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谋划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思考
2018-02-07姜光焕郭建东
姜光焕 郭建东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承担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集聚、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十三五”时期,我国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提高海洋产业综合竞争力,探索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温州海洋资源丰富,是海洋经济发展大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事关温州经济发展和“海上花园”建设。
一、发展基础
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温州地处东南沿海,拥有丰富的“港、涂、渔、景、能”等海洋资源,特别是海洋港口是温州的最大资源,也是最大的家底。
1.海洋资源丰富。全市海域总面积8649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247.6公里,占全省的18.6%,拥有海域滩涂资源约80万亩,占全省的20%,拥有海岛714.5个,温州潮汐能、风能资源蕴藏丰富,东海海域油气储量较大。全市海洋保护区数量7个,总面积达到619.8平方公里,数量、面积均居全省前列,2016年入选国家首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试点城市。
2.经济基础扎实。“十二五”期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4%,海洋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二。沿海拥有浙南和瓯江口两个省级产业集聚区。
3.区位条件优越。温州是我国联接长三角和海西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确定的“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格局中的南翼,被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温州港是全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是浙江距离台湾最近的港口;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是浙南闽北的航空枢纽,旅客吞吐量居全省第2位。
4.对外开放明显。温州是首批14个沿海对外开放城市之一,在“一带一路”沿线建有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数量居全国地级市首位。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是国家一类航空口岸。2015年,温州获批建设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
5.体制机制灵活。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投资活跃,2016年全市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1%,成功发行瓯飞“蓝海股份”。温州首创全国海域审批“直通车”试点,开展全国首批、浙江省唯一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试点”,获批全国首个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城市,洞头被列入国家统计局海洋经济统计制度改革试点。
二、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深入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以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滨海城市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高标准保障“三大重点”,推进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树立海洋经济发展“三大示范”即民营经济示范、陆海统筹示范、美丽湾区示范,加快实现海洋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着力打造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高水平发展的“海上花园”。
(一)全力打造我国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立足温州市场机制灵活、民营经济雄厚优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开发,打造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积极发展示范区,走出一条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1.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原材料深加工业、港航物流业、滨海旅游业、现代渔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产业迈向中高端,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围绕主导产业培育,深入实施温商回归工程,大力发展一批重大海洋产业项目,力促产业转型升级。
2.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依托温州民办教育、社会资本办医、民政综合改革等国家试点,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强政策引导,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根据示范区发展需要,兼顾资源有效配置及项目合理布局,建立收费定价机制透明、现金流稳定的PPP项目储备库。创新PPP模式,深化与BOT、BOO等模式贯通研究,积极探索在PPP项目中发展混合所有制。
3.全力支持涉海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培育,着力培育一批涉海领军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涉海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二)全力打造我国陆海统筹发展的示范区。立足温州海洋资源优势,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等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统筹陆海资源保护开发、产业优化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陆海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构建可持续发展格局。
1.优化陆海产业布局。依据示范区的空间条件、资源环境,确定“一核一轴、四区多岛”的空间开发结构。瓯江口新区,按照“北生产、中生态、南生活”布局原则,引导北部重点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南部重点发展人居休闲服务,打造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灵昆—半岛发展轴,依托G330国道等交通干道,建立联系四大功能区的横向发展轴,打造温州滨江城市向滨海城市拓展的延伸轴。洞头海洋旅游区,构建以海洋旅游为主体,融合科技教育、生活居住等功能与一体的海洋旅游功能区。状元岙港区,形成以港口物流为先导、临港产业为主导、港口综合配套服务为基础的综合性港区。大小门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临港石化、临港物流和临港工业,打造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临港石化产业区。蓝色产业新区,按照生态用海理念,建设蓝色产业集聚、滨海品质新城、海洋生态修复于一体的海、产、城融合发展蓝色产业新城。建设“多岛”,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重要海岛、无居民海岛的分类开发与保护。
