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制造
——从范·艾克到结构主义
2018-02-14陈锐,应瑛
陈 锐,应 瑛
(1.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 310011;2.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10000)
0 引言
提到荷兰,人们往往会想到美丽的郁金香与优雅的风车,而建筑界的人士提到荷兰,则常常联想到库哈斯、阿雷兹、MVRDV等许多在国际建筑界正"当红"的明星建筑师以及其充满想象力与变化的作品。确实,进入21世纪,越来越多的优秀荷兰建筑师正用他们的理论与实践影响着世界建筑的发展,但在我看来,历史上的荷兰建筑却远比今天更有魅力,如果我们将历史翻回到20世纪中叶,就会发现以阿尔多·范·艾克为代表的一批荷兰建筑师曾经在世界建筑史上留下过一段经典,而在当时,他们的先锋性与革命性远比今天的库哈斯、MVRDV来得更为猛烈与深远。
1 范·艾克建筑思想及对"结构主义"建筑的影响
1.1 范·艾克对CIAM的挑战
阿尔多·范·艾克(AldovanEyck1918-1999)是荷兰建筑史最重要的建筑师之一,他早年曾在英国留学,之后回到国内,担任建筑杂志《广场》(Forum)的主编。范·艾克开始活跃的年代,正是欧洲各国二战后开始重建的年代,大量的房屋尤其是住宅建筑成为建筑设计市场的主体。而当时的国际建筑界,还是以1928年发表拉萨拉兹宣言为标志的CIAM(国际现代建筑会议)为主流,CIAM在1933年《雅典宪章》中提出的把城市按功能划分为居住、工作、娱乐、交通四部分的做法已经受到了广泛的质疑。这种方法使城市或建筑各空间按其功能特征相互独立,各空间按其预先被确定的功能要求来设计,相互之间缺少关联性,可变性。以A·卢斯、密斯·凡德罗、勒·柯布西耶(早期)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建筑师“以欧洲为基地,向全世界出口‘国际式’建筑形式。”
终于在1953年普罗旺斯地区举行的CIAM IX会议上,年轻的一代以范·艾克及史密森夫妇为首,向雅典宪章的四项功能分类提出了挑战。这个小组后来被称作“第十小组”,他们的批判运动并没有提出另一套抽象的理论,而是探索了城市生长的结构原理,“旨在寻求实体形式与社会-心理之间更为精确的关系。”而在“第十小组”内部,各成员间的思维与实践也存在巨大的差异,与"第十小组"其他组员相比,范·艾克从一开始似乎就在一条迥异的道路上。从20世纪40年代初期起,范·艾克就专注于研究“原始”文化,以及此类文化体现出来的建筑形式的永恒性。他对未来人类生活在由高技术构成的巨大的建筑机器中的可能性表示怀疑,而是与印象派画家一样,主张在古代甚至原始的建筑文化中吸取灵感。从这一点上讲,范·艾克是第一个将“人类学”引进建筑学科的建筑师,而这样的思想,其与“第十小组”主流思想的距离几乎同与CIAM的距离一样遥远。
1.2 范·艾克建筑思想及对“结构主义”建筑的影响
范·艾克毕生致力于研究一种适合20世纪后半期的“场所形式”(placeform),他曾多次在自己的著作中指出了现代主义在消灭“风格”和“场所”中的作用。而分析范·艾克的设计思路,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出发点实际是来自建筑的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无条件的平等与协调一致。“为我们而建,由我们而造”(by“us”forus),对范·艾克来讲,空间是一种切身体验,他的每一个设计也都是针对一个特定场所而量身定做的独特建造秩序。同时,范·艾克还对对立事物之间的关系做了深入探讨,这正是所谓的“双重现象”(twinphenomena)。在这里,我不得不提到另外两个人-西格弗里德(Siegfried)与卡罗拉·吉迪翁(CarolaGiedion),因为范·艾克对“双重现象”的关注,正是来源于与以这两个人为核心的集中在苏黎士的先锋艺术家们的交往,在同这些艺术家们的交流中,范·艾克认识到相对论的原理在科学领域之外的现代艺术中的巨大价值,并将其应用到建筑设计实践中。
