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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任务的重要进展

2018-02-07

中国民政 2018年14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养老

北京市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传达部署会议精神细化落实措施。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会议精神,潜心开展大调研,系统谋划新时代首都民政发展战略,组织召开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和专题部署会。二是启动新一轮首都民政事业改革。制定深化北京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搭建民政改革“1+N”政策体系,明确五个方面16项改革任务。启动民政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推动实施“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PPP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模式”等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启动编制区级层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实施基层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整体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辐射居家服务工作。三是出台《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增加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内容。加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更大力度地将资金向基层转移倾斜。四是深挖内涵创新载体,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入开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研究,成立“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 做民政为民爱民典范”宣讲团,开展“弘扬红船精神、践行初心使命”等系列主题活动,推树感动民政人物、最美民政人、民政好青年等一批先进典型。

天津市

一是载体运用取得新拓展。推出“民生讲堂”思想理论载体,印发《天津民政系统“民生讲堂”系列活动成果汇编》。推出“党员干部进社区”社会实践载体,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访贫问苦、问需问计、结对帮扶”活动。二是基层治理取得新发展。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城乡基层治理领导的实施意见》。贯彻“放管服”改革和“津八条”规定,从压缩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中介要件、推行一表式年检制度等方面,推出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十方面20项内容的改革举措。注重优化服务方式,将民政服务审批项目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实现了民政领域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

河北省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二是着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民政机构,设立民政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25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三是大力推动民政工作落地落实。借鉴民政部“蹲点乡、抓住县、联系省”的有效做法,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帮带督导活动,形成省市联合督导组,深入市、县、乡、村进行全方位督导的机制。同时,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风险防控年活动,全面排查全省1683家特困人员供养、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救助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机构。

山西省

一是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等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建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联动机制,制定护理标准,加强机构建设。二是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约1300个;开展全省城市养老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印制《全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应知应会手册》,实现养老机构在岗员工人手一册;对养老机构进行改造升级。三是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村和社区全部平稳完成换届工作;筛选、组织100个村(社区)开展以“自治、德治、法治”三治合一的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四是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全省性社会组织中实行年报制度;以“山西即刻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试点,推动行业党委全面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2%,党建工作覆盖率达88%;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五是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加强。配合国普办完成三轮验收工作;国家级地名地址库试点项目完成软件设计及方案论证;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部分编纂工作。六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提升。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山西省民政厅会同十六部门起草《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农村特殊群体,山西省民政厅印发《2018年农村特殊群体关爱行动计划》;山西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七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开展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建设,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菜单式”志愿服务。八是民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积极开展民政部和省委部署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起草《山西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会议主要精神。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召开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救助。指导旗县(市、区)政府和民政部门全部出台低保对象综合认定实施方案,94个旗县(市、区)完成对全部在享低保对象的重新认定。三是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区2.4万名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已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配套改造。五是不断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国贫旗县和边境旗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解决边境旗市民政基础设施空白点。

辽宁省

一是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制定下发《民政厅“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采取按月调度的办法,推进各地社区设施建设、配套政策制定等工作落实,民政部转发全国参阅推广。二是集中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社会组织清理规范督查通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三是深化婚姻登记服务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辽宁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民政部予以参阅推广。

吉林省

一是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明确工作思路、方法。建立《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大调研、大督查、大落实”活动。二是稳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启动实施全省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3年(2018年-2020年)整合改造提升计划;推广松原市依托建设农村托老所开展居家互助养老工作经验,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医养结合试点共37个项目进行督查。四是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成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全省社区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成立吉林省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启动实施幸福公益工程,召开全省慈善工作推进会。五是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全省“幸福社区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幸福社区示范建设;采取社会组织登记和党建工作“六个同步”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六是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开展流浪救助机构规范管理大排查、大督导专项行动;代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工作的意见》;全省60个县(市、区)已经全面完成地名普查任务,编印《吉林省跨界自然地理实体-水系卷》,编纂完成《吉林省地名志》丛书13卷。