2.加快花园城市建设。突出建设瓯江口新区、环海西湖新城区和蓝色滨海新区。加强滨海城市设计,注重海洋元素植入,精心设计中轴线、天际线和城市建设风格色彩,塑造湾区城市风貌。推进洞头岛创建国家级和美海岛,严把霓屿岛、小门岛、状元岙岛、大门岛等海岛产业准入门槛,建设半屏岛、大竹峙岛、大三盘岛、大瞿岛等生态旅游岛。加快交通、能源、水利、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提升花园城市品质。加快示范区内温州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温州护士学校等高等院校建设,着力打造温州东部职教新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精做特妈祖平安节、七夕民俗风情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打造融汇闽南文化和东瓯文化的海洋文化高地。科学规划各类运动休闲线路和基地,大力发展海上运动,打造海上运动休闲胜地。结合海洋生态和颐养要素,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医养项目,打造健康养生岛。
(三)全力打造我国美丽湾区发展示范。立足示范区海洋生态环境优势,深化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突出发展海洋旅游,着力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产业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湾区。
1.全力打造5A级国家海洋旅游风景区。强化“旅游主业化”,实施“全域景区化”,加快洞头仙叠岩—半屏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全力提升旅游综合服务。突出发展滨海旅游高端产品,加快建设洞头状元岙邮轮母(泊)港,加快布局游艇基地、滨海养生度假基地和休闲海钓基地。推进洞头与南麂滨海旅游资源的整合,加强与雁荡山、楠溪江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联动,打造温州山海联动旅游新格局。全面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全要素”旅游管理模式,创建国家海洋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区,把“温州·高雄半屏山双屏双赢游”办成两岸互游的示范品牌。
2.全力建设洞头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实施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海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海域、海岛、岸线、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六大工程”,加强洞头南北爿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推进树排沙海洋公园创建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谋划建设蓝色温州湾海洋公园和洞头渔场渔业资源生态保护区。推进大门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动涉海企业加快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海洋产业体系。
3.全力推进国家海洋公园建设。依据“生态资源保护和旅游休憩目的地”的规划定位,按照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预留区4个功能区划分,推进海洋公园建设,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样板。着力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和主题岛保护性开发,加强海岸线保护,形成以岛礁、海岸线为景的自然生态旅游公园。
三、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五个方面”改革创新,切实推进海洋资源经济发展从重“需求管理”向重“供给管理”转变,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赋予新动能。
(一)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扩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规模和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支持发展海域使用权、港口岸线抵押、仓单质押等贷款业务。引导和支持港口、岸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产品。依托温州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推进适合海洋产业发展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
(二)创新海域综合管理机制。探索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多规合一”,试点“红线一张图”规划管控新模式。优先保障海洋经济重点用海项目,确保有度有序使用海域。以温州实施海域权属核查国家试点为契机,探索海域资源实物账户和价值账户指标体系。深化温州市首创的海域“直通车”制度,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等制度。先行先试全国首个地方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试行)》。
(三)创新开放合作交流机制。提升温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作实效,争取申报获批温州综合保税区,打造集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贸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化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台湾的经贸文化领域合作,积极促成商贸、财税、土地等国家部委政策向温州覆盖延伸。深化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洋经济贸易文化的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格局,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关检合作改革,落实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四)创新海洋资源管控机制。编制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优化海岸线布局,对海岸线进行分等定级,实施岸线资源利用初步评价制度。建立以岸线基本功能为核心的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自然岸线与生态岸线间的“占补平衡”制度。完善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探索无居民海岛价值评估规程。以保护为前提,明确海岛功能定位,严格按照规划功能适度利用。制定分区分类保护标准,建立重要海岛负面清单制度,实现生态脆弱和敏感区域海岛禁止开发利用。
(五)创新海洋生态文明机制。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加强准入控制,建立退出机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资源使用不超限。加强海洋生态红线区的严格管控,健全海洋生态红线和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制度。科学确定海域环境容量,建立健全以排污总量为核心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用能量(权)、碳排放权交易,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进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协作,建立完善海洋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长效机制。依据《温州市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设立海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争取省市财政加大对示范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