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联勤”背后的城市综合管理创新
2018-02-07文/严琳
文 /严 琳
近年来,上海市嘉定区在创新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勤”机制过程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探索和实践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的建设。2013 年,嘉定区委、区政府决定把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城市综合管理联勤工作的重点工作。3 年来,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建立了以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为基础的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
一、主要做法
1. 以试点项目为引领,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
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既是顺应社会治理规律,也源于社会发展需求,标准化战略导入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委、市综治办、市质量技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嘉定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于2013 年和2015 年成功申报市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和相关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于2013 年11 月和2015 年11 月召开了全区层面的市级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和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会,区领导对推进市级和国家级试点项目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通过纳入国家级和市级试点项目,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目标更加明晰、工作步骤更加有序、工作推进更加有力、工作评估更加科学,进一步提高了标准体系建设的效能,为标准体系的成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 健全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
在推进市级试点项目的过程中,建立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等3 个子体系共28 个核心标准,初步建立了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在联勤网格化工作的各个流程、环节和层面实现了全覆盖,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的责任网格、统一的工作内容、统一的人员职责、统一的工作规程,引领整个嘉定区联勤网格化工作业务开展。在开展国家级试点项目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市委“1+6”文件和区委“1+8+2”文件落实,结合新修订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新增和调整了《工作内容(事件、部件)规范》《信息指挥员操作规程》《督查员勤务规程》《责任网格划分规则》《处置部门反馈规程》等近50 个核心标准中的约200 项内容。目前,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正稳定推进。
3. 切实贯彻标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为贯彻落实标准内容,使标准化工作理念入脑入心,区联勤网格化中心运用集中理论培训和现场操作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批多次组织开展管理人员、信息指挥员、巡防队员、村居领导干部等各个层次工作人员的现场教学,共累计培训约3 000 人。通过多次分层培训,将标准学习融入实际操作中,将标准化管理要求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每一项联勤网格化工作流程之中。例如,巡防队员对巡防动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巡防工作规范》这一标准中,根据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现场情况的不同(如现场有无当事人、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等),把179项工作内容划分为4 大类(即控制类、协助类、干预类和报告类),并将巡防队员现场的操作流程和信息指挥员的指挥流程细分为对应的4 种流程。
4. 创新监督机制,确保标准落地
2015 年起,建立了督查机制,通过定期不间断地开展实地督查、系统抽查、专项督查,对各街镇、各条线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督查。每轮督查结束后,及时对督查结果进行分析,对发现的未按照标准运行问题,通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和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加以整改落实,确保标准落实到位。
二、工作成效
自实施标准以来,联勤网格化事(部)件发现总数从2014 年的318 794 件提高到了2015 年的344 920 件,结案率也从99.74% 上升到99.76%。各街镇能够通过联勤网格化队伍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例如江桥镇联勤网格化巡防队员按照标准中的应急事项工作规程,在巡防过程中及时救助一位跌倒的老人,使老人及时得到救治。南翔镇联勤网格化巡防队员根据标准中违规种养的内容,及时发现村民院子中种植的罂粟花,镇联勤网格化中心快速协调相关部门将罂粟花全部铲除。
嘉定区公共安全系数明显提升、公共秩序明显好转、公共环境明显改观。2015 年,公安报警类110 处警数同比2014 年下降3% ;2015 年城管执法案件查处量同比2014 年下降36.2%,处罚金额同比下降29.2% 。通过城市综合标准化管理,部分城市管理顽症得到有效解决。
三、未来展望
下一阶段,嘉定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全力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1. 制定标准
根据已制定的明细表,依托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根据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完成新增标准的制定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整个标准体系及相应标准的内容是否科学完善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好改进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和标准内容。
2. 协调指导
根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会、专题协调会、主任例会等工作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安排工作,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在标准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对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抓好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 宣贯标准
在标准制定完成后,组织开展贯标培训。按照岗位职能的区分,在区、街镇两个层面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标准培训,使得不同岗位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明确相应岗位的标准,提升标准化意识,确保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务当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开展。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媒体、现场、活动、问卷、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继续积极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氛围,进一步推广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市民对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的认识。
4. 评估督查
加强后续跟踪,持续改进标准。继续通过实地督查、系统抽查、巡防队员勤务规程督查、台帐审阅和工作汇报等方式跟踪标准贯彻实施的情况、效果,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定期召集中心各部门标准化工作人员和各街镇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化工作人员围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标准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标准,进一步完善整个标准体系,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