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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汇率标价法和报价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2018-02-11邱燕生辛洪涛何玉莹

学周刊 2018年9期

邱燕生+辛洪涛+何玉莹

摘 要:汇率标价法和汇率报价法所涉及的背景、要解决的问题都不尽相同,国际外汇标价和报价与国内人民银行以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标价、报价也存在显著不同。只有对这些进行分析、比较和思考,才有可能提高对汇率标价和报价法教学的效果。

关键词:汇率标价法;双向报价法;买报价;卖报价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09-0005-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09.001

在教学中,很多人没有认识到汇率标价法、报价法以及国际和国内外汇市场在汇率标价、报价法上的区别,影响了人们对汇率的理解,达不到学以致用的效果。因此,本文拟从如下方面对这两种方法的背景、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和思考。

一、汇率标价法的背景

汇率标价法是以价值如何表达为背景,解决的是用哪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价值的问题(此处的“货币价值”泛指货币自身价值或者货币所代表的价值)。在“1单位货币=X单位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形式表达式中,等号左边的货币是基准货币,居于相对价值形式地位,其价值由等号右边货币的数量多少来表示,具有主动性;而等号右边的货币是非基准货币,居于等价形式地位,它仅以自己的数量多寡表示基准货币的价值,其自身价值在表达式中无法得到说明,具有被动性。因此,我们可以把上式一般化为理论形式:“1单位基准货币=X单位非基准货币”,或者一般化为实践中的常见形式:“基准货币/非基准货币=X”。如果以汇率标价的实践形式为例,按照国际外汇市场的通行做法,如果“/”左边摆放的基准货币是外币,右边的非基准货币是本币,即“外币/本币=X”,那么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直接标价法;反过来,如果“/”左边摆放的基准货币是本币,右边的非基准货币是外币,即“本币/ 外币=Y”,则是间接标价法。

二、人民币基准汇率标价法与国际汇市的不同

作为基准汇率的制定和发布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标价方法展现了中国元素和主权特色。例如,2017年11月3日,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23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中,人民银行对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10种对我国经济具有重大影响的货币采用了直接标价法,而人民币对其他国家具有重大影响的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南非兰特、韩元等13种货币采用了间接标价法。这说明,我国央行在选用标价法时不是随机的,而是充分考虑了不同货币及其发行国的经济影响力和经济地位之后,才把不同货币放置在了“=”或“/”左右不同的位置上。尤其是在符号“/”的使用上,作为国家主权货币的重要管理者,人民银行没有简单地套用汇率标价的国际通行做法,而是分别用“人民币元/1美元=6.6072(每1美元的价格为6.6072元人民币)”和“林吉特/人民币1元=0.64005(每1元马来西亚林吉特的价格为0.64005人民币)”等直接和间接标价法形式,一方面表达了符号“/”——“每”的中国含义,而不是“compare to”“vs.”或者“convert from to”的国际含义,不仅尊重了中国人使用“/”符号的习惯,彰显了中国特色,另一方面也呈现了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关键货币对人民币的影响,以及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等其他国家货币的影响。这样一个过程,有利于从动态上确定人民币汇率的合理水平,从而形成了当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直接和间接标价法并存的格局。显然,如果人们注意不到“/”这一符号在中外含义上的区别,那么人们很难理解汇率标价法,无法明白是哪种货币表示哪种货币的价值,更难以读懂外汇牌价。

三、汇率报价法是交易机制为背景,解决的是谁负责报出基准货币买卖价格的问题

作为外汇市场的最常用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是一项从做市商角度,对外同时报出基准货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并驱动成交的一种交易机制。对该交易机制应该从三方面来把握:第一,报价角度是既定的,即永远是从做市商角度报价的,这要求我们要毫不动摇地从做市商角度理解买卖的方向;第二,基准货币是既定的,即从做市商角度报出的价格永远是指基准货币的价格,这要求我们要毫不动摇地把握做市商报价中的基准货币是哪种货币;第三,必须报出基准货币的买入价和賣出价是既定的,即做市商永远是从自己角度对外同时报出基准货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这要求我们要毫不动摇地把握买入价和卖出价的摆放规则,该规则在不同标价法下表现为不同报价形式。在国际外汇市场,直接标价法下的双向报价形式为“外币/本币=买入价/卖出价”,间接标价法下双向报价形式为“本币/外币=卖出价/买入价”。

四、我国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特点

我国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虽然采用了做市商交易机制,但依然具有比国际外汇市场更加直观的特点。由于在外汇市场上,人们强调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无论商业银行、其他金融公司或中央银行,都应该是平等的交易主体,都应该按照共同的交易机制进行交易,所以中国外汇市场没有像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那样体现中国特色,而是在充分借鉴全球外汇市场准则以及主要国家和地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准则基础上,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做市商交易机制,即便是“/”符号也是与国际接轨的。2017年11月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官网人民币外汇即期报价中,无论是10个“外币/本币”的货币对,13个“本币/外币”形式的货币对,还是9个“外币/另一种外币”形式的外币对,都是从左到右按照基准货币和非基准货币的顺序在“/”两边排列,依然是按照左边的基准货币来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均表示用“/”右边的非基准货币表示的基准货币的买入和卖出价格。另外,值得欣慰的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做市商在对人民币汇率和外币对进行双向报价的时候,用比国际外汇市场更加直观的形式,分别用“买报价”和“卖报价”两列报出了基准货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如果在教学中认识不到我国国内与国际外汇市场报价的差异,势必造成教师和学生无法读懂人民银行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报价。

参考文献:

[1] 陈雨露.国际金融(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 姜波克.国际金融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