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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义相与析
——重读《梁书·刘勰传》

2018-02-09魏伯河

枣庄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沈约刘勰体裁

魏伯河

(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 国学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31)

《梁书·刘勰传》[1](P710~712)为研究刘勰(约465~520)和《文心雕龙》的重要资料。《梁书》撰者署为唐人姚思廉(557~637),但据《陈书·姚察传》,“梁、陈二史本多是察之所撰”[2](P354),而姚察(533~606)为姚思廉之父。检《梁书》及《陈书》,可以发现姚思廉在出于其父手笔的卷帙之后的“论”前,均署“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而自己新撰卷帙则为“史臣曰”,以示区别,显然是为了避免像班固一样因“遗亲攘美之罪”(《文心雕龙·史传》)而为后人所讥。《梁书·文学传》后面的“论”为“姚察曰”,可知《刘勰传》的实际作者为姚察。考:姚察为南朝历史学家,先后供职于梁、陈、隋三朝,一直参与修史工作。他在陈朝时,即开始撰《梁》《陈》二史而未成。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奉诏继续撰《梁》《陈》二史。《陈书》本传称:其人“博极坟素,尤善人物,至于姓氏所起,枝叶所分,官职姻聚,兴衰高下,举而论之,无所遗失。”[2](P350)在门阀风气很盛的南北朝时期,史学家的这种学识和修养无疑是很重要的。然而,姚察未及修成《梁》《陈》二史,即于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去世。临终他告诫其子思廉一定要“博访撰续”。姚思廉入唐之后,在其父遗稿基础上,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勒成此书,完成了其父未了之愿。梳理这一成书过程,意在说明《刘勰传》的写作其实早在陈代,与传主在世之年相去未远,可信度很高。其中若干关键性措辞,亦可代表南朝之时风流韵,今人未可径以唐人笔墨视之。

但此《传》虽为近百年来研究刘勰与《文心雕龙》者所普遍重视,但多家的注释、解读和考证仍留有不少疑点。笔者最近重读此《传》,对其中若干问题进一步思考,而思考结果与通行解读颇有异同,且自觉或许不无意义,特札记于此,以作日后深入研讨之基础,并供学界同仁之参考。

一、关于“早孤,笃志好学,家贫,不婚娶。”

按:今人多断“家贫不婚娶”为一句,易使读者将前后文理解为简单的因果关系:刘勰之“不婚娶”乃因“家贫”之故。“家贫”为因,“不婚娶”为果。但这样的理解其实是很有问题的。因为世间各种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绝大多数并非单因与单果的直线联系,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则为常态。在刘勰身上,“家贫”应该是“不婚娶”的原因之一,但可以肯定并非全部或唯一原因。试想当时社会上家贫者不知凡几,岂能都“不婚娶”乎?

有人以为“不婚娶”乃因“信佛”[3](P8),理由亦不充足。试问刘勰三十多岁撰《文心雕龙》仍以“征圣”“宗经”为旨归,以“纬军国”、“任栋梁”为志向,此前会因信佛而不婚娶吗?若早年即因信佛而不婚娶,则不会到了晚年才变服出家,当然也就不会有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文心雕龙》了。

笔者以为,刘勰之“不婚娶”,固然与早期“家贫”有一定关系,但主因则是其“早孤,笃志好学”。“笃志好学”使他醉心于典籍,心无旁骛,无暇顾及,而“早孤”又导致家无父母为他操持此事,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笃志好学”也使他心高气傲,颇为自负,导致在择偶上不肯迁就,必待能与其匹配之佳丽而后可。可以设想,作为文学青年的他,心中必定有过来自文学作品中的此类偶像。但此种佳丽,殊非易遇,更非易得。前期既因“家贫”未婚,中期出仕虽已脱贫而仍未遇,或虽遇而不可得,晚年则已兴味阑珊,有出世之想,遂致终生未娶。也就是说,刘勰之不婚娶,乃各种主客观条件交互为用所造成,并非仅因家贫。据此,“家贫不婚娶”应中间断开,作“家贫,不婚娶”,以较好体现两者之间的承接纪实关系,不致将其误解为唯一因果关系。又,“不婚娶”之后应为句号或分号,因其与后文所述“依沙门僧佑”为并列分述,两者之间并无严格的时间顺序,也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二、关于“依沙门僧佑,与之居处积十余年,遂博通经论。”

