人和政府部门注意,共同向符合校园共同体的利益的方向推动。
通过整理得知,目前“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管理者的发声方式主要依赖传统媒体,部分潍坊高校有新媒体尝试但尚未形成联动体系和公信力。传统媒体往往因公不报、少报而无法满足潍坊高校师生的传播需求,他们自然会去寻找另外的途径以满足自身对信息的渴望和需求。“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每一个独立的主体在捍卫自己本来应该有的利益、尊严时,会自主地寻求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手机上网则以更自由、更自主、更便捷的方式弥补了传统媒体甚至网络媒体的空白。
事实上,任何技术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应责无旁贷地统一到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公共利益上来。当下的传统媒体,高校学生的声音基本处于失语状态。传统媒体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媒介要素的拥有者,也就是学校管理者和教育直属机关的手中。这与年轻人所盼望的机会均等、平等参与、自由讨论的理想状态有很大的距离。然而当网络BBS、社交网站等网络渠道的普及无疑为潍坊高校舆论提供了新的拓展平台。它使潍坊高校学生作为发声的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某种发声的机会。如果说互联网逐渐成为反映民意的重要公众区域,那么手机在表达民意的同时,增加了很多私密性,而且它不像电脑那样要求使用者必须付出超高的成本。
(二)“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形成的客观因素
“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形成的客观因素主要考虑手机网络传播的渠道特征。相较以报纸、广播、电视或者电脑为载体的传播方式,手机横空出世,在最短时间内成为人们最离不开的终端。虽然手机本身只是信息传播的物理载体,但麦克卢汉有言“媒体的形式规定着媒体的内容”。手机媒体形式多样化的本质,决定了其内容可以承载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全部传播内容,糅合了地方、国家、文化、社科等各方面的舆情消息。
中国互联网舆论环境复杂,网络谣言、非理性声音极易引发公众对立情绪,成为激化社会矛盾、酿成重大社会事件的导火索。在各类突发事变中,手机媒体呈现出了多样性、畅通性和终端便携性的特点。手机这种个人智能终端在它还未出现的时代就已经被预言为舆论传播的关键载体。在手机舆情传播中,潍坊高校师生可依托运营商和手机互联网等渠道传播实时信息,尤其移动互联网的传播形式在近几年获得极大拓展,包涵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新闻类APP和直播等等。舆论传播的渠道变得畅行无碍,几乎无人可完全阻止依靠手机传播的消息信息。手机是带着体温的媒体,口袋里的媒体,随身性、便携性特质彰显。
三、“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的形成模式
手机媒体这种新式的大众传播媒介,其高度的通达性和互动性使任何用户都有机缘成为舆论主体,成就了在传统媒体中无法达成的“舆论议程设置”的主体多元存在。
(一)“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的极化模式
引发网络舆情的事件往往是敏感的社会现象,涉及问题经常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或制度缺失的控诉。网民虽然不能处于事件当中,但因问题的普遍性而多半感同身受,同时也多半缺少利益表达途径。因此,当敏感事件被公之于众时,网民就会表现出广泛的关注和持续讨论。“互联网+”下潍坊高校舆情代表了潍坊高校师生对与自身利益紧紧相连的校园公共事宜所持有的情绪、态度和意见交织的综合。网络舆情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个人色彩,高校网络舆情是高校师生对校内外事务的偏向主观的感受和评价,本质上带着强烈的个体主观性特征。潍坊高校师生间产生的网络舆情是个体的、主观的表现。在潍坊高校网络舆情的生成及演化过程中,师生群体首先具备特有的、个性化的逻辑思维方式、评价标准、情感倾向等一系列主观判断,对所接触到的各式各样的网络信息进行识别、接收与分析,从而把自己感兴趣的一部分摘选出来,进行主观意志的加工与反馈,形成了个性化的判断标准和个人评价及结论,通过社交媒体、校园网站等一系列传播渠道上传到网络其他空间,在网民的认同或反对声中形成相关事件的整体舆情。
因此,“互联网+”下潍坊高校大学生网络舆情具有强烈的自我和盲目色彩。大学生的舆论作为一种社会的主观意识,是社会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但有时也会出现很大的偏差,甚至与社会现实存在难以想象的脱节。
(二)“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發事件中手机舆情的领袖模式
“互联网+”下潍坊高校突发事件的影响持续性相对较低,如善加控制,可以得到比在社会中更好的舆情控制效果。作为潍坊高校管理者,需要明白的是校园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给校园稳定、和谐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与相对更复杂的社会相比,其负面程度已减少了许多。通过阅读分析某些潍坊高校发生过的突发事件,潍坊高校网络舆情诉求往往呈现单一化特征,在一定程度降低了舆情事件的持久发酵性;二是潍坊高校师生网络舆论偏向敏感的表达,对某一舆情事件的探讨深度不足,舆论话题转换也比较频繁,很轻易被其余的话题所替代。因而,潍坊高校突发事件中手机舆情亦可以向可控的领袖模式发展,以减少舆情负面影响、以恢复常态和稳定为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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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潍坊科技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课题批准号:W19SZFZ04)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