黑龙江省

一是积极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积极融入全省改革大局,省民政厅被确定为第一批行政权力及职能移交的省直部门试点。二是坚决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全省实现县区级“一站式”结算和“随来随治、随治随走”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三是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建设农村独居、空巢、失能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四是抓好乡镇服务能力提升和村委会换届。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确定方正县等24个县(市、区)为省级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五是积极发挥“三社联动”作用。厅直登直管社会组织实现党工作全覆盖;开展“社会组织帮百村进百户”活动;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全部线上登记。六是积极创新社会事务服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12家省直部门出台《黑龙江省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行动计划(2018-2023)年》。七是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总结全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情况,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省内第四轮界线联检收尾。

运用图像采集法收集数据并计算,运用MATLAB以及最小二乘法拟合处理数据,将实际中的不规则曲线用二次或者三次多项式来代替.使数据更加容易进行后期处理与加工使用.根据得到的臀部运动曲线进行机构设计,运用多个位置的函数关系得出液压杆的长度与时间的关系,实现装置的控制.最终对产品进行具体设计,使其完整.

上海市

一是系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及时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各项任务。制定《2018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按月分解时间进度,全部上线督办。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大调研”工作,推进落实各项部署。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下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市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将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正式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突破医疗救助政策中户籍制度限制,将低保家庭成员中非本市户籍人员纳入低保救助政策范围。三是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首次改造1000张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解决失智老人照护难的问题。启动“老吾老计划”试点,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性服务。推出社区“养老顾问”制度,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的供需对接。下发《上海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广社区政务服务全市通办,打破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实现所有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创新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方式,基金会成立登记已实现前期咨询和成立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举办首届“长三角民政论坛”,推动民政事业区域协同发展。

江苏省

一是深刻领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民政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举措。省政府召开新时代民政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历史方位、发展路径。及时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明确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印发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方案,每月召开厅常务会议,专题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相衔接。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范围。按照省定新一轮扶贫标准,倒排低保提标进度。三是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将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等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加快推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有82%的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四是深化殡葬改革。成立由分管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范围对9类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所有设区市、90%以上县(市、区)实施节地生态安葬政策。

浙江省

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以信息化水平突破年、养老服务提升年、社会组织创新年、基层基础夯实年活动和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部署推进全省民政工作。二是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现困难群众凭一张身份证就可申请低保。推进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同标。三是持续扩大养老服务总量。今年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0家,实现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一半以上城乡社区。四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列为省委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六大工程之一,制定《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

一是传达学习精神,确定工作思路和“5+x”工作模式。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立了“围绕一个中心、践行两个理念、保障三类对象、履行四种职能、突出五个重点、强化六项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5+x”模式(其中,“5”是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政重点工作,“x”是不同时期的阶段性民政重点工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稳步提升拖底保障能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的指导意见》,分三步推进城乡低保统筹。三是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制发《安徽省2018年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四是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

一是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同比增长31%,各地全部超过省定扶贫线;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80%的县(市、区)实现特困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二是养老事业不断发展。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新建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借力海交会,集中展示了300余款健康养老新产品、新技术,签约项目25个,总投资超150亿元。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示范试点,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增加至160多家,覆盖所有的县(市、区)。三是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建立挂点督导、巡回督查、信访处理等机制,开展“三个10”活动,即开展10个省级“三社联动”试点,创建10个农村社会工作示范点,引导10家社工机构开展“牵手计划”。四是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落实完善“336”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出台《社会团体成立(换届)指引》《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制定《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取缔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五是专项事务管理不断规范。开展以“守望成长”为主题的关爱保护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地设立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面排查整改救助和托养机构;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江西省