当时佛教盛行,佛经之收藏、流布需求量甚大,而印刷术尚未问世,故而因家贫被雇佣抄经之读书人甚多,形成一种新的“职业”。此等人从事这一职业,不仅可借以糊口,而且可借机读书,与出卖劳力者之胼手砥足相较,亦略有体面,本无关乎宗教信仰。僧祐(445~518)为当时之著名大德高僧,学养深厚,而定林寺藏书宏富,且其种类不限于佛书。如此则该寺不啻于一所宗教学院或图书馆,是学习的好地方。

刘勰入寺前,诚然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和儒学基础。但他的家庭本是行伍之家,藏书应该有限,何况早已少孤家贫,是不具备博览群籍的条件的。但我们看《文心雕龙》,刘勰对历代经史子集各部之书几乎到了无所不窥的地步,那么他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阅读这些文献资料的?以理推论,这应该是他入寺后尽情博览、“纵意渔猎”(《事类》)的收效。不难想见,他在十余年间是怎样地如饥似渴,锐意精进!传文谓其“笃志好学”,诚非虚誉。所以,此处之所谓“博通经论”,应该是包括了但并不限于佛经的。在别人眼中,固然抄写佛经为他当时之主业,博览群籍则为其副业;但在他本人,则未必如此,其用于“副业”的功夫决不会次于其主业。当然,主业与副业之间并非全无关涉,在某些方面应该是可以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最后的结果,是刘勰以天赋异禀加过人勤奋,实现了齐头并进,共臻佳境。对佛经之谙熟,使其有能力厘定寺内经藏;对群籍之博览,则使其得以“积学以储宝”(《神思》),有能力撰成《文心雕龙》。须知这两项成就中的任何一项,都是不小的“文化工程”,必须具有高才、博学、卓识才足以胜任。当时抄经者众,而有成就者稀,足可反证刘勰的确为不世出之奇才。

传文将《文心雕龙》之写作另作一事单独叙述,于此则语焉不详,是史传之文详略互见之惯例。读史最忌割裂全文,读者幸勿以为此之所“博通”者仅为佛家之“经论”可也。因为如果是那样,《文心雕龙》岂不成了天外飞来之物?须知此等鸿篇巨制,决不是仅凭才气一时兴起就可以率尔成章的。

三、关于“撰《文心雕龙》五十篇,论古今文体,引而次之。”

杨明照(1909~2003)先生对此辨正说:“是书《原道》以下二十五篇论文之体,《神思》以下二十四篇言文之术,《序志》统摄全书。传文乃浑言之耳。”[3](P22)这显然是以现在流行的文体概念为依据所作的评论。其实以现在流行的文体概念为依据,“《原道》以下五篇”为“文之枢纽”,也并非“文之体”,杨先生亦“浑言之耳”。而如果摒除今人关于“文体即文章体裁”的先入之见,细玩此处语义,原文乃是说《文心雕龙》全书五十篇皆为“论古今文体”;换言之,在姚氏父子心目中,《文心雕龙》是当时的一部文体论著作。此事非关小可,未可以为“浑言之耳”而等闲放过。因为如果按照此说,全书皆“论古今文体”,并且可以确定是符合《文心雕龙》实际的,那么今人之但知自《明诗第六》至《书记第二十五》为“文体论”,就不仅有违刘勰本意,而且还将为姚氏父子所笑了。

