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清代人格化河神的建构、传播及影响
——以河督栗毓美为中心

2018-02-13胡梦飞

关键词:河神治河大王

胡梦飞

(聊城大学 运河学研究院,山东聊城252059)

中国是一个河流密布的国家,自古以来,河神信仰就极为发达。广义上的河神泛指各种河流之神,黄河、运河、淮河、卫河等俱包括在内;狭义的河神则专指黄河河神。具体到明清时期,河神则主要指各种与黄、运治理有关的神灵,其中既包括金龙四大王、黄大王、朱大王、栗大王等全国性的河神,也包括漳河神、卫河神、汶水神等区域性河神。栗毓美为清代著名河臣,因其治河有功,在其死后,被官方敕封为河神“栗大王”。有关栗毓美的研究,学界可谓成果丰硕,但主要集中于对其治河活动和思想的研究,对其死后的成神事迹及其信仰崇拜对清代社会的影响却鲜有学理性、系统性的研究。本文以栗毓美成神事迹为研究视角,在分析栗毓美成神原因和过程的同时,论述其信仰对清代治河活动和沿岸民众心理的影响,从国家和民众的角度探讨清代河神信仰的形成机制。

一、栗毓美成神的原因及过程

栗毓美(1778-1840),字含辉,山西省浑源县人。清嘉庆七年(1802年)以拔贡考授河南知县。以后历任知州、知府、布政使、护理巡抚等职。道光十五年(1835年)任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主持豫鲁两省河务。栗毓美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病逝任内,任河督虽仅五年,但治绩卓著。①《清史稿》评价:“毓美治河,风雨危险必躬亲,河道曲折高下乡背,皆所隐度。每曰:‘水将抵某所,急备之。’或以为迂且劳费,毓美曰:‘能知费之为省,乃真能费者也。’水至,乃大服。在任五年,河不为患。殁后吏民思慕,庙祀以为神,数著灵应,加封号,列入祀典。”[1]11657

对于栗毓美的功德和事迹,时人给予了很高评价。清代东河总督曾国荃在其《河神栗大王祠记》中记载:“诚孚栗大王讳毓美,谥恭勤,生于山西浑源州,以拔贡出宰河南,卓著政声,历县令、州牧、郡守,由开归道升湖北按察使、河南布政使。道光十五年,授东河总督,精于治河。尝乘小舟周历南北两岸,察其地势之高下、堤岸之险夷、水溜之缓急顺逆,莫不洞悉原委,形胜悉在胸次。创筑砖坝,二千余年自恭勤始。至今北岸之原武、阳武,南岸自黑垌以上,凡属险要之区成坝鳞次,恭勤之教也。道光二十年薨于位,吏民以流泽孔长,立庙祀之。其生也精诚,常在两河,殁后屡著灵应。数十年问,每岁洪流巨险,辄示形露迹,呵护东豫居民百千万家。大吏顺民之所请,胪列实事人告,朝议以御灾捍患,宜隆馨香之荐,敕封诚孚大王,东、豫两省沿河许建专祠,甚盛典也。”[2]228

山东巡抚丁宝桢亦在其《栗大王庙碑记》中高度评价栗毓美的高尚品德:“公讳毓美,山西浑源州人,道光年间总督河道,谥‘恭勤’。以砖工御险,人初议之,后始知其得力,至今遵行。生平勤苦,卒后灵爽甚著,捍灾御患,祷辄响应。所谓生为河岳、殁作神明者,公之谓欤!呜呼!……是则欲为明神,须自为名臣始。予之特为此文,用以告生时赫然,一无建白,见公庙而不自愧者。”[3]

