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合作 相得益彰
——新西兰早期教育机构与家长的关系
2018-02-08新西兰Ordinary早期教育研究中心
新西兰Ordinary早期教育研究中心 范 忆
在新西兰的任何一个早期教育机构里,教师每天都要与家长进行着不同方式的接触。新西兰是一个移民国家,有众多的种族和灿烂的多元文化,面对来自世界不同地区,属于不同种族和宗教,有着不同文化背景及不同育儿方式和观念的家长,这对于早期教育工作者来说,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记得我担任保育中心经理不久,就收到了家长对我本人的一次投诉(至今还是唯一):我没有认真倾听一位孩子的父亲对我们当天工作的质疑,就急于为员工辩解。因为我没有听清他描绘的细节,所以我的答复就有牵强附会的嫌疑了。虽然他最后接受了我们的正式道歉,但他还是选择让孩子离开了我们的保育中心。这个教训让我重新认真地学习了关于新西兰教育机构与家长关系的有关法规、文件,且牢记并维护家园之间的合作关系。
在新西兰教育制度中,教育机构与家长的合作关系来源于新西兰的建国法律文件——《怀唐仪条约》(THE TREATY OF WAITANGI)。众所周知,毛利人作为新西兰的土著居民早在英国探险者到来之前就已经在这“长白云之乡”生活了一千多年。在1804年2月6日,英国女皇的代表和毛利部落的首领们签订了《怀唐仪条约》,这成为了新西兰建国的法律文件。该文件的核心是确定了两个团体之间的合作关系这一建国和治国的基本原则。因此,1996年版的《编席子》课程就毫不含糊地体现了这一原则,“家庭和社区”是早期教育课程的四大原则之一,因为“这两者构成的更广泛世界是早期教育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在2017年版的《编席子》课程中是这样解释“家庭和社区”这一原则的:儿童的健康快乐是与早期教育工作者、家庭和社区的健康快乐相互依存的。如果儿童的家庭、文化、知识和社区得到尊重,如果儿童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和一致性,那么,儿童的学习和发展将得到促进。早期教育的课程是建立在儿童所有的经历、经验上的,是与他们的家庭、社区和文化的日常生活、节庆活动等相联系的。实践这一原则就应该鼓励儿童的家庭、父母和社区的老人参与到早期教育机构的日常教育中,这种联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家中和社区发生的一切都为儿童提供着自主的学习机会,这正是早期学习的一个特点。同时这一原则与《新西兰课程框架》(The New Zealand Curriculum Framework)的原则也是一致的:“学习应该与更广泛的环境相联系,以便对学习者的不同条件、不同需要和不同期望做出灵活的反应。”这里,根本性的要素是教育工作者与家庭建立和发展积极的关系,要尊重他们对孩子发展的心愿,尊重社区对儿童发展的愿望。正如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描述的:学习者和他们生活的直接环境是其发展的中心,就像俄罗斯套娃中最里面的那个娃娃,儿童和他们生活的家庭、社区应该是他们发展的核心。
基于这些认知和信念,新西兰政府在2008年修改并颁布的《早期教育机构法规》中,明确要求各机构必须向家长和公众公示以下法律文件内容,从而来保证家长和早期教育机构的“合作关系”:
*由教育部签发的早期教育机构的执照,执照上有该机构合法的运营时间,可接受的孩子年龄和人数,合法的教师人数,机构是教师主导还是非教师主导,执照者的全名,机构所在地址。有了这些信息,如果家长发现任何问题,就可以举报。例如,如果发现在园人数超过执照上注明的人数,就可以向教育部举报。
*如何向相关单位投诉早期教育机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早期教育机构所使用的建筑的合格证,该证由有资质的独立专业机构承办,每年核发。如果没有这个合格证,是不可以有孩子进入或生活在该建筑内的。
*早期教育机构的具体收费价目。
*早期教育机构的教育理念。
*早期教育机构教师的相关资质的有效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注册证,急救证书。
*由新西兰注册会计师审计和签署的早期教育机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报告。
*早期教育机构最近一次的新西兰教育评审办公室(ERO)的评审报告。
*家长如何参与早期教育机构的各项工作的说明。
