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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以仙居县为例

2018-02-08李益民

浙江经济 2018年18期
关键词:古村村落文化遗产

□李益民

仙居尽管僻处众山怀抱之中,但人文历史悠久,尚存诸多比较完整保存原始风貌的村落。目前仙居已有3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台州市入选总数65个的近一半,还有8个村落正在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另有25个村列入省历史文化名村。本文试图以仙居县为例,思考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传统村落如何保护与利用的问题,让传统村落活起来、动起来。

传统村落该怎样保护和修复

全面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调查。在中国传统村落和省历史文化名村的申报过程中,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县筛选的基础上对39个有代表性的传统村落物质遗产的调查比较深入全面,其自然条件、建筑遗存、村落格局等方面资料都已比较详尽。但总的来说,这种调查有两个缺陷:一是从调查面来说,已做深入调查的39个村不到全县行政村的十分之一,而且零星散落在许多村庄里的古宅院、古祠堂、古戏台、古井等,都是不可复制的遗产,应该纳入调查范围。二是从调查内容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文化传承研究挖掘还较为零星和粗疏。方明等在《历史文化村镇继承与发展指南》中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分为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两类,其中非物质遗产包括村落历史、乡村文化、民风民俗、名人诗文、家风家训、民间艺术(手工艺)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还应该更全面,一要涵盖所有的行政村以及自然村,最好是能同时系统地留下每个村、每条街道的影像资料。二要重视非物质遗产的调查研究,抢救性收集、整理、研究包括宗谱、县志和其他关于仙居的文献。传统村落基本上因家族聚居、代代传承而形成的,家族的历史往往就是村庄的历史,了解村落的历史文化要从钩沉整理各家族的宗谱入手。

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政府要编制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库,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坚决杜绝损毁、拆除名录库内的文化遗产行为,禁止买卖古建筑以及门窗等部件行为。乡镇政府也可以因地制宜,比如淡竹等乡镇发动各村编制各自的遗产清单,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定期开展检查,配套实施奖惩措施。

规范传统村落的修复改造。传统村落修复改造工作面大量广,专业性强,资金缺口大,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分步实施。古建筑规模较大、文化价值较高、群众意愿较强的村落应优先纳入修复改造,形成示范效应。传统村落修复改造尽可能地恢复“村庄的原始风貌”,保护传统建筑的自然边界,保持空间尺度、建筑立面等相对统一,避免新建筑的侵入,避免新建道路对街巷空间的拓宽和跨越;整体规划改造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传统村落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好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古建筑的修缮恢复,特别要防止对文化遗产造成新的损毁。要维持75%以上的主立面原貌,不得改动楼梯、结构柱等构件,即只做修复性再利用,恢复塌坏的部分,坚决防止大拆大建还美其名曰“修旧如旧”的建设模式。一些确实无法保留的古建筑,其还可使用的部件也要尽量收集,用于其他建筑的修缮。必须选择专业的古建团队来承担项目,而不能交给一般的城市建设施工队,也不能像一般建设项目那样抢时间、赶工期。

重建农村生活生产方式和伦理道德风气。相对来说,修复古建筑还是容易的,难的是如何重建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如何重塑慈孝友善、淳朴热情的乡风。“空心化”的农村,让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失去了受众和生存的土壤,传统的木匠、竹匠、石匠、桶匠、雕刻匠、裁缝师等等各行各业的能人都已日渐凋零,政府和社会各界要真正重视挖掘各类匠人,鼓励培养年轻人学习传承古老技艺。必须设法让传统工艺成为村民生活方式,让传统手艺成果成为手艺人获得较好收入的依靠,使传统手艺融入市场经济大潮,才能真正获得持久生命力。扭转慈孝缺失、金钱至上的现状,更是艰巨的系统工程。几千年来的传统农村一般聚族而居,邻里乡村都是一家人,宗族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许多学者提出,如何让宗族力量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与村委会形成合力,让家规家训与法律政策共同引导规范村民的言行,是现代农村治理值得探索研究的课题。