一是加强基层民政方面。7个设区市、68个县(市、区)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二是社会救助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积极探索将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以及进城居住、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农业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城镇低保。三是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方面。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办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升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孤儿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全国人像比对查询技术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四是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第十届居村两委换届选举,99.6%已经完成换届选举,6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五是区划地名方面。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共清理整治1684条。六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出台《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殡葬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坟墓清理整治的通知》,全省共治理违规坟墓18万余穴。

山东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及时将会议主要精神向省政府作了汇报。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民政工作。二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提出降低社会组织注册资金标准、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登记事项“一次办好”等改革举措。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省财政每年列支临时救助资金1亿元以上,省慈善总会建立“救急难”基金。四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办法》。全省17个市全部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制度。

河南省

一是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束后次日,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黄树贤部长的重要讲话和6位部党组成员宣讲报告,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报告。二是民生兜底保障作用切实有效发挥。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组织实施敬老院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康复“五大工程”。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从敬老院建设、社区养老、医疗救助、“救急难”、“三区”社工人才支持计划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指导和政策、资金上的倾斜。进一步理顺儿童工作管理体制,将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统筹安排、资源共享、整合推进。重点加强儿童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有力有序推进。推进规范化社区建设。大力推进“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四是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率先建立地名普查规范化档案。《河南省公墓管理办法》已被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五是民政基层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将2018年定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年”,制发《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

湖南省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以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7次研究民政重点工作,省委书记4次听取汇报,3次批示指示民政工作,省长5次听取情况汇报,分管省领导10多次进行重点调度和实地调研,为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长期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民政对象和资金项目,推进阳光廉政民政建设。抓好社会组织党建,省级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立党建服务中心,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能力的实施意见》,推动乡镇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深入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编制湖南养老标准17项,建立全省社会化养老孵化基地。

广东省

一是狠抓党建引领,紧扣中心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二是落实困难群体兜底保障责任。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清晰明确市、县、镇三级政府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出台实施《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底,共掌握各类涉嫌非法社会组织156家,公布111家,查处102家。四是提升民政服务管理水平。全省、市、县三级民政和消防部门全部签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战略合作协议。民政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做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全覆盖,初步实现了民政服务机构的系统化、信息化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纳入自治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二是持续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目前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万人,占全区农村低保对象的49.2%,全区11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三是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继续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补助全区41个养老院维修改造;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四是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总结和推广合浦“农事网通”“南宁市江南区封四说事”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评估重要指标;开展打击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五是持续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质量。补充完善荔浦县撤县设市相关材料,审核完成柳州、百色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材料;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管理。六是持续提升民政综合能力。推动自治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3+1”政策文件在全区扩面提质;安排彩票公益金资助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530个,争取中央资金新建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补助项目22个;实施乡村振兴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19个。

海南省

一是全面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民政工作。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厅党组定期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和专项工作督查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年度任务按时推进。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省委、省政府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了市县发展综合考核指标,编制出台《海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2年)》。在海口、儋州和文昌3市开展“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探索“大社区”治理模式。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成立了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加强。

重庆市

一是党建统领持续推进。通过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社会救助不断完善。聚焦城市困难群众重病费用负担重、重残失能人员护理难、非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开支大等特殊困难,重建城市困难群众脱困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帮扶体系。三是社会福利不断发展。对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进行再谋划,提出“1+6+4”的总体思路。同时,加强国际养老服务业合作,推进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四是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总结推广社区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法;开展“简政便民”行动;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级工作协调机制,实行社会组织登记“验资通”;开展社工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五是公共服务持续改善。17条县级界线野外联合检查和第三轮省界联检基本完成;为1.2万名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500万元。六是基层民政不断加强。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更名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从二级机构升级为一级机构,出台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印发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通知。

四川省

一是确保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实施“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文化民政”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出台《四川省深度贫困县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对焦45个深度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特殊专项救助政策。三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制度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融合发展。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体现党建工作要求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