《礼记·祭法》云:“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4]在这种正统思想影响下,历史上常将生前有这种大功大德的人物,死后便尊为神,设庙祭祀,一则可永记他们的功德,再则企盼他们的英灵继续为后人造福。无疑,栗毓美已具备了上述大功大德。崇拜已逝的杰出人物是许多文化中的共同现象,但它在中国的历史中则无疑成为中国宗教生活独一无二的特征。这个传统已被研究中国宗教的学者所关注。美国人类学者Arthur P.Wolf以其在台湾的田野调查为根据,抽象出了如下的观念:伟大的官员死后成神,自己的肉亲死后成为祖先神,而不认识的人死后成为孤魂野鬼。另外,主要根据人类学研究成果来论述中国民间信仰的Lloyd E.Eastman也说俗世社会中留下伟大事业的人死后成神,普通平凡的人死后成为祖先,非正常死亡的人死后成为鬼(野鬼)。[5]“或许没有一个国家对英雄的崇拜能像在中国这样得到充分地发展。……有些英雄被当作神灵崇拜,也有很多则没有神位,完全因为他们生前所建树的功绩而受到祭祀。……这种形式受到官方的鼓励,因为它为公众树立了足资效仿的好榜样,并通过纪念建立功勋者来鼓励民众践履美德。毫无疑问的,民众对于神化的人同样会产生特殊情感,期待英雄在另一个世界以更大的神力保佑自己。”[6]128栗毓美的治河业绩和高尚品德为他日后成为河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照以上标准,栗毓美死后成为河神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上述只是个理论依据,真正的动因,除了清代河神信仰极为盛行这一原因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他去世之后,适逢黄河连续三年决溢,这种背景为他成为河神提供了契机。正如杨庆堃在其著作中所做的分析:“究竟是哪些基本因素使得嘉奖善行的政治伦理价值崇拜能够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之中?通过对这一类信仰的大量分析,我们发现以下几点。第一,这样信仰的基础基本上是以两个相关的因素为标志:一场公共灾难和一个英雄。英雄的重要作用在于他对公益的全情投入,从而树立某种品德操行的榜样;严峻的形势当然是英雄呼之欲出的前提,但同时也为政治伦理价值发挥特别作用提供了比平时更为独特的社会环境。一旦英雄为公众利益而牺牲,那么他身上所体现的象征价值更会不可估量。”[6]131

日本学者滨岛敦俊通过对江南三角洲民间信仰现象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1)江南三角洲的土神,几无例外地被比定为曾在俗世生活过的人,即他们都是人格神。(2)由人成神需要有生前义行、死后灵异、王朝敕封等三方面的传说。作为成神的要素,首先是“生前的义行”。曾在现世的“人”中,为他人行义的人数量庞大。但这并不是说,他们死后全都变成“神”,而是绝大多数都变成默默无闻的“鬼”。“鬼”与“神”的区别在于,此后的他是否显灵,也就是根据死后是否表现灵迹来决定。有了“生前的义行”、“死后的显灵”这两项要素,“神”实际上也就产生了。[7]其核心观点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英雄人物,其所以能够最终成神,仅有生前义行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死后显灵”。

栗毓美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二月去世,次年六月,也就是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六月,黄河祥符汛发生漫口。《清史稿·河渠志》记载:“六月,决祥符,大溜全掣,水围省城。”[1]3739而当时的河东河道总督文冲因治河不力被革职,并枷示河干。人们联想到栗公生前连续五年治河而河不为患,百姓平安。刚一离世,黄河肆虐,人民遭受灭顶之灾,“惟公存澜安,公殁河决”。于是渴望栗公英魂不散,继续庇佑他们,为他们祈福。正是在这种双重影响的情况下,栗公得以走上神坛,成为人们崇拜的河神。据清梁恭辰《北东园笔录》记载:“逾年(栗毓美去世的第二年),而祥符口决,城垣岌岌将圮,忽有少年者大呼曰:‘当拆南城楼砖瓦,填塞某处。’如法行之,见金甲神溺大溜改道旁走,人皆谓公之灵佑。公生平治河,得力于砖工,故身后显灵,仍令用砖也。”[8]19这则故事表明,在黄河抢险的危急关头,人们想起的还是创造抛砖筑坝的栗公治河功绩。他之所以治河五年,未发生黄河决溢,主要是砖工之效。这也是人们对栗公治河卓越贡献的肯定和认可,同时,也表达了人们对他的怀念、崇拜。