阿姆斯特丹的孤儿院是范·艾克对“双重现象”所做的最好的解读。在这里,开放-封闭、内部-外部、小型-大型、多-少等相对关系被一一展现,范·艾克的目的是让每个单元都有自主的作用,又不失为整体的一部分。他认为,构件之间牢不可破的关系和构件本身一样重要。(这一点对后来荷兰结构主义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他想通过这样的方法让每一个空间都成为一个具有多重意义的地方,因此,他用了多价(polyvalence)这个词来表达其中的含义:每一个空间构件都有两个以上的含义,人们可以在同一时间领悟出来。而范·艾克毕生所追求的场所形式,则是通过整个设计中最大的“双重现象”——“建筑”与“城市”得以体现。整个建筑的结构,就像一个自给自足的城市,走廊变成了“街道”,房间变成了“广场”,室内照明变成了“路灯”,一系列极具归属感的“社区”组成了一个小“城”。而当这种建筑与城市间的双重转换性被实施到更小的尺度的时候,建筑与家具间的相互性也建立起来了,从一个侧面也验证了“建筑学从一把椅子开始”。正是在这种无所不在的对话过程中,范·艾克在整体的清晰与局部的随性中找到了一个清晰的平衡点,阐明了他“迷宫式的清晰性”(labyrinthineclarity)这一概念。
范·艾克努力的实践着他的理想,但却多次被城市发展的现实所打击;他甚至以一种近乎悲观主义的态度认为:“建筑师职业,或者从整体讲,一个西方人,已无能发展一种足以应付大众社会的城市现实的美学或战略。我们对这巨大的多样性一无所知,无能为力,不论是建筑师、规划师或其他任何人。”话虽如此,我们却不能忽视范·艾克作为向现代主义建筑理论提出挑战的第一人的巨大影响。他的“场所形式”,他的“双重想象”他的“整体与部分相互决定”的论断,都深深影响着后来的建筑师,并最终促成了荷兰结构主义的诞生。
2 “结构主义”建筑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2.1 “结构主义”建筑思想的概念与产生
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这种说法最早产生于20世纪初,是由语言学家索绪尔 (Ferdinandde Saussure)提出的“语言规则和单词”(Langueet Parole)模式。而法国人种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evi ClaudStrauss)则是结构主义的真正奠基人。结构主义者主张:结构是一个包容着各种关系的总体,这些关系由可以变化的元素构成。元素的改变需依赖于整体结构,但可以保持自身的意义。元素的互换,不改变整体结构,而元素之间的关系更改则会使结构系统发生变化;任何领域中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它们内部的组织关系,这种关系可用数学模式来描述。这种思想最终成为了结构主义建筑的哲学基础。
而荷兰结构主义的产生与范·艾克以及他的学生——以赫尔曼·赫茨博格(HermanHertzberger)与范·斯泰特(JoopvanStigt)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建筑师密不可分,它的起源源于对战后机械的功能主义的批判,同时也像上述那样,代表着建筑师希望通过一种建筑的结构逻辑改变社会结构逻辑的愿望。结构主义与功能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注重对构成社会和形式的结构体系的分析与研究,把空间当作城市与建筑整体系统中的构成元素来考虑,结构主义认为形式不取决于功能而是由构成元素组织法则(结构系统)来决定,在我看来,结构主义比功能主义在更深的层次上提出了创造现代建筑的理论和手段。
2.2 早期“结构主义”建筑的特征与缺憾
早期的结构主义建筑,强调的是一种结构的适应性,生长性(growth)与内聚性(cohesion)成为设计的主题,这些都在赫茨博格设计的阿培顿的比希尔中心办公大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大楼的业主是一家保险公司,由于其组织内部的不断变化,要求对不同部门的大小作出频繁的调整,而作为一个整体建筑,则要求必须从每一个方面,在每一个时期都必须正常运转。因此这座建筑被设计成为一个有秩序的延展,基本的结构包括整个综合体的承重系统与管道系统,表现为一个基本固定的永久性区域,而其“双重”的另一面,则是一个可以变化的具有明确功能意义的区域系统,这个区域系统承担了大部分的使用要求,并随着组织内部的变化产生多种多样的"功能填充"结果;但是,在不断变换"填充"的过程中,结构的构成元素组织法则并未改变,整个结构系统依然保持着强大的持续性与自适应性,“多价空间”(polyvalent space)也在空间变化与结构稳定的双重对立中得以完美体现。
