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族民间舞的风格与规格
2018-02-13何蓓蓓
■ 何蓓蓓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050011
中国民族民间舞作为各民族的标志,在各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的民族,民间舞的风格与规格也有所区别,但其都融入着各民族的民族精神。通过民间舞可以让我们从身体上感受到各民族的风格特色。
1 简述民族民间舞
民族民间舞是各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在民间逐渐形成的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将各民族的民族特色与民族风格完美地融入其中,借助舞蹈动作我们可以很好地感受到民族的特点、民族的风格。民族民间舞在发展之初并不是因艺术而生,开始只是人们为了传达情绪而出现的,后来逐渐在整个民族中盛行开来,成为一种全民族认可的舞蹈,之后经过表演艺术家的规范,让民族民间舞的舞蹈风格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并且由于民族民间舞的发展历程长,使得民间舞中不经意间融入了各时代的风格元素,让我们也可以透过舞蹈动作看到更多的民族时代背景。
2 民族民间舞所具有的独特特点
民族民间舞在众多的舞蹈中具有其他舞蹈所不具备的特点,是其他类型舞蹈所不能比拟的。接下来,我们将对民族民间舞的独特特点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2.1 具有民族性与区域性
中国的民族民间舞产生于人民大众中间,发展于五十六个民族、不同地域文化的滋养中间,成熟于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间。由此看来,中国的民族民间舞不可避免地渗透着地域文化与传统精神。而我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传承与精神继承中有着得天独厚的必然优势,民族民间舞也就得益于此,几百年上千年传承而不衰。例如傣族的孔雀舞相传于一千多年前傣族首领召麻栗杰模仿当地高贵优美的孔雀姿态而习得,而后在时间推移中经过民间艺术加工而最终成形并不断发展。关于这样的传说还有很多版本,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族民间舞的地域性。
2.2 多样性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广阔的疆域上,各地区的基本情况甚至会千差万别,独特的地理位置与气候特点形成拥有自身特点的传统文化和精神,在不同文化与精神滋养下又产生了各具特色的舞蹈内容,这就体现在中国民族民间舞的多样性上。例如,秧歌是一种多个地区都存在的民间舞,但山东秧歌、东北秧歌与南方秧歌大有不同。另外,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区域又会有多重舞蹈衍生,例如广西云南等地的彝族能歌善舞,他们创作了铜鼓舞、花鼓舞、罗作舞等多种形式的舞蹈,具有彝族特有的情调,又各有花样。
2.3 情感化与表演性
各地区的民族民间舞都绝不是毫无理由地创设发展的,一定是有某种文化渊源或是文化内涵可追溯的,而这就决定了民族民间舞有着一定的情感性与表演化。例如,中国历史久远、蕴藏着强烈的宗教艺术色彩的傩舞,它可让我们探究其背后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巫术意识。而傩舞常常在傩仪仪式上表现,同时肩负着祭祀与娱乐的双重功能。除此之外,一般的民间民族舞往往蕴含着人们简单而美好的情感,例如对祖先的怀念,丰收的喜悦,对未来新的一年美好期许等,都是民间民间舞常见的情感内涵,同时表演性十足。
2.4 规范性与延展性
文化是需要不断发展、推陈出新的,舞蹈也不例外,民间民族舞更是如此。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习惯、观念意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舞蹈作为创生于人而又服务人的一种艺术,在此过程中也一方面不断成熟同时也不断发展,这就体现了民间民族舞的规范性与延展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文化发展最基本也最常见的一种发展形式,固守成规对任何文化来说都只能是“死路一条”。同时在对传统的传承之外,纳入一些新事物、新文化也是必要的,由此才能不断跟随人们的审美特点不断发展,舞蹈艺术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发展也将更为精彩化。
3 民族民间舞的“规格”与“风格”
