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身份与叙事权威的消解与建构
——道格拉斯《自述》中的类文本分析
2018-02-10罗旋
罗 旋
(红河学院外国语学院 云南蒙自 661100)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 1817-1895)是19世纪美国杰出的黑人领袖、政治家、演说家以及作家。他在南方的马里兰州做了20年的奴隶,于1838年成功逃往北方,随后投身废奴运动,凭借其非凡的演说能力及写作能力在美国政界和民众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逐步成为黑人政治及精神领袖,为黑人民族的自由和发展做出了不朽的贡献。道格拉斯共创作了三部自传来记录其颇具传奇色彩的一生,即1845年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一个美国奴隶的自述, 由他本人撰写》(以下简称《自述》), 1855年的《我的奴隶生涯和我的自由》以及1881年出版(后于1892年增订)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和时代》,其中最受美国学界和读者称赞的是其第一部自传《自述》。该自传出版4个月,销量达到了5 000册,截至1860年,再版发行30 000册,成为了美国内战前最重要的奴隶叙事作品,极大推动了当时的废奴运动,同时也为道格拉斯此后的文学生涯奠定了基础。
奴隶叙事作品是19世纪中期美国和欧洲最受欢迎的文学体裁之一,其最大特点就是把作者独一无二的个人经历融入到特定的模式中,其中有很多被废奴主义者用作驳斥蓄奴势力的武器[1]86,而且为了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奴隶叙事作品往往都在“白色信封”中进行展示:它们通常都包含有白人作家撰写的前言和后记,这些白人作家为叙事作者的能力和诚信提供了担保[2]XVI。道格拉斯的《自述》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历史环境的影响与限制,当然也出于出版的需要,同样具备这样的“白色证明”,而且是双重证明:白人废奴主义者威廉·劳埃德·加里森 (William Lloyd Garrison) 所作的序言以及温德尔·菲利普斯 (Wendell Phillips) 的来信。除了“白色证明”外,《自述》正文后还附上了道格拉斯本人亲自撰写的附录,在李文俊译本中还加上了道格拉斯写给他前奴隶主的信件,在这两个类文本中,道格拉斯运用多种语言文本形式以及叙事手段充分表达出了自己丰富的情感、独特的视角以及鲜明的观点,凸显了作者的自我意识与身份权威,因而作为类文本的序言、附录、信件对理解和阐释自传正文本的内涵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自传正文及道格拉斯本人的思想领域,而对于自传中的类文本研究较少①。因此,笔者将以该自传的类文本为切入视角,研究解读作为类文本的序言、附录及相关信件,揭示出该自传中的类文本叙事对文本叙事所起到的独特功用以及对读者理解和接受文本所起到的关键作用。
一、类文本理论概述
“类文本”(paratext) 这一概念最早是由20世纪法国著名的叙事学家杰拉德·热奈特(Gerard Genette)在《复写文本》(Palimpsestes, 1982)一书中提出的, 后又于1987年在法文专著《门槛》(Seuils)中围绕该概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研究和理论构建,该著作的英文版于1997年出版,题名为《类文本:阐释的门槛》(Paratexts: Thresholds of Interpretation)。热奈特在本书中对类文本作了如下界定:
一部文学作品完全或者基本上由文本组成,(最低限度地) 界定为或多或少由有意义的、有一定长度的语词陈述序列。但是这种文本很少以毫无粉饰的状态呈示,往往被一些语词的或其他形式的作品强化和伴和,比如作者名、题目、前言和插图等。尽管我们通常不确定是否应该把这些作品看成是文本的一部分,但是无论如何,它们围绕在文本四周并延长了文本。准确说来,它们是为了呈示文本而存在,这里取用的是这个动词最常用且最强烈的意义:使呈示,以保证文本以书的形式(至少在当下)呈示、“接受”和消费……因此,对我们而言,类文本使文本成为书、以书的形式交予读者,从广义上讲,交予公众 。[3]261
