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
2018-02-18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日前就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简称《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黄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和《规定》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党组汇报,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措施,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各自分工。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黄明强调,当前,各地正处在机构改革关键阶段,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防止工作断档、责任落空。针对主汛期和高温季节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本刊摘登中国应急管理报系列评论进行集中刊发,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省安委会日前出台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本刊约请起草人就办法出台的意义、约谈的主要情形、约谈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多方面进行解读,供大家学习。
强化红线意识 落实政治责任
《规定》的出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光辉指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要来一个大学习,对标《规定》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改进工作,坚决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近百年来一切的奋斗,都是在为人民谋幸福。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空前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听取汇报、发表讲话、作出指示,为全党全国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规定》聚焦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落实到了党内法规层面,指导各方戮力同心、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学习贯彻《规定》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必须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严格落实到位,务求早收实效。
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然把安全作为前提、基础和保障。然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仍然是薄弱环节,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警钟长鸣,发人深省。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导我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思想指引行动,落实一以贯之。我们要遵照中央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人人事事时时处处保安全。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反观一起起重特大事故的“地动山摇”,无一不能找出责任“黑洞”:没人负责,没得力的人负责,负不了责……必须指出的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他们红线意识强不强、责任清不清、落实严不严、问责到不到位,直接影响着当地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此,《规定》顶层设计、条分缕析,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依令而行,负责必明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问责,安全发展的道路必定越走越宽广。
人命关天,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抓好安全生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而言,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起码的责任担当。学习贯彻《规定》,就必须始终绷紧弦、下苦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狠抓措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规定》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正处在关键期、攻坚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他们红线意识强不强、责任清不清、落实严不严、问责到不到位,将直接影响一个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与否、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成功与否。
时至今日,个别地方“末位”“挂职”分管仍是常态,导致长期对安全生产研究不够、投入不足、保障不力;个别地方考核重结果、轻过程、权重低,无法调动干部履职积极性;还有的干部,面对GDP诱惑,把安全抛之脑后,致使红线失守、底线不保。
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系统性强,协作度高,每个人工作不同、角色不同,责任也不尽相同。具体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具体到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领导干部,惟有责任明晰、分工得当、配合有力,才能杜绝推诿扯皮、消除模糊地带,确保责任链条坚不可摧。正因如此,《规定》在职责规定、制度设计上下功夫,让每名干部对号入座、领到任务,实现“人人肩上有担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让党委走上前台,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消除安全生产领域“痛点”“难点”的客观需要。聚焦这一主要矛盾,《规定》赋予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并从制度层面彻底杜绝“末位”分管,使安全生产真正走入党委“议事厅”,进而在党政一把手身体力行、牵头抓总下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秉持问题导向,《规定》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定“三项制度”,实行“三个纳入”,并创新性地提出五种问责举措、两种奖励方式。激励与约束并举,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时刻将安全生产职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终身问责、尽职免责两把“利剑”,既斩断了那些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拍屁股走人的领导干部的退路,使他们多些警醒、少些侥幸,又能为那些有担当、有作为、肯负责的领导干部开辟一条通途,让他们少些顾虑、多些勇气。
责任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制度力量。惟有切实以《规定》为指引,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才能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力量,将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构筑一张坚固的防护网。
抓住“关键少数” 确保执行到位
认识是前提,认识到位才能行动自觉。《规定》落实如何,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这个地方或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要加大《规定》的宣传力度,把它当做各级党委、政府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的生动教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读原文,吃透精神,真切地认识到《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彻底消除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错误思想。
制度是保障,制度完备才能行之有矩。《规定》是一部富有生命力的党内法规。各地党委、政府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尤其是《规定》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是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这“两条硬规定”,提出了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三项制度”、“三个纳入”等创新举措。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制度措施,以保证落实到位,形成上下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执行是关键,执行到位才能令行禁止。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干部,对于党内法规都要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更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规定》的执行,要以“关键少数”为牛鼻子,通过调度统计各地这“两条硬规定”的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规责任。同时,《规定》的执行还要推动制度兑现,无论奖惩都应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彰显法规的权威性。特别是《规定》正式引入巡查制度。这种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要用好,让《规定》长出牙齿、产生震慑。
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制定出台《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作用,强化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最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贯彻落实《规定》,各级有关部门要以滴水穿石的韧劲狠劲抓落实、抓执行。这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重大考验。
贯彻落实《规定》,重在深学细研,贵在自觉践行。只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把安全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就能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