虽然我们看到了结构主义建筑在适应功能以及创造一种严谨逻辑上的优越性,但是它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由于其整体秩序是通过若干的小的结构单元组成,这就注定了建筑在空间尺度上的局限,像剧场、商业等需要大规模空间的建筑类型就难以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实现;这还仅仅是功能上的缺憾;另一方面,空间尺度的均质化导致了人们对建筑主次关系的迷失,这一点也在比希尔中心办公大楼中得以体现:由于缺乏任何突出表示入口层次地位的建筑要素,公司不得不树立许多的标志向来客指示入口地点。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筑的内向性对于建筑与城市的交流关系起到了阻碍作用。按照芦原义信关于外部空间设计的理论,这种由内向外的空间发散模式,对外部空间的塑造起者消极作用,当建筑占据了场地,周围的一切便失去了积极意义,建筑与城市之间也会因缺乏过渡空间而失去联系。
2.2 “结构主义”建筑的发展与进化
结构主义者认识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并开始在以后的发展中着力解决与前进。一方面,由于荷兰的城市建设对居住建筑的需要,许多居住小区的项目需要设计,这就为建筑师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结构主义打响了向功能主义挑战的第一枪,引发了后来的许多建筑新思潮,也迫使功能主义者的反思,这样,多种建筑思潮与流派兼容并包,也激发了结构主义者们的新思维。从海牙的社会事物与服务部门大楼开始,荷兰的结构主义建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建筑师们不在只是关注于单元空间与建筑整体的关系,而是开始把眼光放到一个更大的层面上,结构主义者尝试着将自己的理论应用到建筑群的控制中。这时的结构主义,脱离了初期在形式上严格的几何网格控制,形式变的更加自由与丰富,他们意识到,建筑群体之间的联系不能再通过机械的欧几里德几何与数学运算,他们更强调一种逻辑上的结构系统,而非简单的形式上的。单体的复制、变化、排列组合固然重要,但是真正的结构主义者所追求的,则在于若干结构系统自身的逻辑性与合理性。比如说,范·艾克夫妇所做的埃斯特克服务与办公大楼,由许多弧型的自由的建筑体量构成,初看无规律可言,但是我们单独抽出任意一套元素系统,功能空间、交通空间、庭院系统、甚至是所有的卫生间,都在一个完整的结构系统的控制下,从这一点上讲,结构主义者已经将空间的变化与人类的理性结合到极致。
3 结语
结构主义在荷兰兴起,同时也将自己的影响波及到整个欧洲甚至美国,在勒·柯布西耶的威尼斯医院方案以及路易斯·康的费城理查德医疗研究中心方案中,都可以看到荷兰结构主义的影子。虽然因为自身的限制以及其他种种原因,结构主义并没有发展成为一种成熟完善的建筑流派,但是它对于后世建筑师的影响,尤其是对建筑教育的促进作用,则将永远在世界建筑史上留下光辉灿烂的一笔。
参考文献:
[1]Wim J.van Heuvel.Structuralism in Dutch Architecture[M].010 Uitgeverij,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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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先觉主编,现代建筑理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5]肯尼斯·弗兰姆普顿著,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M].张钦楠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