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众以美物归女”正诂
2018-02-11郭万青
郭 万 青
《国语》“众以美物归女”正诂
郭 万 青
(唐山师范学院 中文系,河北 唐山 063000)
《国语·周语上》“众以美物归女”中的“以”是并列连词,先秦传世文献中“以”的这种用法比较常见。“归”字在本句中是“嫁”的意思。“众以美物归女”的真正解释应该是“三个美女(一起)嫁给了你”。
《国语》;以;粲;归
《国语·周语上》云:
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于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小丑乎?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不献。一年,王灭密。
对于这一段文字中的“众以美物归女”一句,《国语》旧注无释,今译本多种,所释有三种:第一种把本句看做“主语+介宾结构+谓语+宾语”的句法结构,如叶玉麟译作:“人以最美之物归之于你。”(叶玉麟1935:5)邬国义、胡果文、李晓璐《国语译注》译作:“人们把美好的事物归之于你。”(邬国义、胡果文、李晓璐1994:5)黄永堂《国语全译》翻译为:“三个人都同时献美物给你享用。”(黄永堂1995:9)赵望秦等的译本、萧漾的译文和黄永堂近似:“三个人同时贡献美物给你。”(赵望秦等1998:6,萧漾2004:5)来可泓译作:“三个美好的尤物都献给了你。”(来可泓2000:11)而汪济民等《国语译注》译作“万物将它归三女”(汪济民等1992:5),实际上也是这种语法结构,不过所译亦越发离奇。第二种则把“众”和“美”看做并列结构作定语修饰“物”,如李维琦《白话国语》:“众多的美女归你。”(李维琦1994:4)第三种情况则为脱字而释,如薛安勤、王连生则翻译为:“美好的事物归到你这儿。”(薛安勤、王连生1991:8)直接忽略掉“众”字与“以”字。另外,柳宗元的《非国语》“灭密”篇作“众以美物归汝”,今人有注释云:“众:泛指人们。美物:美好的东西,指三个私奔的女子。归:送给。”译云:“人们把美女送给你。”“众人都将美好的东西送给你。”“人们把美好的东西奉献给你。”(湖南省法家著作注释研究班柳宗元《非国语》评注组1976:4-5,朱玉麒、杨义等1996:1038,范阳1985:383)皆同于第一种《国语》今译本的翻译,即以“众以美物”之“众”为主语,“以美物”为介宾结构作状语。
从语法方面分析,给这句话划分句子成分的话,则这句话的句子成分应该是“(众以美)物归女”,“众以美”联合结构作定语,“物”是本句的主语,“归”是本句的谓语,“女”为本句的宾语。“以”在本句中作并列连词,连接“众”和“美”两个形容词作为联合定语结构,即“众而美”,也就是李维琦所翻译的“众多的美”。因为上文言“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可见形三以示其多之义,而“女”是“人”之一种,类属于“人”,故“女三为粲”中即已包含“人三为众”的意义蕴含,则“粲”有“众”义,这也是所有三体等位会意字的外在表征;然“女”虽然类属于“人”,作为“人”之一种,既有“人”的普遍共性,又有“女”的特性,是《国语》又云:“粲,美之物也。”“美”是“女”的属性义,故“粲”兼有“众”、“美”二义,下文云“众以美物”即参合“人三”、“女三”之义而言之,这是《周语上》本章对于“粲”字的训释。后世作训,或只突出其中一点,如韦昭(204-273)注云:“粲,美貌也。”《文选·陆云·为顾彦先赠妇》“灼灼怀春粲”李善注引贾逵(30-101)曰:“粲亦美貌。”(李善1977:354)《诗·郑风·羔裘》“三英粲兮”郑玄(127-200)笺:“粲,众意。”(李学勤1999:292)《史记·周本纪》“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张守节《正义》引曹大家(?49-?120)曰:“群、众、粲,皆多之名也。”(司马迁、裴駰、张守节、司马贞1959:140)或并用二义,如《诗·唐风·绸缪》“见此粲者”孔颖达(574-648)疏云:“粲者,众女之美称也。”(李学勤1999:391)在《国语》本文语境当中,“三”是实指,不是概数。