近年来,类文本理论逐渐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有不少学者开始着手研究和运用类文本理论,其中研究成果最为显著的当属许德金在修正和重建热奈特类文本概念的基础上对类文本及类文本叙事所作的新类型学及其批评框架构建的研究。许先生指出了热奈特类文本理论体系的不足之处并从外延、内涵以及分类标准的角度对其做出了修正。在外延方面,许先生认为类文本与文本一样应当有一定的疆界, 且是相对封闭的, 比如一本印刷出版的书, 或某一相对固定的网址或网页;对于类文本的内涵,如果相关信息出现在文本成书之内, 无论是作为附录、封面介绍, 还是出现在书后的某个角落, 均可认定为类文本;而在分类标准上,许先生认为不同的标准可能产生不同的亚类型类文本: 如果按照类文本的功用(功能), 类文本可分为: a.功能性类文本, 比如前言、后记; b.工具性类文本, 比如索引、目录; 以及c.信息类类文本, 比如出版信息。许同时也指出类文本叙事与文本叙事共存共生, 两者都是为表达作者创作的主旨而服务[4]29-36。
二、作者身份与叙事权威的消解:加里森的序言及菲利普斯的来信
在《自述》正文本之前有两个不容忽视的类文本,即加里森所写的序言及菲利普斯的来信,两者是《自述》能够成功出版并广为白人读者所接受的关键所在。从类文本的功用上来说,它们属于能对文本叙事产生或互补、或呼应、或解释作用的“功能性类文本”,但就此自传而言,它们对自传文本叙事起到了“消极作用”,消解了自传作者的主体意识和叙事权威。
加里森是美国反奴隶制协会的创办人,也是激进废奴主义报纸《解放者》报的主笔与编辑,而菲利普斯也是当时颇具威望的废奴主义者,还是改革派的法官和律师。两个著名白人废奴主义者为《自述》作序的目的与其身份有关,有较强的政治性,其目的不仅仅是为该自传提供能够保证黑人文本真实性的“白色证明”,更为重要的是让《自述》成为废奴运动强有力的宣传工具,成为推进废奴运动的手段。为达成这一目的,两位废奴主义者运用了多种叙事手段彰显其政治诉求,扭曲自传文本应有价值,逐渐消解了作者的主体意识及身份权威。
首先,从两位废奴主义者为道格拉斯的人格及其《自述》真实性所作的保证中就可看出两位担保人高高在上的“施恩者”姿态以及鲜明的政治态度。加里森这样评论《自述》的真实性:“道
格拉斯十分合理地选择用他自己的风格来写他自己的故事,并运用他最好的能力创作而不是雇佣他人写作……我自信它所有的叙述都是完全真实的;没有任何的恶意,没有任何的夸张,没有什么是出自于作者的想象;而是直接来源于真实而没有对奴隶制本身有任何夸大的叙述”②[5]8-9。菲尔普斯也不留余力地为道格拉斯做出保证:“我们认识你很长时间,能够完全信任你的诚实、坦率及真诚……我自信每一个读你自传的人都会感觉你给予了它们一个真实的样板。没有片面的描述,——没有成篇的抱怨,——而是格外的公正”[5]16。两位白人都用了“自信”(confident)一词,表达出了其在审核黑人文本上的权威性及其在出版界的影响力,这样的担保毫无疑问让《自述》得到了白人读者的信任,让其获得了出版机会,揭露出了在当时社会历史环境下白人对黑人文本的绝对控制权,但同时这样的担保也因为含有较强的政治性与过度的肯定而显得不真实, 例如“完全真实”“没有什么是出自于作者的想象”“格外的公正”等,这种完全忽略自传作者自我意识的过度主观化的保证凸显的仅是担保人的主观态度,从而使得用来证明文本真实性的担保本身显得不真实,同时,黑人自传的作者身份在这样的“白色证明”下也受到压制。从自传与自我意识的关系上看,自传必然是某种程度的自我意识的表现,应带有鲜明的主体特征,正如自传评论家居斯塔夫所说:“显而易见, 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 恰当地说, 假如自我意识不存在的话, 自传就是不可能的”[6]30。因而道格拉斯的自传不可能做到像两位白人担保人所说的那样“完全真实”及“绝对公正”,其自传肯定受到其作为逃奴、演说家及政治家等多重身份的影响,体现着道格拉斯自身鲜明的主体意识,换言之,即使自传与真实存在着偏差,这些偏差也是“合法的”,因为它们体现了道格拉斯作为自传作者的主体身份及特有的叙事视角,而两位白人担保人对自传真实性的盲目强调及过度担保则磨灭了道格拉斯的主体意识,把自传沦落为宣传废奴主义的工具。
