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品牌农业的国际经验
2018-02-11中国农资评论员赵光辉
□ 《中国农资》评论员 赵光辉
5月10日是中国第二个“农业品牌日”。推动品牌农业意在实现农业从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升级,农业品牌化过程就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过程。作为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发达国家数十年来发展现代品牌农业的根本途径。
国际经验表明,标准化作为品牌农业发展的基本过程,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原则,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并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进而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验转化为生产力,以达到农产品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构成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以及生产经营者信誉的独特品牌标记,提高市场占有率,形成强势品牌竞争力。目前,随着农业国际化日益增强,标准化品牌农业已成为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发达国家近30年来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美国以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和出口为主要目的制定农业法规和标准。相关法律包括《联邦谷物标准法》《农业营销法》《联邦种子法》《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等。其中《农业营销法》中规定的与水果、蔬菜、畜、禽等农产品相关的标准达400多个,主要涉及农产品生产、分类分级和检验方法标准;欧盟实施“欧洲统一认证”(CE)安全合格标准制度,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机构的标准制定,将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结合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其中,法国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标准识别标志制度很有特色;日本建立了对农林产品及有关加工产品进行标准化管理的日本农林标准制度(JAS制度)。该制度涉及农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工艺、农产品的标准化等3个方面,共包含有400余项标准。“农林产品标准调查会”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审议和监督JAS标准的普及和实施工作。
最近,中国社会科学报刊载文章介绍,发达国家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品牌农业,值得我国借鉴。一是农业品牌建设要针对农业特性和农产品生产各环节的需要,制定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它由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构成。标准的制定遵循农业对象具有生命性、地区性和复杂性的特点,通常分为强制类标准和非强制类标准。强制类标准是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法规,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种子、化肥、农药和农产品的标识标准。而多数农业标准为非强制类,主要是针对农业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结合的特性,以行业自律为主,靠市场需求调节。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经济、法律、技术与社会支撑体系。二是构建完整的农业标准化系统,加强现代农业自主品牌建设。三是采取政府同社会相结合的现代治理方式,对农业品牌标准的实施进行多元监督管理。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立法,同国际认证系统结合,提高农业品牌建设的国际化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