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
2018-02-11陈寿弘
陈寿弘
( 安庆师范大学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安徽 安庆 246000 )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守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1]人类的幸福内在包含消除贫困,消除贫困在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中,集中表现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注重顶层设计,制定精准扶贫的重大战略。精准扶贫战略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也极大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化进程。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及其实践与发展
在马克思生存论实践场域中,反贫困是其关注民生福祉的重要参照,亦是反贫困理论的逻辑原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异化劳动、私有财产、制度、阶级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等多维度展开。反贫困理论的发展经历创立和发展阶段。在理论创立阶段,从贫困的成因与根源、反贫困的途径与目标来理解与把握反贫困理论,真正探赜理论的“原生样貌”。在发展阶段,着重探讨反贫困理论在我国反贫困实践中的深化与发展。
1.贫困的成因与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经济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并逐步构建起政治经济学的雏形。马克思针对当时社会的情形,从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两个范畴阐释贫困发生的内在机理。工人的现实的工作境遇表明其作为个体劳动者输出,往往与自己的劳动产品形成异己和对立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工人生产的越多,他能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价值。”[2]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的扩大,工人的数量增加,“资本的有机构成与资本的技术形式不断加快”[3],工人创造满足自身需求和发展的同时也为资本家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规模激增的工人产出使他们成为过剩人口的手段,贫困问题由此发轫。“从外化劳动这一概念,即从异化劳动、异化的什么、异化的人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4]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必然结果,异化了的劳动表现为强制性、非自愿分工和分配的不均衡,为资本家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间接滋生私有财产。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与财富分配制度间的矛盾日趋激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交换形式成为生产的桎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矛盾俨然成为贫困生成的制度性根源。
2.反贫困的目标与途径
回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只要存在着私有财产,就会存在着‘异化’现象,会存在人们在财富的生产、占有、分配和消费方面的贫富差距,贫困现象仍旧存在”[5]。从这个层面来说,应消灭私有财产制度与消除“异化”现象。“贫困”作为历史性范畴的存在,消除贫困与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发展水平紧密联系。马克思恩格斯从阶级关系、财产属性以及人本的视角出发,构建科学的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共产主义制度下,生产力高度发达,人的全面发展得以实现,贫困得以消除,反贫困目标得以实现。在反贫困的实践中,实现共同富裕“内载”反贫困的目标,兼有反贫困的现实性途径。共同富裕并不是“均分”和“均富”,而是“消除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实现的人解放”[6],共同富裕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凸显共产主义的崇高追求。
3.反贫困理论在反贫困实践中的深化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重点阐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贫困的生成根源,反贫困理论在社会主义形态下反贫困实践中实现纵深化的发展。中国特色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消灭了剥削阶级,“消灭了导致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7],邓小平曾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8],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实现先富带后富,并逐渐实现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体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反贫困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得以深化与发展。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消灭剥削阶级,铲除了贫困生成的制度性根源。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始终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人口逐渐减少。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秉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相继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注重科技现行,发挥科技的力量。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人为本,赋予扶贫新的内涵”[9],并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可持续的扶贫战略,着力全方面扶贫。在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深入推进国际反贫困事业,“着力加快全球减贫进程”[10],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做到精准识别贫困户,制定精准的帮扶措施,注重过程管理与考核,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二、精准扶贫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间的内在逻辑
精准扶贫战略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实践方案,也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纵深化发展。精准扶贫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密切,精准扶贫依托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着反贫困理论的价值追求。同时,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内源性扶贫体现了反贫困理论的动力需求。
1.坚持社会主义反贫困道路是反贫困理论的制度之维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发轫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这一时期是资本主义周期性危机爆发的频繁时期。马克思从异化劳动、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建立在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阐释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困根源。因此,消除资本主义主义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实现共同富裕成为消除贫困的制度选择。从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到习近平为代表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面貌得不到改善,就没有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1],精准扶贫战略植根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体现着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在制度层面深化的生动写照。
