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模式分析研究
2018-02-17任云
任 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州510000)
0 引言
电动汽车具有高效、节能、低噪声、零排放等优点,当前,国内外领先电网企业致力于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将电动汽车投资与运营、综合能源等新兴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电动汽车势必成为重要的绿色交通工具。电动汽车的规模化发展,需要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提供电能补给。
1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概述
最常见的充电设施是充电桩,通常充电站内设立多种充电桩,主要分为慢速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换电设施是电池和换电站,电池更换服务由换电站提供。
1.1 充电桩
慢速充电桩主要为交流充电,充电时间为6~10 h,单桩成本投入小于1万元,适用于小规模且可长时间停车的场所,如居民小区。快速充电桩主要为直流充电,充电时间小于2 h,成本投入为2万~4万元,适用于有快速充电需要或小规模且无法长时间停车的场所。
1.2 换电站
换电站采用更换电池的模式,能够实现高效即时充电。目前,该模式需要车辆具备相应的快速拆、装电池的功能设计,换电操作时长不超过5 min,效率与燃油车加油相当。根据换电站规模不同,成本投入通常在百万元至千万元。适用于大规模的综合性场所,如高速公路服务区。
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的三种主要商业模式
根据所提供服务类型及产业链覆盖情况的差异,充换电设施运营主要有三种商业模式。
2.1 “硬件+充电运营+数据服务”商业模式
“硬件”是指将充电桩作为产品出售给客户;“充电运营”是指建设充电站,为客户的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收取充电和服务费;“数据服务”是指通过大数据支持和远程管理,为客户提供车载导航、充电监控、充电策略支持服务。
大部分采用该模式的充电服务运营商都是充电桩的生产商。该模式在充电桩制造业务的基础上,围绕充电桩提供延伸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及充电服务费用。由于电动汽车目前电池容量低、渗透率低的现状,导致电动汽车生产商和充电服务运营商均难以实现盈利。
2.2 “硬件+充换电运营”商业模式
该模式以换电为主,充换电运营商与汽车、电池厂商合作提供产品。需要电池生产厂家、汽车生产厂家、投资者围绕换电业务设计适用的电池与汽车型号,并提供资金支持,类似于电信运营商,低价提供硬件设备,通过收取月租费的形式营利,营利主要依靠电池租赁费用、充电服务费用。换电运作模式中前期投资大,难以实现电池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导致电池获取成本高,换电站建设及运维成本高。同时,电动汽车消费需求小,导致回报不高。
2.3 “数据服务”商业模式
大数据模式的特点是运营商本身不进行实际的充电桩运营,而是与上下游合作,通过免费提供信息的方式收集大数据,建立不同群体间的信任度,并通过出售大数据实现营利。
该模式运行商的客户是车主和行业客户,其不参与实际运营,主要为客户提供平台数据服务。车主的诉求包括搜索(例如筛选、导航)、相互评价(例如充电或出售充电体验)和其他(例如分享旅行路线规划)。行业客户分为政府、车企、桩企和市场研究机构,诉求包括建设规划、勘探统计、汽车份额、电桩份额、车主偏好和意见反馈。通过大数据提供信息服务是近年来的新动向,但大数据的获得也需要基于一定规模的电动汽车市场。
3 电网企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分析研究
国内市场上,由于政策引导消费,至2018年,电动汽车消费者以公务用车或公共用车市场为主。目前,电网企业在建设期通过招标的方式购买设备、确定施工单位,并承担充电设施使用后的运维工作,企业的运营收入是通过收取充电服务费获得的,利润仍需减去初期投入成本(包括基础设施投入、配电设施投入等)和运营成本(包括运营费用和充电损耗)。营利的关键因素是成本和利用率,这两个因素可以通过推动政府政策和优化企业业务模式,优化充电桩布局,对私市场模式创新四种途径去改善。
3.1 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国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确定了奖励的总体基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中指出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工程等研究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税费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国家未明确具体补贴幅度,而是由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3.2 与企业合作携手共赢
充电站成本包括基础设施成本、配电设施成本和运营成本。以一个10台80 kW充电桩的成本来看,其中最大的是充电的基础设施成本,而基础设施成本中最大的部分是充电桩的采购成本,其占基础设施成本的90%。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充电桩制造企业盈利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大多处于投入但未实现盈利阶段。
3.2.1 租赁
为降低电网企业自身成本,可向产业链上游延伸,通过租赁、战略合作、投资、收购或自建等多种方式,分享上游收益,并承担一定风险。电网企业通过租赁的方式得到设备/其他资源的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赁费,以降低资金投入和占用。在租赁方式下,制造商以租代售,提高销量,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电网企业可降低初期资金投入,定期支付租金。风险较低,主要是信用风险。
3.2.2 战略合作
电网企业可以通过与制造商签订合作协议,降价或免费提供设备,对未来的收益进行双方分成。在战略合作方式下,制造商在对市场长期看好的基础上,分享下游长期收益;电网企业出让长期收益,降低短期成本。风险较低,主要来自于未来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
3.2.3 股权投资
电网企业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制造企业,分享制造的收益,同时降低自身采购成本。在股权投资方式中,制造商能够解决资金需求,拓展销量;电网企业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分享上游利润。风险主要来源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不全面,不能产生预期收益,风险较大。
3.2.4 收购或自建
电网企业可以通过直接收购企业或自行组建上游企业,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提升其他服务能力。在收购或自建方式下,电网企业能够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现有业务成本。这一方式风险最大,风险来源于业务拓展需要具备较好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等,可能产生经营风险。
3.3 优化充电桩布局,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
电网企业需对充电市场做好充分调研。当前,充电需求仍以公务或公共需要为主,尤其是专用车,例如城市公交、环卫用车等。要提高营利能力,就必须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针对性选取需求场地,统筹做好充电桩建设布局。一是优先抢占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市场;二是主动收集出租车运营企业、分时租赁运营企业、电动汽车厂商等的用车规划及充电需求,建立车桩联动机制,根据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构建充电设施;三是积极在人流密集度大、广告效应强的商业及中心区域建设充电设施。
4 结语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是解决能源危机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市场发展的趋势。电网企业应主动把握好这一趋势,既能实现电量的增供扩销,又能帮助企业加快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升级的步伐。响应国家政策,做好业务模型研究和发展路线规划,是电网企业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商转型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