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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7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11期
关键词:除险国土资源用地

杭州市西湖区连续九年提前超额完成土地年收益任务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积极应对税征管理体制改革和土地年收益缴款方式调整带来的新变化,严格土地年收益收取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土地年收益征收35宗,计征面积122122平方米,完成市局下达年度征收任务的120%,连续第九年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一是强化宣传,加大收取力度。充分利用国土宣传资源,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确保缴管措施到位、服务指导到位。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工具作用,正面引导,扩大社会效果,营造良好的收取环境,牢固树立广大用地单位依法主动交纳土地年收益的意识,不断将辖区土地年收益收取工作推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领导,依法收取管理。切实加强对土地年收益收取工作的领导,以“组织领导,思想认识,依法收取、宣传引导”四个到位为准绳,统筹安排、协调土地年收益收取工作。同时,在收取工作实践中通过严格收取对象、严格收取主体、严格收取标准等“三个严格”加强动态管理,摸清底数,依法收取管理。三是注重便民,热情真诚服务。扭转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事程序,变“行政”为“服务”,自觉做到“嘴勤、手勤、脚勤”,积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并解释相关内容。从用地单位角度出发,积级与市财政及银行联系,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提供陪同缴款单位自助打印非税票据等便民措施,赢得了广大用地户的理解与支持,保障了力度不减,覆盖率不降。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谢宏

宁波市出台“土十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土十条”,加大政策支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土地保障,破解投资发展“用地难”。按照“多规融合”理念,加快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解决一些地方规划空间不足、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开展全市范围内开发区统筹规划,完善开发区规划体系,按照“地域相邻、业态相近”原则,稳步有序推进“低、小、散”工业区、功能区的深化整合提升工作。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盘活挂钩指标。二是实施差别政策,破解企业成本“减负难”。对纳入宁波“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8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其中属于八大细分行业的,可按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同时符合用地集约条件的,可按最低价标准的70%出让。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三是优化审批服务,破解建设项目“开工难”。建立民营企业用地疑难问题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对发现问题快速会商、分类处理。开辟民营企业用地保障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建设项目审批“最多100天”和“标准地+承诺制”。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不动产登记业务提速。四是处置遗留问题,破解企业抵押“融资难”。对2009年之前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落实补偿安置政策和违法用地的行政处罚及确认工作,完善用地手续,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充分发挥二级市场作用。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投资的需要。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陈芳

临海市积极构建内部巡察机制 实现作风建设“自我诊疗”

今年以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全系统内部巡察全覆盖机制,着力在如何规范内部巡察和如何有效开展内部巡察上下功夫,计划用2年时间做到内部巡察全覆盖,实现干部队伍“全面体检”和“自我诊疗”,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截至目前,该局先后对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和4个科室开展了巡查,共下发问题清单12份,督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个,廉政谈话提醒11人,处理各类问题线索3个,在全系统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有效转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一是组建队伍定规范。该局在前期与临海市委巡察办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照部门实际,制订出台了《临海市国土资源系统巡察办法》,确定在4大方面、5项内容和28个点上开展巡察活动,同时由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共同挑选了9名工作人员,纪委书记带队组成2个组开展巡察工作,确保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二是严明纪律抓关键。在开展内部巡察时,主要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土地整治复垦、土地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收储土地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监督;考量被巡察单位和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办事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强化问题导向和短板意识,着力打通本部门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三是跟踪问效重整改。巡察结束后,各巡察小组及时汇总、归纳和分析、梳理问题,对巡察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交巡察组讨论后形成巡察报告并报局党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作书面问题清单,通报到各被巡察单位;依据问题的不同性质,启动谈话提醒、约谈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向局党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报告。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陈诚烨

安吉县全力冲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除险安居”行动

今年以来,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全心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除险安居”行动。一是建立机制,强化保障。牵头建立多部门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联系领导制度,实行“除险安居”工作推进“一月一通报”督查机制。核定25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配套,提升“除险安居”行动动力。二是依托技术,强化管控。全省率先启用泥石流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地声波、次声波等监测技术,实时掌握河道泥(水)位变化量和雨量,提高灾前预警能力;与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等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借助专业团队技术条件,增强地质灾害管控力量。三是加大宣传,全民共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御知识”进文化礼堂、全县各行政村土管员培训等活动,通过现场授课、观看视频等方式向农户普及地灾防御知识,提升防御意识。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唐姬

湖州市吴兴区严把四道关 抓好地灾隐患点治理全过程管理

湖州市吴兴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推进“除险安居”行动,实现“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二年完成。完成1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工作,其中工程治理11处、避让搬迁2处,减少威胁人数92人。一是严把招标准入关。全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全部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招投标,并在招标要求中明确投标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是严把日常监管关。实行网格监管。在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属地村、乡镇国土资源所和区国土资源部门形成三级网格,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引入专业监管。区国土资源分局委托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作为技术支撑,派3名专家全程参与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的地灾防治日常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三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对地灾隐患点治理工程严格实行两级验收。交工验收,施工完成后由治理工程所在乡镇政府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交工验收,随机抽取3名验收专家,分工程现场、报告资料两步进行验收,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工程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交工验收,支付60%工程款。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继续做好一个水文年的工程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监测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检查工程现场和监测资料,合格后通过验收,支付剩余工程款。四是严把长效管理关。凡是建设项目都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审核意见作为建设用地报批必备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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