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成效、反思与展望
2018-02-10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提升其在新时代社会服务能力的必由之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均对校企合作办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到了实现我国教育强国关键举措的重要高度。然而,严峻的现实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冷热不均”的局面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扭转和根本性的改变。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方对通过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探索并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实质性改革已成为职业教育各种矛盾的焦点,必须引起足够的关注。
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成效与反思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尤其是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校企合作办学的地位空前提高。《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国家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中都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提高到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视为实现教育强国的重要举措之一。二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法律体系基本构建。早已颁布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等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保障,同时正在紧锣密鼓修订中的新的《职业教育法》和刚刚颁布实施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会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提供更加聚焦、更加细化的法律保障。三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形式日趋完善。厂中校、校中厂,订单班,理事会下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教联盟(职教集团),混合所有制,现代学徒制等反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不同历史阶段特点和要求的办学形式逐渐丰富。众多高职院校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办学实际与相关行业企业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校企合作办学热潮。
但是,由于受到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等问题和现象依然存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在实际操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反思。阮彩霞等指出丰富的教育经验以及工作情境与学术活动的深度融合并不能简单地用企业职场实训替代部分课堂教学而带来[1]。戴宝江等对企业所提供的实训项目与职业院校开发的理论课程是否能够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销售活动进行实质性的对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否有利于知识和技能的有效传达和内化等提出了深度质疑[2]。汪锋等认为以行动主义、功利主义为导向的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由于是政府施加给学校和企业的强制性和规定性动作,学生能够自主选择的空间也相对狭小,所以根本无法有效的施展和激活创新活动和创新人格[3],等等。反思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办学主体和目标的确立问题。一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不断争论的问题是:办学的主体是谁?是企业还是学校,是企业、学校单一主体还是校企双主体?若是双主体,那么企业和学校如何在办学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我们的办学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迎合政府、企业等相关利益相关者的短期行为,还是要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长远需求进行前瞻性的布局;是要将学生培养成技术链产业链上操作的工具,还是要将他们作为社会人从而满足他们全面发展需要。二是办学利益共同体构建问题。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的动机,所以有效平衡参与方之间的多元需求,明确各自的权责对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欧美等国家的经验做法是由职业教育机构与产业企业等组织共同筹建国家级或区域性、专业性的校企合作协会、职业院校产学合作专责单位等,专门负责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相关事宜[4]。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机构来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进行统一管理。三是课程开发和教学策略问题。欧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尤其重视教学方法的作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一般会通过创设多样化的真实职场教学情境以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并将学生带入与学校教室截然不同的企业职场新情境,在面对现实生产与营销活动中出现的诸多复杂问题时,能够自觉调动和运用已有的教育经验和思维图式去解决问题,以此种策略来提高学生的跨学科、跨情境应变能力。此外,在课程和教学形式上,借助于国家职业院校课程委员会等机构,有效利用“互联网+新型教育形态”提供多样化、交互式的数字教学资源,并采用电子化顾问(Telementoring)的咨询和交流模式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需求[5]。相比较而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在课程开发、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以及科目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上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四是考核评价问题。考核评价是验证办学质量和成效的关键步骤,也是欧美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所在。如英国将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分为特定职业所需的基础和核心技能资格以及通用职业资格(Gener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等两个模块,主要包括职业基础(Occupational Base),一般技能(General Skills),自我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Self-Responsibility Learning Competence)等[6]。美国将职业能力资格考核方式分为标准化测试、制定就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指标体系,实施学位授予和职业能力资格证融通计划,研发直接对接私营企业项目需求的 “核心职务能力”(Work Keys)评估系统等四种[7]。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在这方面依旧还比较薄弱,没有出台和制定出有效的评价标准及相关策略。
二、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展望
综上所述,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在利益共同体构建、课程开发和教学策略以及考核评价等问题上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亟需提供一种统筹全局的顶层设计方案或脚手架,从而一揽子解决在现实操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展望未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聚焦。
(一)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校企合作办学的定力和规划