传统村落该怎样利用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村民,在保护修复传统村落的时候,心里早已把大开发大发展的前景谋划了千百遍。一些古村景区游客盈门财源滚滚的闹热前景,也引来一些文化学者对“过度商业化”的深深忧虑。但是放眼全国,“过度商业化”古村实在是凤毛麟角。在仙居县,名气最响、交通区位极好、开发最早的两个传统村落——皤滩和高迁,也是欲“过度商业化”而不得,高迁已经放弃门票,皤滩还在不温不火地维持着。比起“过度商业化”,更让人忧心的是许多农村无人居住,原有特质文化消失,正在经历“空心化”。尽管花大力气、大投入保护修复传统村落,但是不要期望值太高,农村还是农村,生活还在继续,并不能给每个传统村落都带来“大开发”。这是我们要清醒、理智地对待的。笔者浅见,更喜欢用“利用”这个词,而不喜欢“开发”这个词。具体讲,可以从三个层次利用传统村落。

(一)让传统村落更宜居

村落最重要、最根本的用途当然是供人居住和生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实施守则》说:“与艺术相反,文物建筑保护最好的方法是继续使用它们。”“小桥流水”必须加上“人家”,才有生机,才能触发游人的乡愁,否则,古村最漂亮也是冷冰冰的标本。经过修缮改造的传统村落,不仅留住了历史风貌和文化血脉,同时还变得更加整洁漂亮,更加现代化,农村人和城里人一样拥有宽敞的路、干净的水、高速网络以及公共厕所等现代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而吸引更多农村常住人口回归老家,吸引更多事业有成的乡土企业家、有文化有知识的各界人才回到农村定居创业,传播文化知识,逐步消减“空心化”,这是最好的保护,也是最根本的利用。

(二)让传统村落更宜业

注重拓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渠道,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宜居则居、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守业,是复活空心村的重要途径。如李宅等未经商业化开发的传统村落,也可以成为宜业的热土,农民也有机会在家门口获得较好的收入。大多游客更喜欢没有“充分商业化”、保留传统生活方式的传统村落,在这里吃农家饭、卖农家货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参与传统农村生活的体验过程,获得比在景区更轻松愉快的感受。如果在一些古民居里,摆放些比如竹木制品、剪纸、花灯、手工香袋、布鞋草鞋等传统手工艺品,以及农家四时果蔬特产、家常的传统美食,肯定会大受欢迎。而对于村民来说,这样与自己的生活方式融为一体,不用增加额外投入,用家常的物件就能赚到游客的钱,至少可以补贴家用。古村落文化的“卖点”,恰恰在于其具有当地民众特有的生活气息。这种体验式的旅游互动还能实现良性循环,不断升级,创造出特色农业、观光农业、传统手工业、民宿、餐饮等新的业态。

需要注意的是,镇村干部要注意引导,保持其体验性、家常性、平价性等特点,不能坑人,漫天要价,也尽量不要过于商业化,产品尽量自产自销,不要批发任何地方都能买到的东西来卖。根本来说,朴实、热情、厚道、诚信的乡风是古村魅力的源头。

(三)让传统村落更开放

旅游业正成为仙居的支柱产业,众多的传统村落是仙居县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纳入全域景区化的统一旅游格局中。一些条件优越的传统村落,比如皤滩古镇、高迁古村等,也必然要以开放姿态,接受工商资本和先进的运营理念实现大开发,崛起为仙居的丽江、凤凰、西塘、乌镇。尽管就目前来说,如李宅等大部分传统村落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发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无所作为得等待,村民的观念需要一步步更新,开发方式需要一步步探索,软硬件设施需要一步步完善。比如可以把李宅的旅游开发融入田市镇打造“书画田市,文创小镇”的大局中去,建议通过镇属九思文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李宅村村委会合作经营,对每一个古民居景点以产权入股、租赁以及收购等三种模式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并借助公孟岩、丽人谷、九思故里等景区的辐射,吸引更多的游客,展示优秀的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在有效增加村民收入的基础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古村资源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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