另一则故事则反映了人们沿用河神祭祀的惯例,在抢险的工地上,把栗毓美当作河神看待,并为之欢呼雀跃。《汴梁水灾纪略》记载:“(七月)十九日,酉刻,西北隅冲塌城墙七丈余,巡抚牛鉴率各官躬督兵役民夫救护,提学许乃钊及各官俱登城抢助。水溜逼城如沸,至亥刻始定。北门内接河神。神,故河道总督栗恭勤公也。接之者为生员宋佩绦及其兄佩縿、满营生员额勒钦等。神身长尺二寸,细如大炷香,方首肉角,额金色,杂以朱斑,口缀两白须,浑身错采如五纹朝衣,在当路泥潦中。一老者见之,知为河神,呜之佩绦等。佩绦等沽木盘覆以黄纸,跪请之。历祝谢、黄、朱各大王,卒不登盘。时阖城居民纷传栗恭勤公为河神已有日矣。额勒钦曰:其栗恭勤公乎?神遂升盘。置盘于几,焚香跪拜已,奠以茗则俯而饮。饮毕,佩绦以所戴冠置几中,即趋而盘于其上,昂首向外,高二寸,不复动。于是众人以舆送往大王庙,将及庙门视之,犹盘曲如故,至则转瞬不复见矣!二十日,巡抚牛鉴祀河神于城西北隅,自为文,令候补县萧秀棠读之,巡抚俯伏涕泗。巳刻,西门内居民管惠扛前河东河道总督栗恭勤公木像,声言栗大王查城,自西门登城,越北门至曹门而去。”[9]

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对栗毓美的成神过程记载得更为详细:“公(指栗公)殁之明年,河决开封,各官昼夜堵筑。当合龙之际,河工忽来一蛇,众欢迎之。盖河将合龙,河神必化蛇至,有黄大王、朱大王、齐大王等神,老年河工见蛇之色,而知为某某,当称其号,以金盘迓之,蛇即跃入,以河督肩舆迎之庙中,祭赛数日,俟龙合,蛇乃不见。是役也,蛇作灰色,非向所见者,历祝以‘某某大王’,均不为动,众人大惑。“巡抚牛公鉴闻之,至河滨,一见咤日:‘是栗大人耶!’蛇遂跃入盘中。越日不埽,平安蒇事。“众问巡抚曰:‘何以识为栗公耶?’“曰:‘栗公项下有白癜风,周围似玉,我见此蛇颈有白圈,疑是渠化身,呼之而应。渠真作河神矣!’于是奏请,以公列入河神祀典。”[10]现保存于山西浑源栗公墓的《栗公神道碑铭》也记载了类似的说法:“河南会城西北之张家湾向无工段,……祥工漫口,河溜直冲,城畿不保。正危急间,官吏忆前所示方略,因默祷于公,果著灵贶。仍赖旧坝稍杀其势,城乃获全。于是万口同声以公为河神,肖像以祀,且达于圣听。”[11]124这是河神信仰在黄河抢险中的具体体现。这种特定的环境,成就了栗毓美为河神。

同治十二年(1873年),奏准原任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于郓城金龙四大王庙内添置神位附祀。[12]123这是栗毓美被国家正式列为河神之始。同治十三年(1874年),加封栗大王为“诚孚栗大王”。对此次加封的原因,清人薛福成在其《庸庵笔记》中记载同治十三年(1874年):“河决贾庄,山东巡抚丁稚磺宫保(丁宝桢)亲往堵塞,以是年冬十二月开工,颇见顺手,而大王、将军绝不到工。至光绪乙亥二月间,险工叠岀,……十七日栗大王至;越日,党将军至;又明日,金龙四大王至。……金龙四大王长不满尺,降至将军有三尺余者。又如金龙四大王金色,朱大王朱色,栗大王栗色,皆偶示迹象,以著灵异。各就其神位之前,蟠伏盘中而昂其首。……此次大功吿成,宫保即专折请加封号,奉旨金龙四大王封号,着礼部查照康熙二十三年加封天后成案办理,……并建立栗大王专祠以答神庥云。”[13]此后,皇帝屡屡加封。尤其光绪皇帝,上任伊始,便加封栗大王为“诚孚普济栗大王”。[12]123此后四年内先后三次加封栗大王。至光绪五年(1879年),栗大王的封号为“诚孚普济灵惠显佑威显栗大王”。[12]123-124官方的敕封极大增强了神灵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了信仰在官方和民间的传播。

