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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各方建言献策

2018-02-15

新能源科技 2018年8期
关键词:过渡期管理条例国标

2018年6月1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南宁召开,有关专家、政府部门人员、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行业协会、销售商、配件商、维修商、电池回收购、物业服务企业、市民等各方代表15人参加座谈会。大家分别对是否强制要求戴头盔、电动自行车有效期年限为多久合理、废旧电池处理制定什么制度、电动自行车是否有续期可能、是否设定电动自行车地方目录、法规出台前过渡期如何处置现有电动自行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为立法提出一些思考问题,让法规落地更具有操作性。

生产企业代表认为,根据未来电动自行车市场来看,生产企业要占领的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市场,而不会再把心思花在增加库存量上。行业协会代表建议,对已购买的超标车实行分批次淘汰,比如按照购买时间来规定淘汰年限,慢慢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不排除市民会在过渡期内囤积超标车,但根据新国标规定,对于已购买的超标车将由各地制定办法逐步化解。这意味着,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会考虑到超标车的使用期限问题。在过渡期内购买超标车,无论是从经济效益还是长远利益来说,都不划算。建议市民应购买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既保证驾驶安全,又保证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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