但何以会出现这样大的理解误差?静言思之,是“文体”概念上存在问题,要之,彼“文体”非今“文体”也。今人之所谓 “文体”,一般专指文章体裁。而古代对文章体裁,直到元代,多谓之“文类”,即根据写作目的和用途所划分之文章类别,乃刘勰此书为之“囿别区分”(《序志》)者。然而由于中国古代文化的诗性特点,古代文论中许多概念的内涵外延缺乏明确界定,往往导致许多相关概念在演变中因交叉而混同。自明人吴讷(1372~1457)《文章辨体》、徐师曾(1517~1580)《文体明辨》开始,以“文类”为文体的观念流行开来,影响至今,“文类”的概念反而鲜为人知了。当代新儒学大师徐复观先生(1904~1982)在20世纪50年代末曾撰长文力辨文体、文类之别,痛斥吴、徐之过[4](P12),后来曾先后引起台湾和大陆学界一场不大不小的学术争论,各家是非兹不具论,有兴趣者可以参看。但文体概念之古今有异,则通过争论而更趋清晰。

在《文心雕龙》中,刘勰之所谓“文体”,显然不是指文章体裁或分类。试看《序志》篇中,他先是明确宣示“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试问文章体裁或分类何须“雕缛”,又怎样“雕缛”?接着又痛感“去圣久远,文体解散”,并且以其为创作《文心雕龙》之动因。可知他之所谓“文体解散”,必不指“文类”划分趋细而言。因为在文类划分上,他比前人走得更远。如所周知,自建安以后,中国文学逐步进入了“自觉时代”,文学作品(文章)分类问题也逐步引起重视。先是曹丕(187~226)《典论·论文》将文章区分为“四科八目”,曰:“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5](P524)随后有陆机(261~303)《文赋》进一步将其分为十类,称“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6](P99)到了刘勰,则在《文心雕龙》中将其囿别区分为三十余种(《文心雕龙》自《明诗》以下二十篇,多半兼论两类或两类以上文章),三者呈现出一个不断分解细化的过程图景。这样的过程,显然属于文学观念与理论的发展和进步,刘勰对此本无异议。“文体解散”之“解散”一词,今人或释为“分离”[7](P426),意为过去的一种文体分解为后来的若干文体。如前所述,这种文体分解现象的确是大量存在的,这样的解释因而看上去似乎不为无据。问题在于,如果刘勰之所谓“文体”即文章类别,则其“解散”(分离)又何足忧?或释为“体制败坏”[8](P614),意为破坏了正常的文章体制;但如果刘勰之所谓“文体”即文章体裁,又怎么可能“败坏”或被破坏?

既然刘勰之所谓“文体”非指文章体裁,那么他之所谓“文体解散”也必然另有所指。其实只要把这全句话通起来读解,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刘勰在“文体解散”后面紧接着说:“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这才是“解散”的具体表现!其中的关键词是“离本弥甚”,即背弃了儒家历来倡导的文章写作经世致用的根本目的,把精力过多地用到了文章语言形式的争新斗奇和华丽藻饰上。在刘勰看来,这样舍本逐末,必然走向“讹滥”,与“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序志》)的庄严使命将大相径庭。据此,周勋初先生(1929~)《文心雕龙解析》将“解散”释为“偏离正经”[9](P805),应该是基本符合刘勰原意的。以上表明,刘勰之所谓“文体”,尽管包括文章形式方面的某些因素,但起决定作用的则是文章的内容和作者的情志;这样的“文体”,决非仅指文章的体裁样式,也不会是仅指题材分类。这样的“文体”尽管与文章的分类不无关联,因为任何文章必然属于某一“文类”之中,但却与文章种类如何划分、划分多少不是同一概念。