二、信仰对官方治河活动的影响

栗公生前好友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中写道:“相传黄河工次,金龙四大王每幻为蛇身出现河上,官民皆能识认。近年有栗色者,各官环拜,或免冠于地,而跪祷之曰:‘如公有灵,即上吾帽’。乃盘旋于帽。少顷,即不知所往。此众目所共见者,盖如公之聪明正直,其没而为神也宜矣。”[8]19“栗毓美一能臣也,以其有功,故立庙祀之。传其化身为豆绿色,有菱形黑线纹,背有黑花,头黑色,有绿花,口部红色之蛇,身长约16公分。”[14]35清光绪年间,由东河署专门编辑成《敕封大王将军传》一书,将皇帝敕封的六大王、六十四将军载入。后有人又将金龙四大王、陈九龙将军等河神的黑白画像七十幅及金龙四、黄、栗、朱、宋、白六个大王的化身(蛇)彩色画各一帧,辑成《敕封大王将军像》一书(河南郑州市黄河博物馆现有展品)。在国曰“河神”,民间曰“大王”。黄芝岗先生在其《中国的水神》一书中云:“大王,将军都是蛇;正确一点说,法身都是蛇形。蛇也像平常的蛇;但蛇身是金色的,蛇头是方形的。这些蛇,被堤工和船户们发现了;他们说,这是什么大王,什么将军。官便虔备一只盘子,由庙祝按大王,将军的名号祝这蛇登盘子了。祝的是黄大王,蛇不登盘,那便是栗大王;祝的是栗大王,蛇不登盘,那便是王将军。”[15]著名教育家黎泽济先生在其《文史消闲录三编》中记载:“《易经》上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过去封建帝王深明此义,山川河岳,各封神灵,在人谋不臧发生灾害时,得以委之于神,说是神灵降祸。黄河是中国为害最频也最烈的大河。有清一代,设有河道总督,专司治河防河。此外还寄安澜堵溃之望于河神。所封黄河河神有四,曰金龙四大王、黄大王、朱大王、栗大王,并于沿河大邑立有河神庙,河督或巡抚履任,必须入庙行礼,以表崇敬。其时民智不开,俗多迷信。狡黠者附会虫蛇,以之惑众,至认蛇鳅之类为河神。”[16]

栗毓美被纳入国家祀典之后,迅速成为治河官员崇奉的对象。清代东河总督曾国荃在其《河神栗大王祠记》中记载了他在光绪元年(1875年)修建开封栗大王庙的经过:“光绪元年夏,国荃履河督任,亟思修建庙宇,以经费无出,迁延久之。其明年,开归陈许道德馨谋于彰卫怀道吴潮,禀明河南巡抚李庆翱,议集厥事。庆翱欣然曰:“余抚中州,两河百县,奉神以恤民,余之职也。”谕司道及众官僚曰:“自古有功德于民社者则祀之,礼也,宜筹费以资之。”又谕德馨曰:“黄水所经号曰神河,汝有管河之责,宜度地兴修,以答神贶。德馨于是夙夜维虔,亲率候补同知董克绍、薛成琳,遂于相国寺之西择地一亩,以为基址,鸠工庀材,闰五月二十四日兴工,九月初三日告成。共大庙五楹,庙前明厅五楹,左右官廨十间,大门三间,楼阁俱备二门三间,僧房、斋室十数间,庙中佛龛、仙仗、锦幔、彩幡悉具,绚以金碧,饰以丹漆,凡费金钱万三千有奇。”[2]228

