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典礼暨“法学英才高端论坛”隆重举行
2018-02-11耿振善
文/耿振善
201 8年1 0月2 0日14:30,由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制日报社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典礼暨“法学英才高端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9会议室隆重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英才奖评委会主任黄进,法制日报社总编辑、法学英才奖评委会副主任张亚,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英才奖评委会副主任马怀德,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英才奖评委岳彩申,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唐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法学英才奖评委会秘书长李曙光、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英才奖评委冯果,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英才奖评委蒋红珍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海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的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奖者颁奖。第三届法学英才奖全体获奖学生、《研究生法学》和《法大研究生》编辑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颁奖典礼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第三届法学英才奖评委会副主任马怀德主持。
马怀德教授首先介绍了出席会议的领导和来宾;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英才奖评委岳彩申教授介绍第三届法学英才奖评审情况;法制日报社总编辑张亚宣读第三届“法学英才奖”获奖者名单。随后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代表评委发言。他表示,本届法学英才奖征集到的成果涉及的学科范围和地域范围都很广泛,评审难度较大,多数成果选题新、论证实、研究方法科学,展现了我国法学界年轻学者的风采,是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展示。
第三届“法学英才奖”一等奖获得者、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王越,二等奖获得者、香港大学国际法学博士龙杰代表获奖者发言。王越表示,这是她学生生涯中最后也是最高的一个奖项,她的研究成果获一等奖,表明了评审专家对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肯定和鼓励,她希望法律实证研究与传统的定性研究形成互动,助推法学学术研究取得更高的成就。龙杰表示,此次获奖,是大陆学术界对港澳台青年法学学者的激励,他结合自己在外层空间法方面的研究领域和获奖成果,表示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再创佳绩,并要努力在国际场合更多更好地发出中国的声音。此外,两位获奖者也都对自己的导师表示了诚挚的感激之情。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英才奖评审委员会主任黄进教授在颁奖典礼上讲话。他代表法学英才奖的发起单位,对法制日报、各兄弟院校及出席典礼的领导、来宾和组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对全体获奖者表示祝贺。他指出,法学英才奖的设立是为了发现法学界的学术新人,激励青年学生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促进学术新人脱颖而出。“法学英才奖”正是我们法学院校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的有益尝试。他鼓励获奖者继续努力,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任。他指出,法学英才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深厚的家国情怀,不凡的学识才干,坚韧的奋斗精神,优秀的综合素质。法学人才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技能的掌握,要“德法兼修”;要理论联系实际,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有健全的人格。他鼓励大家全面发展,成为真正的人才。黄进校长的讲话从国家法治建设的高度,对青年法学研究者提出要求,体现了著名法学家对法学新人的殷切希望。
颁奖典礼后,举行“法学英才高端论坛”。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第三届“法学英才奖”评委会秘书长李曙光教授主持论坛第一环节“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法治人才培养。”
论坛上,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唐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白建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宣增益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志鹏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丽新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和军教授分别作了题为《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立德树人 创新驱动—-华东政法大学书院制教育改革的思考与实践》《毕不了业的博导》《培养法学博士生的几点体会》《守正方能创新——关于研究生改革的一点浅见》《培养国际视野法治人才的模式探索》《从知识教育到智慧教育》《研究生案例课程建设中难点问题思考》《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演讲。九位演讲人的观点深刻,思想深邃,语言生动,充满着对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深入思考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卓识洞见。
主题演讲结束后,进入论坛第二单元。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刘承韪教授主持本单元。第三届法学英才奖获得者代表结合各自的学术背景和成长经历谈了对法学研究生教育和法学英才培养的思考。与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论坛在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
“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简称“法学英才奖”,英译:China Legal Talent Award(CLTA)),是中国政法大学发起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法学专业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申报的学术成果奖。设立目的是鼓励全体法学专业研究生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和实践,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促进法学新人脱颖而出。该奖的宗旨为:繁荣法学研究,培育法学新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法学英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设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并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于2017年12月启动,至2018年4月30日申报截止,共收到106名研究生提交的106篇参评成果。申报人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香港大学、台湾中正大学、澳门科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共29所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法学院所。经“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审委员会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34项成果获得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