自传关注的应是作者特有的经历及主体意识,正如法国学者菲力蒲·勒居恩对自传所下的定义:“由一个真实的人, 关于自己的存在所写作的回顾性的散文叙述, 重点在于他的个人生活, 特别是他的人格的故事”[7] 4。而两位担保人对道格拉斯奴隶经历的描述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作者的主体意识及其作为黑人作家的身份权威。加里森这样评论道:“道格拉斯作为奴隶的经历不是罕有的;他的命运并不是特别艰辛的;他的案例可以说是马里兰州奴隶境遇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样本”[5] 9,菲利普斯也做出相似的评论“在阅读你的生活经历时,没有人能够说我们不公平地挑出了一些奴隶制凶残的事例……它们是这个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偶然的结果”[5]17。两位担保人把道格拉斯所遭受的苦难及极富传奇色彩的个人经历描述成是“典型的样本”,把自传作者特有的主体特征普世化,让道格拉斯成为了某种势力的象征,成为了所有被压迫奴隶的典型代表,让其所遭受的苦难也成为了南方黑奴生存境遇的一种普遍模式,当自传中“有血有肉”的自我变成一种“象征”和“代表”时,那么自传作者的主体意识也就随之丧失。两位担保人不约而同的做法与他们的政治目的息息相关,即通过把作者经历模式化以揭露出奴隶制的罪恶以激起更多白人读者加入废奴运动。
就论述内容和叙事手法上来看,加里森的序言及菲利普斯的来信更像是废奴运动的宣传稿和演说稿,其大部分内容都是以施恩者的姿态在强调他们对道格拉斯的帮助引导,宣扬他们的废奴理念,表达他们的政治观点,大肆赞扬的仅仅是道格拉斯的演说能力,而真正正面评述自传正文的只有1/4左右的篇幅。例如在序言末尾,加里森就用演说的方式直接与读者对话,呼吁读者加入废奴运动,运用演说式的排比句,颇具气势:“读者!你是与人口贩子志同道合,还是站在遭受压迫的受害者那边?如果是前者,那么你就是上帝和人类的敌人,如果是后者,那么你站在他们的立场准备做什么?……‘决不与奴隶制妥协! 决不与奴隶主为伍! ’”[5]13这样抒发个人情感式的呐喊,替代作者与读者直接对话的方式使序言“既不服务于道格拉斯,也不服务于道格拉斯的故事,而是形成了一种间接的白人霸权”[8]157,这样的白人霸权对道格拉斯的作者身份形成了一种隐形的另类压制,针对的是道格拉斯独立的、反叛的精神和思想,因为废奴主义者们看重的仅是道格拉斯逃奴的身份,因此要求道格拉斯无论是演说还是写作时最好用简单的语言,“只用叙述‘事实’部分,而把‘哲理’部分留给他们处理”[9]175,但道格拉斯希望靠自身能力被看作是一个真正的思想家、作家和演说家,而不仅仅是一个成功的逃奴,道格拉斯自己也说到:“仅仅让我叙述奴隶制的罪恶并不能让我满足;我想做的是抨击它们”[9]176。尽管道格拉斯的作者身份和叙事权威在序言中被全面消解,但在之后的正文和附录中道格拉斯做出了有力回击,夺回了自传文本的控制权。
三、作者身份与叙事权威的建构:附录及致老主人的信
道格拉斯在自传正文本结束后,亲笔写了一个附录以解释论点及证明自传文本的真实性,与自传正文相互呼应,更为重要的是附录有力回击了正文本前的序言与来信,成为了对正文叙事起到“积极作用”的功能性类文本,建构了道格拉斯作为黑人作者的身份及叙事权威。自传与身份难以分割, 自传者总是以一定的身份进行写作, 并试图让人们接受他的这种身份[10]157。而道格拉斯在他所写的附录和致老主人的信中试图让白人世界接受的就是他作为自由、平等的作家及思想家的身份。
附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对自传中美国蓄奴宗教的论述。在附录开头部分,道格拉斯就对正文中的宗教论述进行了解释:“凡是我说过的关于宗教和反对宗教的言论,都仅仅与美国主张蓄奴的宗教有关,丝毫不涉及真正的基督教;因为,在美国的基督教与基督的基督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5]143。接着向读者指明两者的巨大差别,美国的基督教是“堕落、腐败和邪恶的”,而真正的基督教是“善良、纯洁和神圣的”,道格拉斯以逃奴的身份直接现身抨击白人的宗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是极其罕见的,而且能对如此敏感的话题进行解释和评述,这本身就能充分体现出自传作者应有的身份权威,而作者的现身说法也与序言中加里森对自传中宗教真实性的描述相呼应,:“道格拉斯先生的证词被一群有着无可挑剔的诚信的证人所证实”[5]13,加里森的这些有“诚信”的证人毫无疑问指的是南方白人,而道格拉斯在附录中亲自对美国宗教进行评述,这就向读者暗示着自传作者与这些白人一样具有同等的诚信,处于同等的身份地位,同时道格拉斯也以黑人的身份证明了序言中关于美国宗教的描述,是对以加里森为代表的“白色压制”的强力反击。