光绪二年(1876年)九月,山东巡抚丁宝桢奏请敕加神灵封号:“再本年贾庄大坝新工,南北两岸堤防叠出奇险,虽系在工文武员弁不分昼夜督率民勇竭力抢厢,然于危急万分、人力难施之际,尤赖神灵默佑,得以转危为安。即五月十九日,汛水骤长,西北风大作,溜势湍激异常,堤根淘创声如震雷,埽坝全行走失,员弁勇夫人等已无可立足,危在顷刻,莫可措手,幸蒙栗大王化身滩心,瞬息之间大溜顿缓,风亦渐息。各勇夫等同声祈祷,趁势加厢埽坝,得以抢护平稳。……臣伏查栗大王近年以来,每遇河防危急,无不化身涌现,祈求辄应,灵贶迭彰,洵属为国为民,功德昭著合无,仰恳天恩敕加封号,以答神庥。”①山东巡抚丁宝桢:《奏为曹州府属栗大王灵异昭著请敕加封号事》,录副奏片,光绪二年九月十九日,档号:03-7073-059。

清人陈夔龙则在其《梦蕉亭杂记》中记载了他在任河南巡抚时的见闻:“余于光绪癸卯秋,抵豫抚任。省中有大王庙四,曰金龙四大王庙、黄大王庙、朱大王庙、栗大王庙。将军庙一,群祀杨四将军以次各河神。巡抚莅新,例应虔诚入庙行礼。越日,黄大王到,河员迎人殿座。余初次瞻视,法身长三寸许,遍体著浅金色。酷嗜听戏,尤爱本地高腔。历三日始去。后巡视南北各要工,金龙四大王、朱大王均到。朱与黄法身相似,金龙四大王,长不及三寸,龙首蛇身,体著黄金色,精光四溢,不可逼视。适在工次,即传班演戏酬神。在工各员佥谓,金龙四大王不到工次已二年余;此次出见,均各敬异。余回省后,时值乡试届期,入闱监临。夜中不寐,偶思河工大王有四,已见其三,不可谓非至幸。独栗大王尚未见过,不识有一面之缘否。讵至诚竟能感神?翼日,内帘值役之老兵桌报,栗大王已在闱中第几房之窗下,当即率同提调、监试两道,齐集至公堂,派员入内帘,用彩盘赍出,安坐堂上,焚香行礼。并用余所乘大轿全副彩仗,启门弃往大王庙中供祀如礼。初疑何以径至闱中,询之老吏,始知大王系嘉庆朝河南即用知县,曾充乡试某房同考试官。兹之贲临,或亦重证文字因缘乎。”[17]

对于晚清河神信仰盛行的原因,近代以来,多有相关著作进行论述。著名水利专家张含英先生在其《黄河之迷信》一文中言:“神道设教,历代沿之。尤于人力不克治理时,神灵能操纵命运之一切。大禹治水,尊之为神,盖以其工程浩大,多疑神助。科学渐明,略窥宇宙之秘密,于是神之势力亦渐减少。然此就一般有知识者言之,愚夫愚妇,犹深信之。黄水滔天,骇人听闻。其来也,难以阻止;其过也,房屋丘墟,生命财产尽付东流,其畏惧黄河之心,胜过宁宙之一切,如是则不得不有所信仰,以资寄托。是故大河南北,虽妇孺尽能详道‘大王’之神明,与‘将军’之灵验也。在上者亦利用此等心理催眠民众,往往有奇效。例如有一迷信,即‘大王’出现,则不致决口;决口复出现则必可堵上,实为催眠之良剂。若险象环生之时,洪水汹涌,势如山崩,黄浆东流,风雨交加,民夫抢护,不能见效。其时心必涣散,多虑及生命财产不能保,亲族朋友不相见,其心惴惴,意志衰颓,惟有坐以待毙,痛天由命而已。如有‘大王’出现,则为信仰之驱使,精神奋发,工作增倍,而险可守,实人力胜天,非神力也。”[14]30

