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专业实习对我国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启示
2018-02-10
顶岗实习是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是职业院校培养学生适岗能力、提高学生职业素质的重要环节。做好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环节,对学生职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专业实习从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实习保障等环节都比较系统,其成熟的实习教育模式为我国的职业教育顶岗实习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通过对加拿大职业教育、美国社区学院及德国双元制的专业实习进行梳理,以期为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环节提供借鉴。
一、发达国家专业实习的经验
(一)加拿大职业教育专业实习经验
1.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的教育模式而不是就业策略。加拿大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将顶岗实习视为职业教育重要模式,而不仅是一种毕业生就业策略[1]。顶岗实习教育模式是以学生为中心,学生自主学习,在实习工作中体现自己所学;顶岗实习还增加了教育的价值,既为学生提供在具体专业方面的发展,也为其提供在一般教育目标上的发展规划,通过顶岗实习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职业兴趣。因此,在加拿大,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并不限于帮助职业教育毕业生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2.顶岗实习与课堂学习交替进行。加拿大职业教育将顶岗实习与理论学习交叉进行,让学生尽早的体验真实的职场现状与工作流程,让学生了解工作过程需要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然后带回学校再完善现有知识结构及时评估自己的职业技能,为后续专业理论学习做好准备。顶岗实习非常注重学生将学校教育和工作场所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有机整合。学生把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带到工作中,同时把工作中学到的知识技能与下一个阶段的学习相关联[2]。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通过自己实践,进行不断的总结和思考,形成思考——实践——再思考——再实践的良性循环,使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收获达到最大化,极大的缩短了学生到职场的过渡时间。
3.使用高效的过程管理和多样考核手段提高顶岗实习的效果。顶岗实习效果的管理和考核方面,使用现代交流手段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在进入顶岗实习初期,多数学生会感到不知所措,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引用微博这一现代及时有效的交流平台工具,替代传统的长期工作报告的方式,从而使学生在面临一些困惑或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及时获得指导。针对顶岗实习中遇到的难点,反馈到课堂理论教学中,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二)美国社区学院的专业实习经验
1.社区学院实习落实实践能力至上。美国职业教育实习主要是沿袭英国与德国的学徒式教学。社区学院的开设课程都要包括实习环节,实习课程占到总学时的65%左右,社区学院学生一部分时间参加学校学习,一部分时间到企业参加实习。受杜威实用主义的影响,职业院校学生几乎所有的专业课都要采取理论和实习结合的方式。社区学院的课程设置与开发是对接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直面市场需求,在此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并不断调整专业和课程内容。
2.多方参与,权责清晰共促学生实习。美国职业教育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并且通过项目的形式支持各地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权责清晰。社区学院、政府、企业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其中政府主要承担社区学院和企业的财政补贴,社区学院为学生提供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的场地,企业更好的融入学生实习,实现多方联动,有效的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的在校学习、实习环节等任务[3]。
3.法律制度保障社区学院专业实习环节和评价。社区学院专业实习中是一种以学校为主的模式,学生主要是接受学校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与当地的企业之间有法律保障的协作关系。《职业技术教育法》提出校企合作教育的模式,要求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要相互合作,要求职业院校的学生在参与学校学习的同时,参加到企业实习,学校学习与企业实践交替轮换。《合作训练法案》规定由各州制定职业教育培训计划,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训课程的制定、修改及实施,明确实习环节各自的责任。《2000年目标法案》确定了全国统一的职业标准[4],不仅重视与企业之间产学、产教的合作,而且企业界通过专业协会或专业团体的鉴定和职业资格认定来实现质量契约关系——学校负责教学质量、专业团体通过职业资格鉴定来评价教育质量。
(三)德国双元制的专业实习经验
1.双元制明确规定实习时间及实习标准。双元制教育最大特点是学校与企业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培训者共同培养学生。首先,明确规定了相关专业实习的时间。在校期间学生60%的时间都在企业进行专业实习实践技能培训,学生每周3-4天在企业学习,1-2天在职业学校学习,也可能有在企业学习二三个月之后再来学校学习一个月的情况,学生的实习培训大部分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有利于学生在实际工作氛围中深刻了解工作岗位。其次,规定了相关专业实习的标准,保证专业实习的质量。企业作为双元制的主要学习地点,按照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条例》统一规定了各职业资格标准和相关的学习内容,进行基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工作岗位学习[5]。
2.双元制实习效果采用第三方评估。在学生专业实习评价上采用第三方行业协会来组织。第三方行业协会与培训和学校都没有直接关系,下设考试委员会,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两次考试: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双元制专业实习培考分离的考评方法,能客观的评估培训效果,对学生技能的衡量更规范、公平,将学生考核与岗位要求更加贴近。德国政府规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坚持以企业实地操练为主的模式,学生在通过考试后可以直接对接企业岗位,大大提升了学生的适应能力。
