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分制的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研究
2018-02-13王强周敏
王强 周敏
摘 要:在双创时代,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得以全面推广和实施,各大高职院校也在不断探索着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改革,以此来提高“双创”人才的培养质量。目前,高职院校在创业型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的实施还存在许多新的挑战。笔者从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角度,提出了建设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同时从独立教学机构、创业导师队伍、活动评价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四个方面展开了学分制下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保障措施的研究。
关键词:学分制;三课堂一体化;创业教育;保障措施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保障的现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发展,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已逐步实现了高等院校的全面普及。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前后涌出了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的先驱高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刀阔斧地进行创新改革,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也是大胆地开拓探索。尽管全国各大高校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但对于高职各专业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保障仍存在力度不够、落实不全的情况。
1.从政府层面来说,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例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2015-2018)》的政策也明确对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要求,由此可见,国家对创新创业教育是非常重视的。然而,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于高职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财政、设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是很明显。这必然也就无法有效激发高职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2.从学校层面来说,管理体制的建设是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型人才培养能否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体制是指学校有没有成立创新创业中心或学院来组织和管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全面工作。根据我们对湖南省61所公立高职院校的调查数据显示,其中15所高职院校如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等示范院校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就业创业处等专门机构来负责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占比24.6%;其他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工作处于多部门牵头负责的状态,比较普通而典型的一种是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创新创业类大赛由团委、学工处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同时从实施保障制度来看,82%的高职院校并没有制定学生创新创业业绩与专业学分互换、学生创业休学政策,以及61%的高职院校没有设立专项的创新创业基金和专项经费来鼓励高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因此,高职院校创业型人才培养的管理体制和实施保障的不健全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影响到学生创新创业的主动性。
二、学分制下高职创业教育保障措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以累积平均学分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现代教学管理制度。根据2016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做好 2016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学分制是可以作为高职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切入点,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多维度学习、跨专业学习以此获取创新创业学分,同时可以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尽管,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在采用学分制度进行教学管理改革,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然而,对于创业教育的学分制创新改革却处于摸索探索初期阶段。目前,许多高职院校推广的学分制主要是针对专业教育来构建的质量保障机制,而对于创业教育学分制的运用却是行不通的。因此,探讨学分制下的高职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是具有现实重大意义的。
首先,学分制可以极大程度地给予学生对创新创业课程的自主选择权。学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专业背景,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创新创业课程进行学习。其次,学分制下的创业教育保障措施的建立有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形成。由于学生凭兴趣的自主选课模式容易导致知识结构的不完整,因此,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上的保障措施设计有助于帮助学生在兴趣的基础上确保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再者,构建高职创业教育保障措施有利于优化高职人才培养方案。遵循由浅入深、理论实践相结合,课堂课外相连接的原则,开发设计创新创业课程、积极推行学分制管理,逐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体现高职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目标。
三、基于学分制的高职“三课堂一体化”的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的保障措施
(一)学分制下的高职“三课堂一体化”的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构建
高职创业教育的核心是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能,拓展学生的横向文化素质,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因此,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应贯穿第一、第二、第三课堂,将三个课堂融汇贯通,让创业教育贯穿学生在校期间的各个学期、各类活动中,实现“意识+知识+技能”一体化发展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因此,高职创业教育课程體系和学分制定须遵循必修、选修相结合,第一、二、三课堂层层递进的原则(以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如下图所示:
(二)学分制下的高职“三课堂一体化”的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学分制实施,保障措施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独立机构
在“三课堂一体化“的模式下开展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首先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第一、二、三课堂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由此而产生的蝴蝶效应必是多头管理,无一重视。因此,学校应全新成立创新创业中心或创新创业学院类似的独立机构,来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形成以创新创业中心(学院)牵头组织管理、平行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模式,有效确保“三课堂一体化”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顺利落实。同时,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心应针对各个专业的不同特色来合理的设计和制定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和学分比重。
2.组建服务于“三课堂一体化”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建设是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实现的重要保障之一。目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问题比较突出,师资队伍也较为单一,主要由人文、经管类老师担任创业指导老师。这类老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专业课程教学,普通缺乏创业经历,且教学内容相对偏理论化。而学分制下的高职“三课堂一体化”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不能仅限局于某一类学科教师担当绝对角色,而师资覆盖应结合创业基础导师+专业学科教师,理论教师+实践教师;特别对于第二、三课堂来说,可大量聘请校外创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专家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环节中。让学生在获得学分的同時,能够有条件接受到
3.建立“三课堂一体化”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推动“三课堂一体化”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的重要手段。三个课堂对创业型人才培养所起到的作用不一样,因此,考核评价体系不宜以现实结果为唯一衡量标准,应设计有利于“三课堂一体化”创新创业教育长期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主要考核指标:第一课堂教学评价目标,并不以最终有多少学生参加创业类大赛,也不以有多少学生创业了企业作为评价指标,而要看是否面向全体学生,是否关注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精神的培养。鉴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并非短期的,需要经过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才会有具体体现,因此在分层设计评价体系指标时需考虑市场反馈。第二课堂的评价指标,主要是看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和机会;实践活动是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是否学校创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是否成为了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第三课堂的评价指标,主要看是否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平台、提供个性化帮扶指导等。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评价主体既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教师或学生,但每一主体的评价侧重点有所差异。学校应以实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为中心;教师应以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知识和能力培养以及综合素质发展为中心;学生应以更好地推动“三课堂一体化”的建设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为中心。
4.建立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学生创业教育学习质量
建立从上至下、从下至上双向联动监管机制。第一、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学督导小组,主要针对创业教育基础、专业必选修课程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巡课、评课,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抽查教学活动的开展,确保创业教育有质的实施。第二、创新创业中心应成立课堂教学组、活动策划组、项目对接组,全面无缝对接第一、二、三课堂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同时加强与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处等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管工作。第三、各班设立创新创业干部,主要负责班级创新创业学风的管理,以及通过学校集体培训后,能指导同学正确的选择课程和活动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同时收集同学学习过程和考试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信息,并反馈交至创新创业中心。第四、开设学生信息反馈平台。学生可登录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平台提交个人意见和建议,构建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推进教与学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晓天.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优化研究[J]. 价值工程,2017(8): 176-179.
[2]马怀立.试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定位[J].教育与职业,2016(15): 65-68
[3]杨林青.基于学分制的土木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科技经济导刊,2016 (29): 165.
[4]许薇.基于学分制下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探析[J].教学改革,2011(32):169-175.
[5]孙洪凤.高职院校学分制改革的SWOT分析---以K高职院校为例[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 (4):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