当时已有人意识到这种弊端,清人陈康祺在其《郎潜纪闻》中云:“国家怀柔百神,河神载在祀典,每遇防河济运显灵,经历任河漕两督奏于常例外颁赐藏香,复请锡封、赐匾有差。夫御灾捍患,功德在民,固褒赏所必及也。惟近年河工久停,而漕船北行,沿河挽运、督运诸员神奇其说,几乎以请封、请匾为常,似非政体。考黄大王事迹,见《池北偶谈》,其人国初尚在。至朱大王,即河督朱之锡;栗大王,即河督栗毓美。夫会典无异姓封王之例,称谓亦恐不经。况诸臣所据为显应者尤诞妄无稽乎?按河神助顺,必先有水族现形,河漕各督即迎之致祭。其朱色者,众以谓之锡;栗色者,众以谓毓美也。安得一深明典礼之儒臣,俾任秩宗,厘正其失。”[18]光绪六年(1880年),时任侍讲学士的张家骧亦奏请厘正栗大王专祠名称:“本月十二日上谕,河南武陟县建立河神栗大王专祠。查栗大王为道光年间东河总督、太子太保栗毓美,谥恭勤,其修筑创为以砖易秸石之法,遗泽在民,灵应昭著,立祠奉祀,礼所宜然,但臣愚以为不朽者,功德也;不易者,名分也。为当代之明神报祀,不嫌其厚,为圣朝之臣子名号。当酌其宜。久近时河臣而称为大王,列诸章奏,见诸谕旨,揆之君前,臣名之义,似乎未能允当。礼既有所不协,神即有所不安。迩年建立专祠之案,层见叠出,章奏谕旨于己故官员皆系直书其名,相应请旨厘正,仍称该故河督之名以符体制而妥神灵,至所建专祠或称故河臣栗恭勤祠,或称河神栗宫保祠,并请圣裁定夺,饬下河道总督李鹤年更正如是,则名义相符,传之久远,信而有徵矣。”①张家骧:《奏请厘正栗大王专祠名称事》,录副奏片,光绪六年,档号:03-7075-015。虽然代表正统儒家思想的文人一再要求对其称号进行改正,但都没有被采纳,从侧面亦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栗大王信仰之盛行。

三、区域社会视野下的河神信仰

“如果想要延续并保持人们对这种崇拜的热情,就一定要有神话传说来支持它。于是,被百姓普遍接受的信仰开始起作用,人们相信一个道德高尚、有卓越才干的人死后会成为无所不能、创造各种奇迹的神灵。特别是关于他生前有非凡才能的故事被几经流传,更使他的神奇声名远播;于是,他就被转化成了一个神化的英雄——一个监督社区活动、保佑人们的灵验之神。神化的英灵神通广大,他得以进入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并通过接受他们的供奉和接受他们有关世俗事务的祈祷,成为朝拜的对象。”[6]131-132从相关史料来看,清代沿黄地区多建有有栗大王庙。开封栗大王庙在祥符县治东,光绪二年(1876年)建。[19]光绪《清河县志》记载淮安府清河县栗大王庙在吴公祠旁,光绪三年(1877年)建,漕运总督文彬有碑记。[20]早期是民间自发地建庙,“争立庙于河上”。济宁栗恭勤公祠在龙神庙内东楼,祀总河栗毓美,道光二十年(1840年),知州徐宗幹同州人立。[21]宁陵县栗大王庙位于宁陵县城关回族镇回民小学后院内,始建于1841年前后。[22]到后来,清廷正式敕封栗毓美为河神,官方与民间建庙更为普遍,但迄今多数已遭毁坏,尤其塑像更是寥寥无几。目前除武陟嘉应观保存有蜡像外,尚有扶沟县三官庙、宁陵栗大王庙、武陟栗大王庙、原阳栗大王庙等。[11]130这些庙现仍有栗大王塑像,并供人们奉祀。

