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职院校科研成果共享转化机制研究
2018-02-09田润芙张春梅柳科春
田润芙,张春梅,柳科春,田 佐,杨 旭
(1.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51;2.怀安县柴沟堡第一中学, 河北 怀安076150;3.张家口市宣化区交通运输局,河北 宣化 075100)
“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高新技术的重要题词。科研成果是否能快速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是关系到我国适应新时代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自主创新、攻克更多技术难题的必不可少环节。高校科研的研究成果不是为了评职称而设计,而是经过市场调研,了解企业所需接好地气,从而设计出高使用价值的成果。科技研究成果在未被推广利用、发挥作用之前,只不过是潜在的生产力,它只有在推广应用到生产中,才能形成真正的生产力,服务于经济建设。
一、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
高校科研单位是创新资源的集中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及供给主体。笔者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输入主题“科研成果转化”,可搜索到相关文章1766篇;输入主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可搜索到相关文章575篇。说明对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视和利用程度不够,存在重研究、轻转化的思想。我国要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建设创新国家,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科技创新。国家现在很重视科研,投入每年都在增加,我们现在的专利量也排到了国际的前两位。但在制造业中,我们话语权太少。这是因为我们在这一块虽成果多,但转化太少。转化的比例,发达国家有60%到70%,我们还不到30%。
技术创新是新时代历史使命,高校作为创新资源的集中地,成为我国科技研究的主力军和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我国实施创新型国家重要目标战略计划以来,积极加强高校科技研究体制的改革,以联合、共建、合作、共享、合并的方针为指导,整合共享资源,努力发展现代高等教育,做大做强高校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高校科技研究创新工作也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随着我国总体科技发展实力不断的攀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都大幅度增强。在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校科研已成为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攻克了诸多关键性技术难题,提升了我国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承建了我国一大批科研技术创新基地与平台,承担许多国家重大专项科技研究工作,是实现技术创新性国家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研成果推进和创新向产业领域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1.亟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高校科研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高校科研机构供给能力不足,供需矛盾影响制约转化运用的问题。我国对于科技成果所有权利益分配这一“根子问题”仍然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需要解决“版权所有权”和比例分配这一科技成果转化的“根子问题”,以打通核心利益分配关。
2.需要加强科研成果质量
现行考核体系“重数量”,导致科研人员片面追求发论文、申请专利的数量,课题重复性高,研究科技含金量低,对成果的创新性、市场应用性等方面重视不够。
3.缺乏成果转化的专业化管理
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通常只是行政管理部门,缺乏整体的运作与协调,成果的转化缺少专业化管理、营运机制与市场,与国际很难接轨;缺乏有效转化运用模式;缺乏合理利益分配制度。
4.成果转化专业化人才严重缺乏
从学校和社会整体层面来看,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完善,专业化人才严重缺乏,严重影响科技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需要加速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科研成果转化队伍,使源源不断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果,能够及时高效的转化。
5.成果转化评价体系还需完善
高职院校的科技成果研究是比较接地气的。立足于高校本身,如何通过高职院校良好的优质平台,把“沉睡在高校”的优质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出来,提升其社会的认知度,使其成为向企业推广高职院校科研新成果和新技术的窗口,打破多年来高校和市场之间隔着的一堵无形的墙,成为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合作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当前所要做的基础工作: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成果管理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建立合理的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浪费研究,使其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一个运行效果良好的激励评价体系,和较全面的专家系统及统一的、规范的成果评价体系。完成教育科研成果的宣传、推进、转化前期准备工作,为以后的科研成果转化真正落地有声服务。
三、对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的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强法律保障,注重政策引导
