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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数据时代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探究

2018-02-19赵志彬赵芸莹

信息记录材料 2018年4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信息安全监管

赵志彬,赵芸莹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 青岛 266590)

1 个人信息的概念

在网络大环境下,个人信息又称为“个人信息资料”,主要以“个人数据”的形式体现,来标识个人基本情况。一方面指个人生活记录,例如GPS定位信息,网站浏览记录,手机拍摄的照片,一些消费平台的购买支付记录,一些软件的注册与使用;另一方面,用户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卡号,姓名等基本信息。由于信息具有虚拟与真实的二重性,可以在真实世界带来商业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丰富的互联网知识和熟悉的操作窃取别人信息,扩散迅速广泛并且危害性大,受害者由于缺乏相关网络知识,往往不能够立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个人信息被侵害的途径

2.1 被网络运营者利用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记录被长期的保存,假如将数据进行关联起来,则将个人的基本情况完整的暴露出来,则会在现实生活中追踪到此人。网络运营者还会在为网络用户提服务时利用网络技术对个人信息其他方面的数据收集,例如,个人信息、联系人、位置、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信息的收集;甚至,在未经用户本人的同意的情况下,网络经营者利用信息窥探技术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扫描并收集浏览记录等。不法网络经营者将用户信息作为一种经济资源直接出售给别的经营用户,所以人们会收到很多的垃圾短信、商家广告。

2.2 被网络用户窃取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当一件事件发生后发布在网上,会被大量转载,一些网络用户由于个人原因利用人肉搜索将一些个人信息公布在网上,此种行为可能会对当事人构成伤害。另有,一些人故意发布像钓鱼网站之类的恶意程序,利用互联网存在的漏洞和消费者的无比信任,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实行诈骗财产等行为。

3 造成个人信息被侵害的原因

3.1 对个人信息的重视度不够

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的淡薄是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的主要因素,将个人信息泄露了而往往并不知情。例如当使用社交网络平台进行交流的时候,无意中透露给“陌生人”自己的个人信息,将会导致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巨大威胁,甚至会对个人财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办理一些消费会员卡时常常被要求留下姓名、电话、等真实的个人信息,若商家管理不善或为了商业目的而故意泄露出去。公众个人日常上网时不太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滥用网络搜索,随意注册软件,扫不明二维码等都会导致信息泄露。当我们感叹于“人肉搜索”巨大威力的同时,也应提高注意力以防这搜索方式对个人信息的侵犯。

3.2 相关部门对网络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的网络相关模块的监管机构并不明确,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部门主要以政府为主,像国家安全部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还有由公安部门授予的对于相关安全权益授权监管的一些临时部门。网络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够,权责不清晰,且监管的范围面不全面,面对大数据的滚滚而来,安全管理网络工作更加困难,也造成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陷入了困境。

3.3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一些政策预测专家在早期就看到了信息化将会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威胁,因此社会也建立了庞一定的规则体系来保护信息安全。但面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界定尚无定论仍缺乏相应的准则。事实上,我国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仍相对落后。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提出了规定,但是并不完善,仍有许多漏洞。。总之,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相对落后

4 大数据时代如何实现对个人信息更好的保护

4.1 加大信息保护力度

首先,互联网行业需要整顿来满足技术的快速增长的需求,一方面通过借鉴先进国家在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上所用到的知识和经验,端正态度,自我审视,自我完善,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关规定,违者必究,为网络世界提供一片净土,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立法部门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应尽快出台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同时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依据。

4.2 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面对大数据时代机遇和挑战的局面,更加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来解决网络中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但为了个人信息保护,就需要专门并且有效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基本范畴、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机构的职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等做出一系列规定,使网络监管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有法律依据。

4.3 提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安全的技术提高是实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一项很重要保证。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跟踪Cookies、入侵网站数据库等一些手段盗取客户信息,就暴露出了网站对这部分环节监控力度不够。一方面要注重对人才的引进和加大培养力度,各种方式鼓励他们在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方面进行研发、创新,保障技术要求。另一方面,资金投入要加大,特别是用于安全技术研发的资金,满足个人信息安全技术的快速发展。

4.4 提高网络用户主动自我信息保护意识

网络的大众化与广泛化,使得用户在信息保护方面经常面临威胁。实现个人信息更好的保护需要相关行业部门加大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需要对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水平,最重要的是提高用户个人对自我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公民上网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例如,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谨慎使用网上支付,当浏览网页时及时删除本人的浏览记录,不轻易泄露自己的手机号码,当消费时不随意填写自己的信息,不登陆一些不安全的网站,对于一些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不要随便打开等等。只有不断加强自我信息保护意识,不法分子才无机可乘,自我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得到维护。

5 结语

总之,大数据时代下保障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要想实现能够高效解决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首先技术上要过关,加大监管,提高公民自我信息保护的意识,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更健康、更快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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