在《文心雕龙》的论述中,与文章体裁作为写作常识和常规为广大作者所普遍认可、共同遵循不同,他之所谓“文体”是因人而异的,与作者的才、气、学、习关系至巨,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复杂样貌,刘勰为此专作《体性篇》加以讨论。他认为是作家的“才性异区”导致了“文体繁诡”;并连续列举了“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长卿傲诞,故理侈而辞溢;子云沈寂,故志隐而味深;子政简易,故趣昭而事博”等十二位名家作为例证。其中“俊发”、“傲诞”等指才性,“文洁而体清”、“理侈而辞溢”等指文体。在这样的语境中,“文体”接近于现在所说的作家的风格,而与体裁的关系则是次要的。例如刘桢(186~217)的诗,按体裁划分说,都只不过是五言诗而已,但后来鲍照(415~466)等人大写其《学刘公干体》,他们所模拟的,当然是他的风格,而不会只是模拟他五言诗的体裁。

在《文心雕龙》的论述中,刘勰之所谓“文体”又是因时代而别的。因为“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所以刘勰专列《时序》篇论述其事。他从文学的源头,一直梳理到当代(萧齐),说明不同时代“文体”变化的概貌。如建安文学,是“观其时文,雅好慷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东晋文学,是“因谈馀气,流成文体”、“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等等。在这样的语境中,“文体”接近于现在所说的文学的时代特点或风气。此种“文体”,表现为某一时代许多代表性作家作品的共性,无论当时人是否自觉,而后代人却很容易发现其时代的印记。这种“文体”,和体裁当然有某种联系,如王国维(1877~1927)所谓“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10](P1),但并不取决于体裁。因为体裁固然因时代需求和文学发展而产生,产生之后又可以跨越时代;而跨越时代之后同样体裁的作品却很难保有原来时代的特点。如唐诗之初、盛、中、晚各期,体裁上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其时代特点却是明显不同的。

这样的“文体”,好像不太容易把握,但刘勰认为“若总其归涂,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故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文辞根叶,苑囿其中矣。”(《体性》)即用他所归纳的这八种基本类型的“文体”可以概括所有的文章,能将“文辞根叶园囿其中”。可见他之所谓“文体”,包含了作品不同的艺术手法、艺术风格、艺术流派、艺术效果。同时他又强调“八体屡迁,功以学成”、“吐纳英华,莫非情性”,即文体在不同的作者那里是表现各异的。他的概括是否完备准确、在文学史上是否具有超时空的普遍意义,可以另当别论,但他之所谓“文体”为何物,与体裁有无关系或有多大关系,借此却可以明确得知。

诚然,在《文心雕龙》中,“文体”只是一个中性的名词,自身应该是不带感情色彩的。但作为评论家的刘勰,却必定有其好恶和取舍。事实上,他的这种倾向性是很鲜明的。他对理想“文体”的描述,散见于全书各篇,就总体而言,他认为应该是“雅丽”即“衔华而佩实”的、“体要与微辞偕通,正言共精义并用”(《征圣》)的,是“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宗经》)的,是“虽取熔经意,亦自铸伟辞”(《辨骚》)的,是“风清骨峻,篇体光华”(《风骨》)的,是能够“执正以驭奇”(《总术》)的等等。具体对各种文类来说,也有其明确要求,如“诗”,是“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明诗》);如“赋”,应该“丽词雅义,符采相胜”(《诠赋)》;而“论”,则要能“钻坚求通,钩深取极”(《论说》)等等。不符合此类要求的,则是他所贬斥的。

此种“文体”观念,是否是刘勰的一家之言呢?考之古代文学——尤其魏晋至宋元之前文学的实际,却会发现,这恰恰是六朝乃至唐宋时期文人士子普遍流行之共识,不过在刘勰之前,他人未曾深论而已。例证很多,无须逐一胪列。

在当今现行文体观念已约定俗成的情况下,笔者无意把“文体”与“文类”对立起来并作泛化的使用,甚至像徐复观先生那样试图恢复古代的文体观念(笔者在此无意否认徐先生观点的学术价值)。此处拈出这一问题,只是为了提醒今天阅读、研究《文心雕龙》的人,注意古今“文体”观念的差异,避免以今律古,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纠结,甚至囿于成见而轻诋古人。