河南商丘市宁陵县曾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便建有栗大王庙,这应该是栗毓美去世后较早的一座栗大王庙。当地有关栗大王的传说很多。“相传,黄河水来,栗大王跳入水中,水退至脚下。栗往前走,水往后退,直至平安无恙。又传,栗大王因黄河上涨,先扔鞋子,后殉河而死,以身报国。“再传,有一年仲夏,大雨滂沱,连下数日,黄河决口,宁陵县的百姓性命难保,叫苦连天。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面对滔滔黄水,焚香叩拜,祈求栗大王显灵,解除百姓的水灾之苦。说也奇怪,正当人们祈祷之时,从水中钻出一条色彩斑斓的小蛇,昂着头向人们游来,在场的人无不喜出望外,人们认为这条小蛇就是栗大王化身。于是,便小心翼翼地把这条小蛇从水中捞出,放入盘中,置于桌上,加以供奉。果然不几日黄河水下落,全县人民得救。从此以后,每逢降大雨或干旱年份,人们只要见到相仿的小蛇,就把它奉为栗大王加以供奉,周围的群众都来烧香磕头。有些集镇、农村还要唱神戏,并在戏台前搭一神棚,把栗大王请来受香火,与百姓同乐,祈求他保佑宁陵百姓永远不受水患。直到今天,年老人都说,外出乘车坐船,外乡人都喜欢与宁陵人同行。有宁陵人作伴,栗大王可保佑一路平安,一帆风顺。”[23]352历史上的河神有不少都是治河有功的大臣。“在河南宁陵的民间传说中将功勋卓著的治河专家栗毓美神化为河神是顺理成章的事。将他尊为河神,是河南人民对他的最高褒奖,是对他治河功绩的最大肯定。”[24]

在栗毓美曾任职的西华县亦流传有栗毓美治河保民的传说。嘉庆十八年(1813年),西华县突遭洪水侵袭,水势汹涌,迅逼城垣。时任西华知县的栗毓美下令固封四门,亲自率众登城防汛。但水陡涨,三日水升齐城,满城嚎啕,恐慌万状。栗毓美观此情景,焦急万分,于东门城楼叩拜祈求神灵:“西华城池乃弹丸之地,下官治下,农耕于野,商贾于市,连年升平,无越国法人情。纵有不规之处,应责县令,与百姓无关。如欲惩罚,吾一人承当,乞恕众生,虽死无怨”。祝毕,将乌纱摘下掷于水中,帽在原处旋转,虽水流湍急而不去。栗回顾众人说:“此天意也”。遂纵身入水。水骤落,稍时退尽,遍寻尸体无着,只见其帽中盘卧一铁青色七寸小蛇,引颈举首向人示意。众醒悟,谓栗功德感动于天,成为水神大王,遂供拜。后于东门外建栗大王庙,庙甚雄伟,前有戏楼,正对后殿,每逢祭祀、演戏,蛇辄出现,盘卧供桌盘内,不惧不行,朝拜者甚众,信奉益笃。之后某年,县城上空乱云滚翻,遮天蔽日,似有隆隆水声,旋云过日出,城墙垛口上挂留很多河中杂草,后闻邻县皆受水灾,独西华无恙。皆谓系栗大王神力相佑,洪水过境腾空而去,未遭水息,万民感德,世代祀之。[25]这种传说背后有着深刻的内涵,神话和传说都是曲折地反映生活。“传说中的栗毓美将官帽、靴子、官服投入河中以镇水患,其实是对他的“抛砖筑坝”技术的反映;栗毓美以身殉河的情节其实是对他为治河而以身殉职精神的写照。这个传说体现出民间传说的历史性、可信性和传奇性的特征。”[24]