那么,在日常教学中又是如何实现这一原则的呢?新西兰的大多数早期教育机构都实行“开门政策“(OPEN DOOR POLICY)——任何家长都可以随时进入早期教育机构参观咨询。就在我开始写此文时,我收到了一封电邮。邮件来自一对因为“开门政策”而走进我们保育中心的年轻父母:“感谢你今天花费时间向我们介绍你们的保育中心,尽管我们是没有给你任何通知的不速之客。我们对你们给予孩子的照料和与孩子的互动印象深刻,还有你表现出来的对早期教育的热情!很显然,你正管理着一个优秀的保育中心,我们觉得你们中心是最合适我们的儿子的。”我认为这就是“开门政策”的意义所在,让家长自由地进入机构访问,他们看到的基本上是真实的情况,通过现场的观察,与工作人员的交谈,加上公示的基本文件,家长对一个机构就可以获得整体的感受和了解。从我与家长多年的交流中发现,家长对一个早期教育机构的“感受/感觉”在他们选择机构时的作用很重要,很奇妙。上面电邮的作者就是在参观咨询了四所类似的早期教育机构后,来到我们中心而做出选择的——他们显然感受和观察到了我们对职业的激情,我们对孩子的爱心。正是通过家长的“不请自来”和自主选择,为今后家园双方的合作,为“合作关系”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孩子进入早期教育机构后,家长对机构的日常运营就有完全的监督权,从饭菜的质量到孩子的睡眠时间、孩子的安全保障和发展,再到员工的专业表现、环境的整洁、学习资源的状况,等等,他们都有机会监控并有权力发表意见。机构也会邀请家长对各项政策的评审和修订发表意见。例如,关于孩子腹泻后的隔离时间,这一政策修订稿由原来的24小时改为48小时,在征询家长意见时,有家长就抱怨隔离时间太长了。那么,机构就得提供卫生部的关于传染性疾病的最新隔离标准并向家长解释。当机构中有传染性疾病个案时,我们既要及时通知所有的家长,又不能泄漏病人的个人资料。这些实践标准都包括在每个机构相关的政策中。
新西兰的《编席子》课程为早期教育机构提供了指导性的文件,每个机构在此基础上选择、发展和实施自己的教育方案。因为家长是根据机构的教育理念来选择的,所以一旦他们发现有不符合该机构理念的教育行为时,他们可以问询、质疑。例如,一个机构在其理念中清楚地表明该机构没有任何宗教倾向。但是孩子在家里与家长分享了“复活节”的宗教故事,家长就会表达疑问:孩子怎么会有这些知识的?机构就会进行调查和问询,然后就调查的结果和处理方法与家长沟通,直到家长满意为止。又如,机构声明相信户外活动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会保证孩子每天有去户外玩的自由。有家长觉得孩子可能经常被阻止去户外玩,他们可以就此询问,或要求来机构观察,以便发现真相。当教育评审办公室(ERO)对一个机构进行评审时,他们也会随机与家长会谈,从家长那里获得关于该机构服务质量的信息。从我个人经验来看,我认为来自家长的监督对提高和促进新西兰早期教育机构的质量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家园之间的合作日益重要!因此,帮助家长成为自己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早期教育机构的工作内容之一。除了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方案外,各个早期教育机构也都会实施“家园合作”的常见策略:定期通讯、电邮、专题讲座、一对一会谈、家长参与特定的活动,等等。
早期教育机构的老师与家长日常随时进行的交流是支持个体发展的最有效的家园合作方式,是实施任何早期教育方案的基本保障。例如,当老师观察到一个孩子最近经常会抢同伴的玩具时,老师除了收集和分析观察到的信息外,会通过与家长的日常对话来了解孩子家庭生活及环境中有无影响孩子行为的变化因素,从而分析出现该行为的原因,并制定出一份“行为学习和发展计划”,然后与家长分享此计划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再进行必要的修改与调整。在得到家长认可后,开始实施该计划,并取得来自家长的必要的协助。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老师会与家长保持积极的交流,共同评估计划的有效性,直到孩子的行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家园合作”内容就是家长参与到对孩子发展和学习的评估中:孩子的学习故事中必须有来自家长的“声音”。众所周知,学习故事是对孩子的发展进行的一个形成性评估,因为家庭生活对孩子发展的无可替代的影响,孩子一定会在早期教育机构的环境中反映出这一影响,所以老师进行评估时,不可能忽略来自家长、家庭的信息、思考和感受。正如比尔·普洛特金(Bill Plotkin)在他的《自然和人类灵魂》一书中指出的:保护和培育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一任务不只属于家长,也属于社区全体真诚的成人。顺理推之,保护和培育人类的未来,必然是社会和家长的共同任务。新西兰的早期教育机构在国家的法律监督下,在家长的积极参与下,努力地实践着有益于儿童发展的“家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