一是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这是突破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瓶颈最有效的手段。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学校的主动是不够的,校企合作办学最终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在于让企业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学校、企业等双主体在合作办学中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程度,鼓励企业以引企入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促进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参与教学改革、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职工培训等。二是要保持办学的定力。在教育目标上要统筹兼顾,既要满足行业企业短期的人才渴求,最终要以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及终身学习者为追求和落脚点,以学生独立发现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诚信高尚的人格修养的培养为核心,要强化对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重视对其团队协作、人际交往、互助礼让等社会性品质的训练,加大对学生自主学习、自我规训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力度,帮助其树立成为终身学习者的自觉和自信。三是要有前瞻性的规划。要建立类似于世界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等组织,加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信息的搜集与整理,通过定期开展并资助区域性与国际性的年度研讨会、专家座谈会等,并适时依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紧密配合国家战略要求,为不同区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提供和制定有效的运作方案。
(二)畅通体制机制,进一步协调统筹好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关系
一是要建立国家、区域或院校级的校企合作协会或组织机构及其专职协调人员队伍,聘任协调教师或专业协调员,与校企合作办学各利益相关方密切联系,协助学生进行职业性转换,帮助职业院校及行业企业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评估校企合作育人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教育价值,促进各方有效沟通,保障校企合作关系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推动政府在政策导向、规则制定、规划布局、资源配置、让利退税等方面有所作为,帮助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建立权责清晰、共赢共享、运行高效和良性循环的生态发展模式。三是引导职业院校坚守大学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参与到校企合作中,不以损害院校与学生的利益作为达成协议的代价,强化对“校企契约”的审核与论证,严格对合作过程的监控,健全成果验收制度。四是要根据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来进行校企深度合作模式的具体设计。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跟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相匹配,院校教师和管理者要努力寻求和建立学术课程与企业项目的结合点,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帮助其尽快适应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企业也要系统了解职业院校的课程计划,协助学生平衡院系功课和企业任务,同时也要积极为优秀的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学生要正确把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功能定位和教育目标,主动与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汇报自身的学习状态和遇到的问题并咨询问题解决方法。
(三)加强课程开发、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进一步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以及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全面对接
一是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职场中的各种学习契机和资源,自觉主动地在实践操作中应用课堂所学理论,试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方法。二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积极配合,联合筹划旨在培养学生跨情境理论应用和问题解决能力的探究和实践教学活动,并共同建设一批集新技术开发、转化与应用,教学,实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基地。三是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和企业培训师之间要定期开展平等交流、批判性对话与集体研讨活动,持续沟通和分享彼此的需求、想法和建议,从而增进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了解,并探索建立校企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具体可效仿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ctoria)的做法,由课程委员会编订结构化的模块课程,利用互联网提供符合学生个人需求的、远程性的课程资源,从而有效传递了职前准备课程,确保自我导向学习和学习质量及效果的提升。学生不仅能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外,还可以通过视频会议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职业院校任课教师、企业培训师、协调教师或学生分享、交流、反思学习心得与实训实习经历,从而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自主学习、批判思维以及人际互动、交往的能力。四是实施“现代学徒+双导师”制度,即为学术理论和职场经验均有所欠缺的学生指派科研能力较强的院校教师和实战经验丰富的企业培训师作为其“学术导师”和“职业师傅”(这两种师资角色也可以由具有双师素质的一位教师担任)。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要为“现代学徒+双导师”制度的顺利和有效实施营造开放、自由、民主的文化氛围,以及提供充足的技术工具和物资支持。
(四)注重考核评价,进一步吸纳企业和第三方参与,积极推进“双证融通”
一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学校、行业企业以及第三方依据就业市场实证调研数据来制定学生就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指标体系,并以此开展标准化测试。二是要建立专业技术技能与通用职业能力相结合的评估和资格认证制度,大力推进“双证融通”,即将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关联,对考核达标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借鉴英国现代学徒制形式,即将学徒制与国家职业资格(NVQ)等级挂钩,分为“青年学徒制”、“前学徒制”、“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五个等级,这种专业技术技能与通用职业能力相结合的评估和资格认证制度为学生进入劳动力就业市场以及继续求学深造提供了多元选择的机会,彻底打破了学历证书与职业证书之间的割裂状态。三是由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或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要以对接企业核心能力为要求,包括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学习迁移、观察与倾听能力等,并持续推进学生学业成果和能力表现的注册和存档制度。
国际先进经验表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院校与企业产业之间跨主体、跨领域、跨情境、跨学科的协同育人工程,由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企业则通过师傅带徒弟的现代学徒制形式,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实施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其产出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此,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应立足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和特点,着眼于破解校企深度合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应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企业项目任务的实际需求,在校企合作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机制、考核评价以及课程开发、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设计上大胆革新,校企共同研发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编制教材、安排教学活动和设计教学方法、组建双师队伍及开展考核评价等,才能走出一条符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与特点的校企合作办学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