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视域下高校发展性学生工作机制建构
2018-02-09薛俊强
朱 坚, 薛俊强
(浙江师范大学 党委宣传部,浙江 金华 321004)*
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1]伴随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主体性需求的变化,高校学生工作呈现出以“教育—管理—服务”为核心的新的工作模式,[2]笔者称其为发展性学生工作模式。该模式并不囿于书斋玩味的理论构想,而是立足于对人主体性、全面性和创新性的实际关切;并不囿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主客体或双主体的争论,而是寻求多方合作下的协同机制。无论是治理理论还是发展性学生工作实践,理论与实践都折射出相互的关照与契合。
一、发展性学生工作的内涵及发展动因
发展性学生工作的提出基于新时期高校对素质教育的深刻理解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新认识,是对中央提出 “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问题的积极回应,其发展动力来自于:
1.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高等教育不仅要着眼于开发学生的潜能,满足学生发展性目标的需要,也要树立系统观念与整体性思维,高度重视学生工作者和学校的进步与发展。发展性学生工作坚持全面、可持续和开放互动的人才培养模式,能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
2.学生工作主客体的重新认识
一是对学生个体的再认识。当下学生已成为教育的主体之一,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意识和创新意识较强,主体性和需求多样性也得到了彰显,因而必须采取具有相对灵活性和个体差异性的学生工作方式,确立新的学生工作模式。而发展性学生工作在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能力提升和个性发展上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学生工作的再认识。高校学生工作曾被简单视为繁杂事务性工作的代名词,成为思想教育的附庸。发展性学生工作要求学生工作与教学、科研等部门积极协作、紧密合作,从整体性、共同体和系统化的角度实现全员育人的局面。三是对学生工作队伍的再认识。传统观念上学生工作队伍的构成局限于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等。发展性学生工作立足于全员育人,学生工作队伍由党政干部、专任教师及后勤服务人员等组成,是一支全方位、立体式的合作队伍。
3.学生工作方法的转变创新
高校学生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实现教育管理方式上的科学化。一从尊重教育客观规律和学生自身的发展需求考量,学生工作方式要改变传统的单一说教和漫灌模式,采用体验式的滴灌方式,力求做到学生工作围绕学生、关照学生和服务学生展开。二是从全方位育人的工作实际考量,学生工作要突破以往由学生工作部门“单兵作战”和“独奏曲”的工作模式,寻求多部门、多岗位的“协同作战”和“大合唱”方式。因而需要创新学生工作方法,构建发展性学生工作机制。
二、治理理论与发展性学生工作的“联姻”
从知识考古学的谱系来梳理“治理”(governance)一词,其核心价值是通过权力的运行与干涉,以达到维护政治秩序和维护正义价值的目的。“治理意味着地方组织为了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持续发展的绩效目标,由社会中多元独立行为主体,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弈、相互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3]治理与发展性学生工作在导向性、发展性和互动性等维度上有着共同的实践特点与属性。
1.导向性
治理的根本旨归是善治,即“政体选择之后如何继续促进人类公共利益的发展”。[4]我国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高校,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不容许改变的“硬核”。“它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逻辑,即国家的职能由政治统治与政治管理有机组成。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既是政治统治之‘治’与政治管理之‘理’的有机结合,也是政治管理之‘治’与‘理’的有机结合。”[5]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的发展性学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治理理论与发展性学生工作的目标导向是一致的。
2.发展性
围绕公共品需求与供给的合法性、有效性改良,治理和治理理论处于不断的发展与演进中。同样,发展性学生工作不断突破传统的工作方式,从以“教育”为主,到以“教育—管理”为主,再到以“教育—管理—服务”为核心的模式,立足于学生、学生工作者及学校的全面发展,在整体架构上从单一转向多元,在内涵外延上从单向转向多维,在组织结构上从局部转向全局,在管理方式方法上实现由“问题式管理”为主导向“发展式管理”为主导的转变,也在不断发展,不断创新。因此,两者有着共同的发展性、创性新特点。
3.互动性
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的共同参与与合作,核心要义在于多元参与。发展性学生工作的互动性主要体现在主体构成方面,发展性学生工作主体不只是局限于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而是立足于全员育人的角度,涵盖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思政教师、专任教师及后勤服务人员等,是一支全方位、立体式的协作队伍,共同实现全员育人的目标。
三、基于治理理论的发展性学生工作机制建构
基于治理理论与实践考量,发展性学生工作合作机制的构建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多方合作为载体,从工作要素的相互性展开、场域的民主化互动和主体的“他在性”共融三个维度切入,以期达到育人语境中发展性学生工作的善治目标。