3.双元制专业实习有完备有效的系列保障。首先,法律的制度保障。双元制是一种由企业和职业院校双方在国家法律保障下分工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体系,德国联邦政府直接领导和协调职业教育的相关环节,通过《职业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等系列法律,规定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个人、企业、学校和政府各级机构的各种职责,权利和义务,受训者是双重身份:学生和学徒,轮流在企业和学校接受培训;国家通过《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条例》中实习条例等明确规定学生专业实习期间相关内容,校企双方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其次,管理过程的保障。校企双方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保证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和互补,行业协会发挥协调作用,共同达到国家对职业人才培训的总体目标。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专业实习及课程学习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统一标准,如对专业实习的校企师资配置、校企培训课程设置等环节,保障学生实习,顺利推进政策制度落实。
二、发达国家专业实习与我国顶岗实习的对比分析
加拿大职业教育、美国社区学院和德国双元制专业实习培训经过漫长的探索,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和完善的顶层设计,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发达国家与我国实习方面的差异。
(一)实习中学校与企业的地位差异
在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专业实习中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如双元制教育非常依赖企业,美国社区学院、加拿大职业教育也是多方参与教学与评价的机制,加重了实习中企业的评价力度,这样也倒逼职业院校的教学必须适应专业实习的需要。而概览我国当前顶岗实习的现状,职业教育以职业院校为主导,是教育调节、企业参与的学校中心模式,企业在学生顶岗实习中提供学生实习场地。在顶岗实习期间,企业对待学生大都是实习者的身份,是一个准职业人,企业少了一些指导和培训环节。企业与学校沟通不畅,导致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管理出现漏洞;企业较少的参与学校教学,也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了学生部分专业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的脱节。
(二)实习效果的差异
我们主要从实习前、实习中及实习后效果的差异来进行分析。首先,学生对实习前的预期。如德国双元制实习模式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实习内容,保证了课程体系的系统化,企业参与各个环节,使得学生在实习之前,更好的了解企业的真实环境。而我国顶岗实习的学生对实习之前有着较高的预期,进入实习之后,因为不能客观的评价真实环境的复杂性,导致学生很难尽快适应实习角色,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调查研究发现,薪资福利、个人发展及管理体系对学生顶岗实习满意度影响较大,学生实习前期期待与实习满意度呈负相关[6]。其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收获。发达国家专业实习的学生,在不同的地点接受不同老师的教育,责任分工明确,实习过程管理规范,手段比较现代化。在我国顶岗实习阶段,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难度增加,管理过程手段比较单一,管理效果大打折扣。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实习中学生容易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困难的任务做不了,容易的任务做不好,出现问题不是第一时间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把责任推向了企业、学校等外在环境。再次,实习结束后对实习的评价。发达国家学生专业实习与企业签订的教育合同,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通过第三方行业协会或专业团队的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明确的考评标准及导向,让学生专业实习更加明确,培训效果也更为突出。我国顶岗实习阶段的考评方式主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是以学校与企业的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共商考核方法模式,对顶岗实习考核最多的还是以过程性的日志及实习实训方案作为抓手进行考评,及用人单位的评价相结合的手段来评价学生的实习效果。这种实习效果看似完善,但是过多主观性和定性的评价方式,难以发现学生深层次的问题,难以真正衡量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效果。实习效果不仅仅是学生对技能的掌握,更应该是对岗位各方面的适应,应探索同一主体培训不同主体考核的多元化的评价判断方式。
(三)实习制度保障的差异
实习的关键是建立科学可行的实习保障制度,我国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实习在制度保障上还是存在差距。首先,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学生专业实习。如德国《企业基本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企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实习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实习条例》对学生参与企业实习的社会意义、规则、实习生法律地位、合同规范、实习期限及报酬、实习证明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在我国职业教育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很少关于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系统的规定,仅有的几处规定是从宏观层面界定了顶岗实习的方向,距离落实还有一定的差距。《职业教育法》第23条规定职业教育要与企业密切联系,但是与企业联系的相关细则并没有在后续文件或者条例中说明和解释。《职业教育法》第37条:“企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这是迄今为止关于高职学生顶岗是具有最高法律消息的条款规定,是从鼓励的导向界定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近期对全国22个省市数百所高校和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显示,80%的调查对象认为 “当前我国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校外实习环节”,78.9%的调查对象认为影响用人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关键因素是“缺乏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法律法规”[7]。其次,课程体系的创新保障。发达国家对于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与时俱进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如在德国企业作为双元制专业实习的主要学习地点,须按照《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与学生签订《职业教育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学习专业、学习年限、起止时间、学习内容、试用期等,企业根据《职业教育条例》规定的全国统一资格标准及相关实习教学内容,进行基于工作(工作岗位、工作过程)的学习,开发课程对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培训。学校作为专业学习的地点,通过企业参与工作过程的课程,传授与职业实践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普通文化知识,企业的典型案例成为课堂的鲜活样板,实现学生对企业实习系统知识的学习。而我国当前职业院校的课程体系相比较来说存在更新速度慢、企业参与度比较低、案例老旧等现状,影响了学生对于企业环境、工作岗位等方面的了解和感知,使得学生对顶岗实习存在认识偏差。