科研技术成果转化是个繁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创新性国家的建立,我国旧的科技体制已经不满足社会进步发展的步伐,存在的弊端日渐凸显,导致大量的有价值的科技成果只有静静地处于“沉睡”状态,不能及时转化成真正生产力,慢慢错失价值体现和经济先机,形成科技研究成果与经济发展相分离的局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作坚强后盾,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强法律保障,出台相关政策,注重政策引导,积极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和推广过程中,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加强服务引领,使科技研究成果和企业需求进行零距离无缝对接,成为多方合作的润滑剂,使各方形成合力,加速成果转化成效,使之快速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政府要切实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对于早期的发明,政府应出资作为助推手往前推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运作,促进其快速转化。成立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投基金,建立校企科研成果转化合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方面的投资与政府在研发方面的巨额投入相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所需要的投资是很小的,但能够起到杠杆作用,其产生的效益是巨大的。发达国家研究、开发和商品化的资金投入是1:10:100,而我国是1:0.7:100。2017年2月6日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公告》,这是很好的契机,对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起到关键作用。
2.协调成果共享,加强版权保护
科技研究成果产生后怎么转化,首先要做好确权认定工作。“版权所有权”和比例分配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根子问题”,核心利益分配关打通,以后的转让过程才会顺畅许多。目前,我国对于科技成果所有权利益分配这一“根子问题”,仍然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我国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都实际认定为国有资产,科研成果的转化还要经过漫长的报批和协商。这制约了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使高校许多当时先进的超前的科研成果,一直处于“沉睡休眠”状态,不能及时有效转化为真正生产力,而错失产生经济价值。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陈旧,对此,高校和科研机构保持一种高度谨慎的态度。对于研究成果,只停留到学术交流的层面。
对此,政府要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简化转化手续,加强版权保护。成果的产生应当建立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加大对科技成果研发人员的尊重与保护版权,消除版权所有人的后顾之忧。重视版权所有人的需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其参与成果共享的积极性。秉承始终坚持依法运作,合理分成的宗旨,构建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我国应尽快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这个关键且敏感的问题,使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提高有关科研人员研究热情,以加速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3.培养高校自身高素质的专业转化队伍
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的产生,使其高效的转化,以推动产业发展的实施,这关键靠人。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需要我们必须打破现有陈旧的条条框框束缚,建立有活力的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科研成果转化队伍,提高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
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做法,我们会发现,几乎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简称OTT。其功能是筛选科研成果,完成专利申请,然后对专利进行转化投资。一个典型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需要综合素养,需要具备独特的知识和技能的组合,然后熟知工商管理或法律方面的业务水平。即使具有这样背景的专业优秀人才,也还需要3至5年的工作经验积累,逐渐培养其法律和商业判断力,才能应对OTT工作。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工作任务,包括特定区域许可,筛选被许可方,以及确定合适的市场、客户、商业应用范围和可能的商业模式等。具体做法是:评估本校教研人员的科研成果能否转化,能否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帮助教研人员得到知识产权保护一系列事宜,解决有关法律问题;高校和本校科研教师签订转化协议;建立预先专利制度;OTT下设创新投资基金或技术转移公司,负责对研究成果专利进行商业投资。
4.借力利用好社会科技成果中介服务
我国自实施科技创新技术开放后,涌现出许多社会科技成果中介服务机构。要加强创新型国家体系建设,政府应简政放权,需要培养一大批技术转化经纪人队伍,让这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既善经营又会管理的高素质队伍,介入技术研究成果市场化运营的全过程各阶段,以技术成果与经济发展结合为切入点,加强技术成果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密切沟通联系,使科研成果能及时有效进入市场,切实发挥技术转化经纪人在经济市场中的作用。
我们要特别关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瓶颈问题,尽快完善科研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合理进行利益分配,加强中介服务管理、金融配套设施建设和知识产权所有权保护等诸多方面问题,解决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合作。需要高校、科研院和企业主体需求零距离结合;政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引导模式上,始终秉承开放的理念,重点聚焦体制机制和软环境建设,服务国家战略的重大创新工程,必须尽快出台技术经纪人和资格认定工作,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服务引领,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管理,积极推动科学研究成果高效转化。而中介服务成为研究成果转化的润滑剂,营练好内功,促进科技成果的迅速转化,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以适应新时代世界各国科技创新发展。
总之,科研成果是否能快速转化为真正的生产力,是关系到我国适应新时代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自主创新、攻克更多技术难题的必不可少环节。科技研究成果在未被推广利用、发挥作用之前,只不过是潜在的生产力,它只有推广应用到生产中,才能形成真正的生产力,服务于经济建设。高职院校科研机构应抓好历史赋予我们的新机遇,做好高职院校科研成果共享转化这篇文章,解决科研技术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共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向产业化发展,以适应新时代世界各国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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