1.要素的相互性展开
从学校的学生工作管理主体看,分为学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学院以及班级,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包括明确由一名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学生处设立不同科室具体制定执行相关政策与方针;各院(系)设立一名党委(总支)副书记和一名团委书记,负责本院(系)的学生管理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展;在年级与班级中配备数量不等的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负责年(班)级的各项学生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除了学校的管理机构外,当前全国各高校也普遍设立了学生自治机构,一般在校团委或院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补充,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的作用。具体则落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三支队伍。
要素的相互性展开的基石为相互性的规则。第一,相互承认的法权。即建构学校—学院—班级(学生自治组织)—学生四元结构秩序,学校与学院在大学校园里采用普及教育和差异教育并轨的方式,认真对待每一位学生,使其成长成才;而学生通过班级或学生自治组织的形式提出诉求,畅通沟通的渠道,在沟通、理解的平台上构建相互的认同,从而避免传统单向度的管制而导致失范,这样不仅可以消解校园公共领域的潜在危机,也是对学生人格和价值实现的尊重。发展性学生工作的治理合作机制,以生为本,以育人为中心,是学校、学院和学生之间取得“公意”前提下的合法性集体行为。第二,相互承认的信任。信任是合作的前提。尊重学生的平等主体地位是信任发生的前提,从传统的教育—管理—控制—服从到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其目的是尊重学生的平等主体地位,全方位、多途径和立体化促进全员育人,同时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学校、学院和学生(包括家庭)的相互信任,既是合作关系的延续,也是解决分歧与矛盾的基础。第三,相互尊重的管理。即在自主的、能动的、相互依赖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建立联系,通过工作总结与反思逐步完善学生工作体系,使学校与学生在共同的发展中各取所需,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权益与学校权益,起到更好的相辅相成的效果。
2.场域的民主化互动
当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曾经说过,“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6]以实现善治为目标的“治理场域”是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交互行动关系,由协作的态度和商议两个要素构成,在实践中为多个治理主体通过“出场”或“在场”的民主化交互方式,作出关乎公共事务的集体决策。我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其中包括学生的自觉参与。让学生共同参与学校事务业已形成普遍的共识,主要集中在学生事务、教学事务和学校公共事务三个方面。在学生事务中,学生可以全方位、直接参与,包括评优评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及与学生利益切身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出台等;在教学事务中,学生可以对教师水平、教学技能以及教育态度等各方面进行监督与反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公共事务中,可以通过直接或网络的形式对学校的公共事务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发展性学生工作视角中的民主化互动,其根本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听证会、学生恳谈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自治组织等载体参与学校学生工作的管理事务,这样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的公共责任意识、感恩意识、法治意识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学校工作的深化奠定基础,为学生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提供参照的模版与发展的方向。
3.主体的“他在性”共融
“他在性”是20世纪后期出现的一种哲学思潮,它反对主客体二元对立,聚焦于合作共融、个性关注和强调他者。发展性学生工作主张治理主体的多元合作共融即主体的“他在性”共融,通过积极消解传统的主体—客体、教育者—受教者、管理者—被管理者的二元对立,“将传统上教师与学生的‘师尊生卑’的上下级关系转变为‘我—你’型的新型关系,通过平等、对话、沟通、理解,实现治理双方即师生之间的合作和共融”。[7]强调为他者服务和负责,立足育人而非制器。在实践中表现为由党政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后勤服务人员及学生等组成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合作共融队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同时,“高度重视大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8]发展性学生工作主体的“他在性”是实现治理双方的合作与共融的有效途径,从而进一步彰显发展性学生工作“以生为本”的终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