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必备知识3
2018-02-15
——什么样的城市适合选择垃圾焚烧处理方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人口越来越多,从而使得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城市垃圾围城危机日益严重。填埋、堆肥处理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堆肥对土壤的负影响也较大,大部分垃圾填埋场也已处在即将填满而要重新选择填埋场地的情况,由于土地紧缺和环境的要求,在不同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技术,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就显得更加迫切。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GDP不高的地区偏向于继续采用填埋的方式,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土地作为填埋垃圾用。在比较发达地区和城市,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适合采用焚烧处理方式,因为可以节省土地资源,进行无害化处理。
——焚烧处理技术主要有哪些?
目前主流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机械炉排炉技术、一种是循环流化床技术。
根据我国的相关技术政策“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机械炉排炉技术应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主流技术。机械炉排炉技术的特点:应用历史长久,技术成熟。垃圾不需要预处理,故障率低,年运行时间长,处理能力较大。稳定燃烧过程中不需要添加辅助燃料,飞灰产生量较少,在国外和国内都有广泛的业绩,全球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绝大多数均采用该技术。
循环流化床技术:在垃圾焚烧处理领域的应用时间较短,目前还处于技术探索期。目前国内的循环流化床运行时需要消耗不可再生的煤,并且对煤块的颗粒大小有一定要求,必须先将煤块加工破碎后才能由给煤设备送入炉膛。同时由于其技术特点,循环流化床在垃圾焚烧处理前需要对垃圾进行分选、破碎等预处理,在预处理和厂内的输送过程中容易造成污水以及臭味的外泄,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该技术在垃圾衍生燃料(RDF)和污泥等焚烧处理方面更具有适应性,加煤不能超过30%。
——焚烧热能如何利用?
生活垃圾中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利用生活垃圾代替煤作为燃料,在焚烧炉内进行燃烧、发出热量并产生蒸汽,既可以发电,也可以热电联产或直接供热。对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发电(供热)的方式,不但处理了生活垃圾,而且还节约了国家的不可再生资源——煤或燃油,同时弥补了我国电力的不足。
——焚烧处理产生哪些废气?如何控制?
生活垃圾焚烧的烟气控制系统标准远比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焦化炉严格。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炉所产生的烟气,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氯化氢(HCl)、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氟化氢(HF)、有机污染物、二恶英及重金属等。通过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垃圾焚烧、热能利用、烟气处理等过程的高度自动化,使焚烧系统在额定工况下运行,从而使原始排放物浓度降到最低。烟气经过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前,使用烟气在线监测仪——以连续监测每条焚烧线的烟气排放指标,确保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厂烟气达标排放。
——焚烧处理产生哪些废渣?如何处置?
炉渣:生活垃圾在焚烧炉中经高温焚烧,使生活垃圾中各种成分得到彻底的氧化、分解和钝化而成为炉渣,组成主要为玻璃、金属和各类无机物。
炉渣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烧后的残余物,其产生量视垃圾成分而定,其主要成分为氧化锰(MnO)、二氧化硅(SiO2)、氧化钙(CaO)、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废金属,以及少量未燃尽的有机物等,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焚烧后的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过高温无害化处理,再经过磁选等分离出废钢铁等废旧金属后,对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可用作铺路的垫层、填埋场覆盖层的材料和制作免烧砖等等,炉渣综合利用率可达98%,不能综合利用部分送至填埋场填埋。
飞灰: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粉尘(飞灰)含有二恶英及重金属等有害物,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除尘飞灰按危险废物处理”。
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焚烧残渣等混合,也不得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不得在产生地长期储存,不得进行简易处置,不得排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地必须进行必要的稳定化固化处理,稳定化固化处理之后方可运输,运输需使用专用运输工具。采用密闭收集和输送的方式输送至飞灰储仓,经浸出毒性试验合格后送至填埋场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