四、结语

栗毓美的成神事迹带有强烈的政治伦理色彩,属于典型的治河英雄式崇拜。“清代河道总督任职者133人,被敕封为河神“大王”的仅有两位河督:朱之锡(朱大王)、栗毓美(栗大王)。栗大王是清代乃至中国历史上敕封的最后一位河神,可见栗毓美治河贡献之大,事迹感人之深。栗毓美去世后被封为河神,是对其生前治河功绩的最高褒奖。”[26]栗毓美之所以能够由人成神,与清代中后期黄河水患日益严重有着密切关系。和栗毓美成神经历极为相似的是顺治、康熙年间的河道总督朱之锡,由于治河有功,且死于任上,民间对朱之锡的崇拜极为盛行,私下里称其为“朱大王”。朱之锡从康熙四年(1665年)去世,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被敕封为“助顺永宁侯”,中间经历了115年。其之所以被敕封,也与两年前的仪封河决有关。清代前期,由于国家财力雄厚,再加上统治者对河工的重视,使得这一时期的黄河得到有效治理,河患尚不算严重,对河神的信仰亦不不甚突出。其祭祀亦多以前代所封金龙四大王等河神为主,对河神祀典的控制也较为严格,故即使朱之锡治河有功,其成神经历亦颇为曲折。嘉、道以后,由于国家财政艰难、河政弊端严重等问题,使得黄河治理举步维艰。官方和民间更多地将其河道安澜的愿望诉诸于神灵,使得河神信仰相比之前更为盛行。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同治、光绪年间,黄河水患愈发严重,统治者更显手足无措。在这种情况下,逐渐出现所谓的神灵“化身”,祭祀水蛇成为沿岸官民应对黄河水患的心理缓冲物。栗毓美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去世,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正式敕封为“诚孚栗大王”,中间只用了34年,相比之前的河道总督朱之锡,时间上大大缩短。除了有朱之锡成神的先例外,同、光年间日益严重的黄河水患,成为栗毓美迅速由河臣升格为河神的催化剂。由于河患的威胁,使得信仰在民间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民众在建庙崇祀的同时,亦编造出众多故事和传说,力图通过强调神灵的“地方性”,拉近神灵与当地社会的距离,以达到护佑和保障一方的目的。这些传说均源于栗毓美生前治河的地方,反映了栗毓美治河的卓越贡献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同时也体现了黄河流域广大人民对他强烈的怀念和崇高的敬仰。

[参 考 文 献]

[1]赵尔巽等撰.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曾国荃撰,梁小进主编.曾国荃集(六)[M].长沙:岳麓书社,2008.

[3]顾久主编.黔南丛书点校本(第5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350-351.

[4]吴楚材,吴调侯编.古文观止[M].北京:中华书局,2008:47.

[5]朱海滨.祭祀政策与民间信仰变迁:近世浙江民间信仰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90.

[6]杨庆堃.中国社会之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及历史因素之研究[M].范丽珠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

[7]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农村社会与民间信仰[M].朱海滨译.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85.

[8]张剑扬.粟毓美与河帅墓[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

[9]张金库,张卫群,郭丽萍等.道光汴梁水灾[M].郑州: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馆,2000:37.

[10]陈其元撰.庸闲斋笔记[M].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89:137.

[11]本书编写组著.能臣廉吏栗毓美[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2015.

[12]刘启端纂,昆冈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M]//《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80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13]薛福成.庸庵笔记[M]//《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118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688-689.

[14]本书编辑组编.张含英治河论著拾遗[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12.

[15]黄芝岗.中国的水神[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87.

[16]黎泽济.文史消闲录三编[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8:270.

[17]陈夔龙著.梦蕉亭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7:76-77.

[18]陈康祺.郎潜纪闻[M]//《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第118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72.

[19]沈传义等修.光绪祥符县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南府县志辑第4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357.

[20]胡裕燕,吴昆田等修纂:光绪清河县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第5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864.

[21]徐宗幹修,许瀚纂.道光济宁直隶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76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249.

[22]马学庆.宁陵通史[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9:318.

[23]马学庆.厚重宁陵[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352.

[24]王有国.栗毓美的民间形象[J].寻根,2016,(4):91.

[25]西华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西华县志[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573.

[26]高秀丽.国祀视野下的栗毓美入祀济宁庙祠——从薛福成笔记“大王”显灵说开去[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6,(12):83.

猜你喜欢

河神治河大王
谁来当大王
河神与海神
河的第三条岸
在尧治河酒业首届“诗酒交响”论坛上的致辞
在尧治河酒业首届“诗酒交响”论坛上的致辞
河神与头脑黑客
虎大王
魏源应对河患的治理思想及现代启示
禄命
大王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