由此看来,刘勰正是在当时的“文体”观念基础上“搦笔论文”的。所以,他在本书首论“文之枢纽”,推尊圣人经典作为文体典范之后,接着“论文叙笔”,为各类文章确立写作的体式标准;随后“割情析采,笼圈条贯”,深入探究文章写作“正末归本”即回归正体的途径和方法。以是观之,姚氏父子谓其全书皆“论古今文体”,徐复观先生认为“《文心雕龙》一书,实际便是一部文体论”[4](P5),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这一点不能厘清,则《文心雕龙》中许多问题将难得确解。

四、关于“约便命取读,大重之,谓为深得文理,常陈诸几案。”

后人或以刘勰《文心雕龙》特设《声律》篇,乃为有意逢迎主张“四声八病”的沈约(441~513);而沈约之所以“大重之,谓为深得文理,常陈诸几案”,也是因为刘勰在这一点上成了他的“知音”。例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总序》中,纪昀(1724~1805)有云:“观同一八病四声也,钟嵘以求誉不遂,巧致讥排;刘勰以知遇独深,继为推阐。”此说乖谬殊甚。试问,本《传》明确记载,刘勰是在《文心雕龙》“既成,未为时流所称”(这显然经过了较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去干求沈约获得评骘的,其撰《声律》篇时,何尝受知于沈约?坦白地说,此种揣测之词,未免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实在看低了刘勰的人格。实则沈、刘之间的此番际遇,原因亦属多端。少时经历略同,或即其一。《梁书·沈约传》载:“(约)父璞,淮南太守。璞元嘉末被诛,约幼,潜窜,会赦免。既而流寓,孤贫,笃志好学,昼夜不倦。”[11](P232~233)这样的遭遇与刘勰相比,正所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如此遭遇之沈约,见刘勰空有才华而出头无日,完全不产生恻隐之心,显然于理不合。当然主要原因并不在此。在笔者看来,主要原因在于,沈约为文史大家、文坛盟主,其识见自然高于“时流”之上,而《文心雕龙》作为不世出之杰作,沈翻阅之后“谓为深得文理”,正是极为正常的反应。至于“大重之”,“常陈诸几案”,则应是因为书中见解颇有高于其本人之处,沈氏多有取资之故。

关于刘勰与沈约二人文学观点的异同,今人每以为刘勰是当时文坛主流的反对派,其实出于误解的成分居多,至少是过度夸大了这种差异。试想,如果刘勰是以当时文坛主流的反对派自居,他还会在《文心雕龙》书成之后费尽心思地“取定于沈约”吗?当时之文坛主流,固然如纪昀所说,存在着“齐梁文藻,日竞雕华”[12](P6)的趋向,但刘勰何尝不也认为“古来文章以雕缛成体”(《序志》)呢?他以多篇文字专论《声律》《丽辞》《事类》《练字》等,把书名定为《文心雕龙》,并且用当时流行的骈文撰写全书,这岂是可以简单地用“时代局限”或“被时风裹挟”所能解释的?而如果以为是为了迎合当道,则如前所说,不免小觑了刘勰。说到底,刘勰与当时以沈约为代表的文坛主流,在文学观念上固然有同有异,但其实是同多异少的[13]。至于沈约读《文心雕龙》,必定多有会心之处,则不待智者可知也。

五、关于“勰为文长于佛理,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勰制文。”

