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8-02-08汪燕
□汪燕
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是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保障
自十九大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先有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再有史上最严厉的环保督查问责,又有史上规格最高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一系列的生态环保组合拳发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集结令。
众所周知,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蓝天白云、清水绿岸、鸟语花香成为了普通老百姓的奢望,而如果没有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安全的食物,那么GDP再高也不是全面小康社会,更不是高质量发展。
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积极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热切期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逐步构建起了由理论指导、制度法律、监督问责等组成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总书记将生态文明定位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习总书记的讲话系统阐释了新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任务、战略部署,划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式确立,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指导,凝聚了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也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三期叠加”阶段,要跨越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深水区”,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政策落实和执行力。从2017年开始的全国环境保护大督查,正是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督促地方担负起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重大举措。中央环保督察组用不到两年时间,对全国31个省(区、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式的督察,2018年又分批开展环保督查“回头看”,并对多起环境污染事件和责任人进行了督查问责。环保督查问责有效传导了环保压力,大大强化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改变了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视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长期想办而未办的事情得到了落实。
然而,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就如环境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积累的,环境问题的治理同样不是短时间就能见效的。习总书记指出,总体上看,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环境质量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环保督查也只是解决了问责压力下的态度问题,让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深入人心仍需时日,生态文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树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的理念。习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要的是从理念上摒弃惟GDP的旧思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
坚持打一场环境治理的持久战。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党中央明确提出,“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与此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当前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不仅要保护当前的环境,还要修复前期被破坏的环境。习总书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为此,必须笃实守正,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地推进环境治理。
建立科学严格的生态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是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保障。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督查执法,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受益、破坏环境受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