另外,在附录中,道格拉斯也运用了多种叙事手法凸显自身的主体意识和作者身份,如同正文前的序言和来信一样,道格拉斯大量运用了节奏感较强、对称的排比句来抨击奴隶制,抒发个人强烈的情感,例如“我们见到卖掉男奴来建造教堂,卖掉女奴以传播福音,卖掉婴儿来购买《圣经》好使可怜的野蛮人归化!”[5]144这使其论述充满了演说般的冲击力,同时也运用了与读者对话式的语言来论述观点,呼吁读者的参与,共同讨论美国的宗教:“你假如接受其中的一种,认为它是善良、纯洁和神圣的,那么你就必须摈斥另一种,认定它是堕落、腐败和邪恶的。如果你当这一种朋友,那么就必须做那一种的敌人”[5]143,对话的方式就意味着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同时也运用了大量的大写自我“I”来强化自我身份,例如附录就是以“I find(我发现)”开头,在表达对美国基督教的看法时,都是以大写的第一人称“I”来表达观点,比如,“我(I)热爱纯洁、和平、无私的基督的基督教:正因如此,我(I)便憎恨美国的腐败、蓄奴、鞭打妇女……的美国的基督教。真的,我(I)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把美国的宗教称为基督教。在(I)我眼里,它是所有用词不当、所有胆大妄为的欺诈、所有最恶劣的诽谤的集中体现”[5]143-144。这些大写的“I”都是作者刻意为之,彰显的是作者对宗教的个人观点与思想,是道格拉斯作者身份与叙事权威的体现。
道格拉斯对自我身份最成功的建构体现在附录的最后一段和自己的签名中:
为了祈求自己微薄的力量能得到成功—我庄严地保证要重新把我的身心投入到这神圣的事业—我特亲笔签名如下: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一八四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于
马塞诸塞州林恩[5]150
整部自传以道格拉斯的自我保证、亲笔签名以及具体日期结束,这有着非凡的意义,震撼人心。亲笔签名意味着黑人对自身文本真实性的保证,打破了白人为黑人作品作保的传统,摆脱了白人霸权的压制,是一种自我身份的宣告,让读者在阅读完正文后能真正铭记作者的身份,具体的地址日期则更进一步凸显了自传文本的真实性,与序言末尾的格式一样,签名加地址日期,这就是道格拉斯对加里森的回应及强力反击,与白人文本相同的格式,同样具备可信度及叙述权威性,甚至更胜一筹。
道格拉斯的主体意识和作者身份权威还体现在他写给他老主人(Thomas Auld)的信件中,这封信是道格拉斯为纪念逃出奴役十周年写给他前主人的,而奴隶在当时给主人写信可谓是凤毛麟角。奴隶学习读书写字在当时是被法律严令禁止的,所以写信的行为本身就体现出了道格拉斯身为作家的自由身份。信件中道格拉斯直接与前奴隶主对话,对奴隶制进行强烈谴责,言辞犀利,论据充分,强调了他与奴隶主平等的身份地位:“我是我自己,你是你自己;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人,平等的人。你是什么,我就是什么。你是人,我也是人”③[11]126。特别是信的最后一句充分展现了道格拉斯对自我身份权威的全面肯定:“我是你的同类,但并非你的奴隶”[11]134。这种“权威性”就来源于能够彰显道格拉斯自我身份的独有经历以及追寻自由、平等的思想意识。道格拉斯的附录与信件位于自传正文之后,属于“黑色”类文本,与正文之前的两个“白色”类文本分庭抗礼,并最终取得胜利,成为了自传正文本叙事必不可少的一个补充,正是在这样的交互对抗中,自传中的“我”才变得“有血有肉”,鲜活起来,而不仅是一种“象征”与“工具”,自传作者独立的主体意识和身份权威也才得以树立与凸显。
结语
热奈特与许德金的类文本理论为奴隶叙事作品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自述》中的加里森的序言、菲利普斯的来信、作者的附录以及译本中的信件都是意蕴丰富的类文本,对理解自传正文本的主旨和内涵起到了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加里森的序言及菲利普斯的来信运用多种叙事手段磨灭道格拉斯的主体意识,把自传沦落为宣传废奴主义的工具,从而消解了道格拉斯的作者身份与叙事权威,而道格拉斯的附录及致老主人的信有力回击了正文前的序言与来信,以黑人身份自我证明,完美重构了道格拉斯作为自由、平等的作家及思想家身份及其叙事权威。
注释
① 对于自传中的类文本研究仅有凌源发表的《摘下“白色面具”—道格拉斯<自述>中的副文本和链文本》[12]117-121一文。但该论文并未运用到类文本的相关理论,也未涉及到道格拉斯自我身份的建构问题,另外,道格拉斯写给他前奴隶主的信件也未提到。
② 李文俊的译本中没有包含加里森的前言和菲利普斯的来信,因此涉及到此部分的译文均由笔者根据Simon & Schuster公司2004年出版的该自传版本译出。
③ 此部分译文均为李文俊译本中的“致老主人的信”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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