“规格”泛指一定法则下要求的规范与标准。我们讨论民间民族舞的规格应指民间民族舞作为一种规范化的舞蹈艺术所要求的合乎准则的标准,要求去基本遵循的“规范”。这些一般体现在舞蹈的基础基本功教学中,关于发力点、力度、柔韧性、节奏感、体姿体态等的一些训练方面往往要求严格而理论框架成熟固定。这在民族民间舞是不可忽视的,但单纯追求“规格”又无法真地体现民间民族舞的艺术特色,需要适度掌握。
“风格”一词一般解释为一个时代、民族、团队或是个人的艺术作品若体现出的核心艺术特色。民间民族舞的艺术核心就在于个性特色显著,这贯穿于它从产生到发展成熟的始终,民间民族舞在审美过程中最直接的审美体验就是其独特的艺术风格与艺术形式,因而个性“风格”是民族民间舞的灵魂和命脉。
综合以上分析来看,民族民间舞从民间走向课堂、舞台,从随性走向规范、艺术审美化,把握好“规格”与“风格”这两项内容十分重要。“规格”是基础,而“风格”是核心。在接下来的论述中,笔者分别选取“广场民间民族舞”“课堂民间民族舞”“舞台民族民间舞”三个方面来展开。
3.1 广场民间民族舞:规格与风格共存共融
广场民族民间舞指在群众之中以自娱性、即兴发挥为主要特点的表演形式。这是一种最为原始也最为简单、质朴的娱乐活动,在群众之间广为流传并长期存在。“规格”与“风格”共存共融是其可见的显著特点。一般来说,广场民间舞的组织者与舞者大多不是专业的舞者或是有经验的表演者,而是群众基于某种目的自发形成的团队。尽管如此,广场民间舞在发展过程中也是有着自己独特的运行规律以及约定俗成的传统要求的。我们以带有显著特色的扭秧歌为例,扭秧歌基本是我国群众在热闹之时最为喜闻乐见的一种舞蹈形式,动作简单、肢体协调要求低,娱乐性、趣味性与其他各类舞蹈相比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变化性也多样,舞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任意发挥,多则成百上千人的大团体合作,也可三五人的小组织进行,甚至单独一人也可进行,可以以最快速度达到娱乐目的,随意性极大。这是秧歌的“风格”,但秧歌的“规格”也要引起我们注意。例如陕西秧歌在一些正式灯节活动场合就要在“伞头”带领下,和着锣鼓声的节拍起舞,跑“大场”、演“小场”,一般先唱后舞等等。由此可见,广场民间民族舞的“规格”与“风格”双管齐下,是在有一定规范状态下自由舞蹈。
3.2 课堂民间民族舞:“规格”服务于“风格”
当民间民族舞由群众之间走向课堂之后,必然在理论方面有了一定的艺术规范总结。对于课堂的民族民间舞来说,学生对于这一类舞蹈的理解往往无法达到一般当地域群众对于本地域舞蹈的理解程度,因而就需要教师从基本的理论、元素文化入手进行教学。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清楚,“规格”是为“风格”所服务的。课堂的舞蹈教学为了促使学生的最终表现能够更为贴近传统民族民间舞,在动作、表现力等方面会以一系列系统化、规范化的训练方式来进行,这个枯燥不断重复的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规格”化训练,注重的是一般与大体,规格是基础。同时,“风格”也不容忽视,民族民间舞没有“风格”就没有灵魂。课堂教学在引导学生进行了规范化的“规格”训练以后,就应该注重学生的“风格”创造与表现能力。舞蹈培养的是创作者而非重复者,因而在元素训练的基础上要以“风格”表现为最终目的,让“规格”为“风格”服务。
3.3 舞台民族民间舞:规格与风格的再创造
当民族民间舞被搬上舞台时,审美性和艺术性一定是要求极高的。一方面,民间民族舞的基本风格特点与元素是要求被保留与体现的,同时又要求能看到创新与内涵,给观众以美的享受。一般来说,舞台表演是要求舞者的创作既有从原始舞蹈文化中抽离出精髓化的东西进行再创造,同时还要求风格显著而表现新颖,以此来看,舞台民族民间舞就是对传统、质朴的民族民间舞中深化与再创造。我们以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的作品为例,从《孔雀公主》到《雀之灵》,再到《雀之恋》《孔雀之冬》都是独特的舞蹈艺术珍品,杨丽萍以独特的舞蹈语言和不同阶段的生命之美,赋予孔雀不同的神韵,给观众以不同寻常的神密的享受。关于《孔雀之冬》,杨丽萍曾说这代表着她的生死观,“冬天很美,冬代表了盛极而衰,蕴含死亡与涅槃”。舞台的民族民间舞就往往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娱乐性,内容性往往更要丰富。
总的来说,群众性的广场民族民间舞是最基本最原始最传统的舞蹈表现形式,是后两者的基础,它保留着最本质性的传统舞蹈文化。而课堂与舞台民族民间舞的发展与升华给了我们更多得以了解和享受民族民间舞的机会。
4 结语
从以上文章分析来看,我们总结出中国的民间民族舞的传承发展实属不易,而在其发展过程中“规格”为舞蹈提供了一个形式化的传承手段,而“风格”赋予了民间民族舞不断发展飞舞的翅膀,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中国的民族民间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