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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
——以潍坊市供销合作社为例

2018-02-11

乡村科技 2018年16期
关键词:供销社供销农资

郑 璐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 潍坊 261011)

1 探索与起因

1.1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网民在总网民人数中的占比持续加大,已发展成为我国网民规模化增长的不竭动力。同时,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由过去的“单一化”向“全链条”转变,并充分融入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成为农民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1.2 政策导向

鉴于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的巨大潜力,中央多部门不断出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如农业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选取10个试点省市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搭建农村基层服务网络;商务部推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示范计划,给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主体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通过壮大新业态促消费惠民生,培育农村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以上国务院及各部委制发的农村电子商务推进措施,不论从政策,还是资金方面,均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1.3 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需要

供销社长期植根农村、服务农民,深受农民的信任支持。同时,供销合作社是农村流通的主渠道,是发展农村经济和为“三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因此,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供销合作社首当其冲,且独具优势。

1.3.1 政策优势。2015年,国务院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要把供销合作社加快构建成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可以说,这为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迎来了机遇。

1.3.2 服务网络优势。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供销社顺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大力开展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农业服务规模化,以建设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为重中之重,打造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以社有农资公司等企业为依托组建县级农业服务公司,联合县、镇农民合作社,组建“H”型双线运营机制,建立并形成了紧密的利益联结。引进现代经营业态,注重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领办与发展,大力推进产销对接、产联对接,建设提升城乡连锁经营服务网络。目前,全系统共组建电子商务公司17家,改造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20处,商贸中心13处,发展各类连锁经营网点1 943个,加盟店1 836个;组建农资公司12个,建成农资配送中心12个,建设放心农资店1 879个;积极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参与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34个、农村综合服务社6 342处,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城乡现代流通网络[1]。

1.3.3 产业链体系优势。潍坊市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招商引资等措施,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全市现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7家,市级10家,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 517家。同时,积极引导系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品牌建设,打造了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了集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

2 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2.1 基本情况

近年来,潍坊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改革发展,探索出以信息化手段服务“三农”的新路径,形成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新优势。大力实施农村现代流通创新工程,以网络信息改造和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为切入点,坚持“信息化引导、统筹规划、整合提升、试点先行”的原则,对传统流通网络进行了改造,形成了汇集“日用品、农资、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总体设计方案。2017年,供销社系统成立电子商务公司17家,建成电商运营平台29家,网店424家,改造提升供销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社561处,电商经营额突破6.5亿元[2]。

2.2 主要模式及成果

2.2.1 搭建“3公里电商服务圈”。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传统流通网络资源优势,结合农村市场实际,紧抓农村终端消费市场热点,按照“试点带动、企业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供销社农村流通经营服务网点、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社,探索形成了“3公里电商服务圈”经验[3],在促进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实现电商服务零距离,为农产品进城拓展空间,打造潍坊市独具特色的农村电商服务模式。

2.2.2 聚合优势资源,发展农产品电商。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以供销社领办和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结合农产品双向流通,打造线上线下双渠道流通体系。注重培育自有电商品牌,建立“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发展模式,全力打造农产品零售、生鲜同城配送、大宗交易三大电商平台,引领传统流通行业转型发展。

2.2.3 探索农资电商,推动农资企业转型发展。以县域农资企业为主体,积极与农商1号、田田圈等大型农资电商企业合作,开设农资网上专区,实现传统农资企业转型发展,以传统农资配送网络、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电商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广泛加强合作,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供销电子商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2.2.4 搭建县域电商综合平台,开展社会化服务。建立县域供销电子商务孵化器,针对县域农民合作社、中小型企业电商开展电子商务孵化指导。立足县域经济特点,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采取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整合县域内保险、金融、医疗、乡村旅游、生产和生活服务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便民服务。整合吸纳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搭建“3公里电商服务圈”,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镇、村发展农村电商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运营指导、技术培训和产品策划等服务,建立城乡上下、双向流通的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2.2.5 培育电商实用人才,助推企业转型发展。整合县域培训资源,建立电商培训创业基地,培育电商实用型人才,为企业开展电商营销提供人才支撑。坚持需求导向,创新教育方式,设立策划课堂、实训课堂、网络课堂和微信平台“三课堂、一平台”教育培训方式,使培训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在培训内容上,突出网店运营、产品架设、运营策划等方面的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调整,为参训企业、学员提供全方位、高层次的创业培训。

2.3 效益分析

搭建“3公里电商服务圈”,构建供销特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以供销社金丰农资公司为例,与“农商一号”电商平台合作,大力发展农资电商,拓宽农资销售渠道,实现企业的转型发展。网上各类农资销售突破1 000万元,是传统销售模式单品牌销量的4倍,并解决了销售赊欠问题;建设“供销惠”农村电商综合平台,形成集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服务、居民生活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服务链条;充分整合吸收社会服务网点,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配送服务1小时、农村需求不出村”的原则,重塑供销社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

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搭建“3公里电商服务圈”,构建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在实现企业转型发展的同时,探索出供销社改革发展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供销电商发展之路。

3 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3.1 争取多方支持

供销合作社是政府服务农村、农民的重要抓手,是联结城乡、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向政府做好汇报,加强部门协作,争取多方支持,并将这项工作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3.2 注重联合与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供销合作社虽然点多面广,但体制机制“缺血”的诟病仍是制约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抱团创市场、合作求发展”才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大开放办社力度,注重与社会优势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输血”的方式,弥补供销社自身短板,共同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来说,一是要优先选择本土合作伙伴,完善本地经营网点的布局;二是要选择具有丰富平台开发和运营经验的公司,共同组建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整合服务资源,开展通信APP、“三通一达”等深层次的合作,建立数据支撑和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链条,真正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3.3 推进系统的信息化和资源整合,拓展服务功能

加快对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的信息化改造,以实施“新货郎”行动为主线,构建线上线下、沟通城乡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新体系。对接“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扎实开展日用品、农资配送和农产品上行业务,通过实体与网络的结合方式,充分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品牌优势及物流优势,重塑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地位,通过信息化改造,拉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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