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
2018-02-10本刊编辑部
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1 101宗、1.11万hm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970宗、0.13万余hm2,总价款约193亿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5亿元;各地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0.48万hm2,办理农房抵押贷款4.9万宗、98亿元。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自2015年3月启动以来,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试点内容更加丰富,在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也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征地制度改革在多年来征地实践和改进管理基础上,按照新的改革试点任务,着力在“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上取得突破,在“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截至今年6月底,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1 101宗、1.11万hm2,形成了一些宝贵的改革成果。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形成了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社会和市场对于入市集体土地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截至今年6月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970宗、0.13万余hm2,总价款约193亿元,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5亿元。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地通过因地制宜土地推进改革,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村民自治管理、探索新的取得方式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加大闲置宅基地盘活力度,稳步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截至今年6月底,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9.7万户、0.48万hm2。各地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办理农房抵押贷款4.9万宗、98亿元,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