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全南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2018-02-14陈玲
陈玲
(全南县畜牧兽医局,江西 赣州 341800)
1 县情
全南县位于江西最南端,国土面积1 535 km2,辖9个乡(镇)86个行政村和长城企业集团、天龙公司、茅山林场,人口21万,是桃江的发源地。2017年全县饲养量猪48.8万头、牛2.66万头、羊0.63万头、家禽201.81万羽。全南县按国家政策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对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承担50元/头,省市县各承担10元/头。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该县经费严格按照审核确认的对象和数量核实发放。2017年全县共监督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生猪2.156万头,屠宰环节25头。
2 工作现状
2.1 县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公司实行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动物无害化处理办法,该县采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相结合方式同时实施,畜牧兽医部门与保险机构对彼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结论相互认可,认可的结论作为保险理赔和政策补助的主要依据。
2.2 部分养殖户动物疫病防控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病死猪不上报,自行采取就近掩埋,甚至有养殖户将病死畜禽直接抛弃于荒郊野外、小溪河流,给周边环境带来危害。散养户规模不大,利润不高,时养时不养,因此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难度较大。深埋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处理方式,部分散养户为图省事,在没有采取消毒措施的情况下,将病死动物进行简单的掩埋,达不到无害化处理效果,经常出现被狗猫等动物挖出抛尸野外的现象,更有个别养殖户受利益驱动,将病死畜禽出售给不法商贩,给食品安全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2.3 病死动物不能完全进行集中处理。由于全南县县域边境线长,无害化处理场所收集病死动物存在成本高、风险大的原因;加上当地老百姓认为新建的无害化场所会影响周边环境倒致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落实难。
2.4 生猪屠宰加工厂无规范有效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集中检疫点多设在郊区,这些场的无害化处理设备较齐全,能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规范运营,处理效果较好,但是只限于处理本场废弃物。乡(镇)定点场规模小、缺少无害化处理设备,出现的病死猪只进行深埋处理,存在直接流入市场非法交易的风险,给农村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3 监管工作的难点
3.1 执法队伍建设薄弱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在岗在编人员少,官方兽医紧缺,在岗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经费没有保障,导致执法能力不足,对全县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无法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布控和监督。
3.2 行政执法与技术服务职能不分
由于历史原因,畜牧部门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织在一起,防、检、监三岗同一个人,目前全县基层畜牧兽医县局在岗的只有4人,每个乡镇基层兽医站只有1人,还身兼数职,既要承担动物检疫、饲料、兽药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又承担诊疗、预防等服务职能,同时还要承担乡镇维稳、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基层的难度较大,动物卫生监管各项工作落实难。
3.3 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难以全面落实
目前,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补贴程序只适合大型养殖场,对散养农户的病死猪一般都没有补贴,主要是申请补贴程序较复杂、手续繁琐、较难兑付,散户也认为补贴金额不大没有实质意义。
4 对策与措施
4.1 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
场所建设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无害化处理场。县城要建设一个集收集、拉运、消毒、焚烧、掩埋为一体的高标准无害化处理场。南线乡镇的桃江源头由该县省级龙头企业现代牧业投入资金,选择一处远离居民区、水源地、风景自然保护区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场,重点处理该公司及周边乡镇各类养殖废弃物。北线乡镇的黄田江河畔应在陂头镇建设一个相对集中标准较高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偏远山区的养殖户则可建设简易的处理设施。
4.2 加强宣传力度
一是加大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法律意识,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二是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重点宣传教育食用病死畜禽危害性和识别病死肉的能力,让这类产品无市场。三是营造氛围,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全覆盖宣传。
4.3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要充分发挥村级协防员的协检作用,建立包片包干制度,做到监管不留死角,确保零散的病死畜禽能进行无害化处理。二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呼吁社会广泛参与。三要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乱丢、乱抛、违法交易病死动物的行为坚决打击。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给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
4.5 确保工作经费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把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