2.坚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反贫困理论的价值之维
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只是消除了资本主义贫困的制度根源,但并不意味着贫困现象绝对消灭。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消除贫困的重要条件,并非反贫困的全部内容。换言之,制度的建立是反贫困的必要条件,非充要条件。贫困的作为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现象,不仅包含物质性贫困,还包括精神性贫困。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价值旨趣在于伴随着高度发展的生产力,贫困逐渐消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精准扶贫不但要在贫困地区创造物质财富,逐渐让贫困户腰包“鼓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大力发展教育扶贫,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让贫困的心理“富起来”,增强贫困户的心理获得感。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并逐渐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价值追求。
3.坚持内源性扶贫是反贫困理论的动力之维
贫困作为历史性范畴的存在,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密切相关,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内在要求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告诉我们,依靠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大力发展经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性质、反贫困的内容和理念有所不同。精准扶贫战略侧重既要利用外部力量(如: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又强调贫困户自身的内源性扶贫,提高贫困户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其主动脱贫的意识与能力。内源性扶贫从根本上阻断了贫困户的“代际传递”,实现“智富”。
三、精准扶贫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重要贡献
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立足于特定历史阶段提出,并在我国反贫困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发展,从本质上说反贫困理论不断实现着“中国化”的发展。精准扶贫战略是我党结合新形势,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凸显了走社会主义反贫困道路,是马克思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重要体现。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包含“谁来化、化什么、为什么化以及怎样化”[12]等基本要件,从中国化的逻辑起点切入,并结合精准扶贫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间的内在逻辑,详尽分析为什么说精准扶贫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重要贡献,做到“革命性和科学性的高度统一”[13]。
1.多元扶贫主体联动,聚合反贫困的新力量
在扶贫实践中,政府作为主导力量,“既是执政党的宗旨所决定,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所在”[14]。在政府的主导下,扶贫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扶贫组织机构建设。在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应聚合多种反贫困力量,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多主体的“合力效应”。多主体包含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多方主体。企业可发挥自身优势,“畅通扶贫富农的电商‘新通路’”[15],企业家自身利用企业优势,“充分调动电商等多种社会资源”[16],帮助贫困户脱贫。社会组织与政府建立相应的合作关系,逐步改变单向度的扶贫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的活力与其专业性优势,实现合作式的扶贫推进模式。个体积极参与扶贫事业,注重参与和互动,逐步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聚合反贫困的多主体力量。
2.贫困户“造血式”脱贫,进阶反贫困的新内容
贫困户从“输血式”脱贫向“造血式”脱贫的转变,进阶了反贫困的新内容。进阶,内在蕴含了脱贫方式向更高层次转变的积极性评价与认识。“造血式”脱贫通过产业、金融以及教育等多项度实现。产业扶贫注重深度开发贫困户所在地区的种植业、手工产业以及民族特色旅游等产业,积极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17],培育贫困地区的产生,通过产业带动就业,实现脱贫。各级财政以及银行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为贫困户提供创业贷款,帮助解决创业前期的融资难的问题。在教育领域,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和教育服务,在教育场中关注贫困学子的学习、心理以及发展状态,提供契合性和针对性高的教育帮扶措施。精准扶贫的实现路径不仅包含上述各层面,在深入扶贫的实践中,仍需不断进阶新的反贫困内容,实现持久长效的“造血式”脱贫。
3.精准识别、帮扶、管理与考核,彰显反贫困的新战略
从“输血式”脱贫到“造血式”脱贫的转变,充分体现了精准扶贫战略的“靶向性”。靶向性付诸于具体扶贫实践中,聚焦于精准识别、帮扶、管理与考核。精准识别是要摸清贫困户家庭的真实情况,是开展精准扶贫的前置性条件。识别不应简单将收入多寡来认定贫困程度,还应考虑贫困户现实处境以及贫困地区的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的制定不同的评价体系与标准。精准帮扶,针对致贫原因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诸如建立驻村干部帮扶机制以及产业、教育和金融等多向度与层面的帮扶机制。精准管理,通过扶贫信息化平台动态了解贫困户当前的状态,对拟脱贫与未脱贫的贫困户实施跟踪管理,确保贫困户“真脱贫”和“脱真贫”。精准考核,考核旨在对扶贫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为具体扶贫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4.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开拓反贫困的新境界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8],社会矛盾的转变对精准扶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在满足物质性生活需求的同时,追求精神性生活的满足,这就要求精准扶贫要注重“双向”(物质性与精神性)统一。与此同时,针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实,充分运用精准的技术靶向,更显实效性。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实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与贫富差距过大。精准扶贫针对区域差异(城乡差异、东西部差异等),立足贫困地区的实际,通过精准识别与帮扶,在产业引进、教育投入与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形成全方位的扶贫格局。总的来说,我国社会矛盾的转换进一步开拓了反贫困的新境界,映衬了精准扶贫的纵深化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