三、完善我国顶岗实习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推动顶岗实习中企业的主体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大力倡导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20世纪80年代职业教育领域进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学改革;据统计,80年代由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占到当时职业院校的80%[8]。发达国家凸显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实现了从学生到职业人的顺利过渡,节约了教育教学成本。我国职业教育顶岗实习是学生通过在企业实习,提高实践能力,强化和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主渠道,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以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赢。在培养的过程中,企业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职业岗位要求确定课程目标,并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建立各专业教学内容遴选体系,将职业岗位对学生的要求渗透到专业课程教学中,到验证学生学习效果都离不开企业参与,顶岗实习甚至整个职业教育教学标准都应该从企业岗位需求出发,应该加大企业对于职业院校的参与力度,特别是顶岗实习过程,更应提现企业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与学校有机融合。
(二)加强对顶岗实习过程的动态评价
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绩效的评价是学生学习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工作水平、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其专业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甚至影响学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要加强对顶岗实习效果的动态评价,对学生顶岗实习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引,借鉴发达国家专业实习分工明确,考评分离的模式,建立一套科学、有效、客观的动态考核评价体系。
首先,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前顶岗实习管理责任不清晰,造成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出现放羊的局面,难以发挥学生顶岗实习的真正作用。应该明确学校、企业责任,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模式。一方面要明确在顶岗实习期间各自责任和义务,规定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在责任分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使相关各方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要明确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因实习学生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高校、企业、学生分担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免予相关处罚。其次,过程有序,管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和企业各自管理,建立各自学习和培训主题及流程。在实习过程中引用第三方评价对学生的实习效果进行考评,做到顶岗实习过程有序,管理明确,考核有依据。企业反馈及时对接学校,并参与学校专业教学内容的制定,以便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以提高顶岗实习的实习效果。再次,学生为主,双师引导。鉴于当前顶岗实习阶段还没有一个规范的考评体系,各院校对顶岗实习的考核形式和考核内容不统一,致使顶岗实习的效果也并不理想。借鉴发达国家的培考分离的模式,同时充分发挥教师与企业对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指导作用,让学生在实习中有着更大的成长。
(三)完善顶岗实习的保障制度
相关保障制度是顶岗实习能否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顶岗实习:首先,明确法律制度保障。当前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条例,但是完整的法律层面的顶岗实习相关内容细化规定还有待继续推进。目前,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接受国家财政补贴与税费优惠的非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的义务尚不明确,没有‘硬约束’,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其次,建立高效管理机制。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随之而来的问题,学生的安全保障问题,食宿问题,专业实习的评估效果问题,专业实习期间的管理等问题,都应该纳入到顶岗实习的管理体系范围之内去考虑。发达国家专业实习由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及相关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内容包括学生专业实习期间的各环节及问题。而我国对顶岗实习管理相对匮乏,对学生实习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各方责任难以清楚界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适用范畴,安全保障制度不到位、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管理不清晰等问题成为阻碍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基于移动端的高职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精细化管理系统设计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实习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系统化,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9]。再次,探索合理评价标准。“质量是有标准的,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10]”。发达国家专业实习中企业依据各自国家规定的职业培训教学标准及内容培训学生,第三方评价对学生专业实习效果进行考评。我国当前对顶岗实习的评价方式不统一,标准不清晰,致使顶岗实习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应该探索适用于顶岗实习阶段的评价方法和教学标准,研究制订以职业发展为核心的获得感评价系统。
加拿大职业教育、美国的社区学院及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发达国家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在专业实习环节,有着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在我国探索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中值得学习。针对专业实习环节,结合美国、加拿大及德国相关内容规定,我们国家应出台关于顶岗实习环节系列法律保障,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并且积极合作,从专业需求建立、课程开发、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规定,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以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顶岗实习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