再看“以”字用法,王启俊《国语虚词研究》在并列连词部分提到了“以”(王启俊2007:51),但是没有举例,张以仁(1930-2009)认为“以”可以作连词,举4例《国语》皆作顺接连词用法,无并列连词。(张以仁1968:229)裴学海(1899-1970)《古书虚字集释》云:“以犹‘且’也。”举《晋语四》“惠以有谋”为例(裴学海1932:18),王叔岷(1914-2008)《古籍虚字广义》云:“《书·周书·金縢篇》:‘天大雷雨以风。’《金楼子·说审篇》‘以’作‘且’。即‘以’、‘且’同义之证。”又云:“《老子》二十章:‘而我独顽似鄙。’闵本‘似’作‘且’。案帛书甲、乙本《老子》‘似’作‘以’。”(王叔岷2007:13)又《吕氏春秋》中之“安以乐”、“怨以怒”、“悲以哀”,谢德三称作关系词,连系二等立之形容词(谢德三1977:81),再如《礼记》中之“密以栗”、“直以方”、“容以远”、“敬以欲”、“安以乐”、“怨以怒”、“哀以思”、“敬以和”、“发以散”、“易以思”、“易以敬”、“疏以达”等,施铭灿称这些“以”字为等立连词(施铭灿1974:89),等立连词的名称在杨树达(1885-1956)的《词诠》中即已出现,并举《论语》、《左传》之例以说明(杨树达1962:354),实即今所谓表并列关系之连词。可见,在先秦“以”字作为并列连词的用法是比较普遍的。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把本句中的“以”看做介词,那么作为主语的“众”指代的是什么,其具体的语义指向在哪儿?从这段文字,我们无法看出“众”字所指代的具体意义,仅凭这一点就不能把“众”看作主语。众多译本把“以”字看做介词有两个原因,其中之一是囿于“以”字之常见用法,不知“以”字在此可以作并列连词;另外就是对于本段文字没有把握好前后关系,最主要的就是没有理解“粲”的意义,以为粲仅仅是美物,不知粲实是众而美之物,兼具众、美两层含义。
另外,本句中的“归”字绝大多数《国语》译注本释作“归于”、“归之于”,这是不确切的。“归”在本句的意思并非是归属。《谷梁传》隐公二年云:“妇人谓嫁曰归。”(李学勤1999:11)这才是《国语》本句“归”的真正含义。“三女奔之”之“奔”,韦注云:“奔,不由媒氏也。”《礼记·内则》云:“奔则为妾。”朱彬《训纂》引江永(1681-1762)曰:“不以礼为奔。”(朱彬1996:441)总而言之,“奔”是没有经过当时规定的正式嫁娶的礼节和程序,但其结果仍然是出嫁了,这三个女子嫁给了密康公,故杭世骏(1695-1773)《订讹类编》引《坚瓠集》云:“古有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之言,以奔对聘,是明有奔之一例矣。意奔也者,当是草率成婚,若今鄙野小家之为,不能如聘者之六礼全备耳。”(杭世骏1997:59-60)又董家遵(1910-1973)引邵文庄(1460-1527)云:“闻名而趋,不待六礼,故谓之奔。”又云:“是故嫁女有二道焉,有聘而嫁者,有奔而嫁者。”(董家遵1995:217)则“归”在本句的意思应该是“嫁”,董立章《国语译注辨析》即释“归”为“嫁”,但在译文中把“归”字又译为“私奔”,仍于文义未恰,因为“奔”是非延续性动词,没有明确的动作指向,而“归”则动作指向明确。实际上“众以美物归女”一句的意思应该是:“三个美女(一起)嫁给了你。”
董家遵 1995 《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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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麒、杨义等 1996 《今译柳河东全集》,燕山出版社。
Interpretation of(众以美物归女) in the Book(国语)
GUO Wan-qing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Tangshan Normal University,Tangshan Hebei 063000, China)
The word(以) in(国语)’sbelongs to Coordinate conjunction. In the pre-Qin handed down literature, the use of the word(以) is quite common. The meaning of(归) in this sentence is marry(嫁). The interpretation of(众以美物归女) should be “Three beautiful women together married you”(三个美女一起嫁给了你).
(国语);(以);(粲);(归)
H131
A
1000-1263(2018)03-0096-03
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国语》研究史”(15YJA770004)
郭万青,男,1975 年生,山东宁津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文献暨文法训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