贵州省

一是围绕“五个突出”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党建引领、突出贴近中心、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狠抓落实,突出夯实基础,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系统第一季度工作调度会等,传达民政部关于民政工作部署安排。二是推进民政兜底脱贫。制发《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度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贵州省民政厅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形成了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的格局。三是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全省村级普遍拟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四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经国务院批准从世界银行贷款3.5亿美元、法开署贷款1亿欧元,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支持贵州各级政府发展养老服务业。

云南省

一是聚焦工作落细落实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及分管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派出7个由分管厅领导带队的调研组,分赴16个州(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推进发展的建议。对标《2017年民政部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报告》,研究谋划全年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二是加大低保核查力度。统一全省社会救助业务办理信息系统,对3.8万条低保异常数据信息进行核查整治清零。深刻吸取陇川事件教训,采取厅领导率队督查督办,约谈州(市)民政局负责同志等措施,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是健全殡葬管理体制。调整充实由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派出16个工作组,指导、督促各地对殡葬工作全面清查整治。四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制定2018年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厅领导联系1个州(市)、抓1个县(市、区)、蹲点1个乡镇(街道)、解剖1个村(社区)的办法,推动六项重点工作落实,畅通落实民生民政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西藏自治区

一是深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制定《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召开2018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发挥兜底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共暨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增强救助时效性的有关要求。三是社会事务工作有序推进。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战略,积极参与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五是积极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民政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

陕西省

一是传达学习、确定思路。专题向省委、省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厅党组(扩大)会议,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建立省市县三级重点工作台账。二是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扎实推进。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决纠正错误做法,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的建档立卡低保户,实行“渐退帮扶”,做到“脱贫不脱保”。三是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良性运行机制。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补一点、镇村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解决了幸福院运营经费问题,采取配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了幸福院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在全省推广韩城市“互助幸福院覆盖广、福利园区标准高、关爱服务机制新”的农村养老经验。四是儿童关爱保护。会同省教育厅等4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制度。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推广安康市旬阳县“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根本”的社会治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力量,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3.07亿元用于解决城镇社区“两委”工资待遇及办公经费。

甘肃省

一是深入领会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年度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17次召开会议研究兜底保障、社区治理、殡葬服务等民政工作,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完善“两个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完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有效期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易进难出”或“只进不出”的问题。三是坚持制度引领,夯实基层基础。以民政部蹲点调研为契机,加快推进政策创制,着力破解基层民政力量不足、工作经费短缺等瓶颈问题。报请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

一是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组织召开厅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召开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制作传达提纲发放到每名参会人员手中。二是强化社会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依托项目为困难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配备康复辅具,改善居住环境,并建立康复辅具体验点。三是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制发2018年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八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蹲点调研;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互联网+民政服务”平台和民政大数据体系,实现民政政务数据跨部门互联共享。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是全面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年”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二是稳步推进民生实事。开工建设农村老饭桌5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个,建设“儿童之家”556个。建立健全孤儿养育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三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同步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在精准脱贫中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机制。强化农村“三留守”关爱督导员职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五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纳入自治区2018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民政厅机关19个党支部将与57个社会组织党支部签订“联建共育”协议,对没有党员的104家社会组织委派民政厅党员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六是在强化基层服务能力上补齐短板。印发《2018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推进表》《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城乡低保等11项民政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审核办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全区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月18日召开了全区2018年民政暨老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区民政工作。二是兜底脱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南疆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162万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32.2万兜底脱贫对象全部实名制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三是试点村级民政协理员,逐步夯实民政基层能力。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和选拔培养村级民政协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在阿克苏、喀什、和田三个地区21个村启动试点工作。由“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兼任村级民政协理员,在2至3年内负责村级民政协理员的选拔、培养、帮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是学习领会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兵团民政工作。召开2018年兵团民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兵团民政工作。兵团党委统战部部长穆坦里甫·买提托合提出席会议并讲话。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团场社区改革。通过深入调研,起草下发《关于兵团团场社区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兵团团场社区党组织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团场社区居委会选举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师推进团场社区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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