此种对刘勰追捧现象的发生,必在刘勰出仕之后及其晚年。刘勰“兼东宫通事舍人”之时,为皇太子座上之宾,虽手无重权,而位居华要,僧俗各界自必仰视之。因此,“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勰制文”,固然由于其“为文长于佛理”,但以理推论,也未必没有追求“名人效应”之心理在发挥作用。这种追捧,很可能延伸到刘勰晚年。萧统(501~531)卒后,刘勰受命“与慧震沙门于定林寺撰经”,虽离开朝政中心,但已成社会闻人,请其“制文”者当仍不乏人,可推而知。而当初未出仕之前,刘勰声名不显,在时人眼中,他只不过一抄书之佣工而已,即使其本人“为文长于佛理”,但欲为人“制文”,其可得乎?要之,此时受追捧之刘勰,与撰写《文心雕龙》时之刘勰虽同为一人,而处境则今非昔比,时间亦前后迥异。今人或以此为据,力证《文心雕龙·原道》所“本”为“佛道”,似乎刘勰自“依沙门僧佑”时即已皈依佛教,真乃大谬不然也。

六、关于“文集行于世。”

刘勰有无《文集》行世,争议颇多。李延寿(初唐史学家,生卒不详)《南史·刘勰传》即删去此语。当然《南史》乃删节南朝各史而成,卤莽割裂,在所不免,《刘勰传》中删去者即不仅此语,此不深论。但作为文学传记,若果有文集,则不宜删减;应当是李氏因未见此书,故而笔削。检与《梁书》同时撰成之《隋书经籍志》及各代目录学著作中,均无关于刘勰另有《文集》的著录,则或可证明刘勰除《文心雕龙》及少量佛学文字之外,别无《文集》传世。退一步说,或许其生前曾有《文集》,但最迟在陈代即已亡佚,并没有流传下来。

近年有力争《刘子》一书为刘勰所撰者,意指此《文集》即《刘子》。姑不论《刘子》与《文心雕龙》一样,是自成体系之专书,视为《文集》,是否恰当;仅就两书水平、价值而论,即不相伦类。笔者读过《刘子》其书,感觉其中虽有若干采掇、发挥刘勰《文心雕龙》词句、观点之处,不无片言可采,而总体观之,则适如南宋黄震(1213~1281)《黄氏日抄》卷五十五所云:“往往杂取九流百家之说,引类援事,随篇为证,皆会粹而成之,不能自有所发明,不足预诸子立言之列。”[14](P1758)笔者无意考证《刘子》是否确为北齐刘昼(514~565)所撰,但谓其出自刘勰之手,则难以接受。据论者称,该书为刘勰晚年所作,笔者认为其不能成立者至少有四:其一,刘勰早年能作出“体大思精”之《文心雕龙》,何以晚年水准每况愈下、不能后出转精?其二,刘勰晚年已趋归佛教,何以会作出这样一部儒道兼容的“杂拌”之书?其三,刘勰本来就是把《文心雕龙》作为“自开户牖”的子书来创作的[15],且已因此而为世人所知,从主观动机或现实需要来说,其晚年有何必要再撰写这样一部等而下之的作品?其四,刘勰晚年奉敕于定林寺撰经,证功毕即“乞求出家”,“未期年而卒”,如何有时间、精力撰著此书?凡此种种,如不能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而非要为刘勰争取《刘子》的著作权,在笔者看来,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刘子》对于刘勰,增之无益,去之无损,刘勰之历史地位,本不待《刘子》而加崇也。

笔者以上所述浅见,管窥锥指,未必有当。但野叟献曝,出于至诚,故愿就正于大方之家。

[1][唐]姚思廉.梁书·刘勰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3.

[2][唐]姚思廉.陈书·姚察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2.

[3]杨明照.增订文心雕龙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4]徐复观.中国文学论集·文心雕龙的文体论[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

[5]傅亚庶.三曹诗文全集译注[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

[6]张少康.文赋集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7]向长清.文心雕龙浅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

[8]龙必锟.文心雕龙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9]周勋初.文心雕龙解析[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

[10]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序[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11][唐]姚思廉.梁书·沈约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2][梁]刘勰著,戚良德辑校.文心雕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13]魏伯河.文心雕龙书名命意之我见[J].现代语文(学术综合版),2017,(3).

[14][南宋]黄震.黄震全集(第5册)[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15]魏伯河.论《文心雕龙》为刘勰“树德建言”的子书[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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