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创新提高监管水平
2018-02-07田力
田力
(阳泉市郊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山西 阳泉 045000)
1 引言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革新的更深入的优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监管。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进入执法快速轨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积极探寻新的思路和理念,按照对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角色和功能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完善执法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起全新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
2 加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
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对工程质量的好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
2.1 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其质量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而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决定施工质量的好坏。与施工单位和施工主体签订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书,包括施工内容、质量要求、期限要求、文明施工指标要求和人员保证、特种作业等。对特种作业人员都给出相关的准确提示。特殊、关键工序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特殊、关键工序的程序的相关条例严格把关。坚持实施技术公开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隐患质量,在第一时间提出建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并且要安排专业的人士核实[1]。同时,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经常抽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单位的人员到位情况,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2.2 监理单位的管理
主要是抓好人员资质和到位率。对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监理单位是否下过整改通知并积极处理,否则就是管理不到位,不负责任。强调监理公司在项目监理中的独立作用,切实明确监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权威与作用。同时监理公司应该具备综合能力的各类人才。监理公司为了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必须要调整人才结构和能力,除此以外,监理要关注职业道德,监理公司时刻要关注社会形象,严格要求不能销售资质,不能分配监理业务,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能盲目地按照建设单位的说法办事。做到,不能用监督来进行个人私心,也不能与某些方面串通、诈骗,破坏工程质量。总之,只有正确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才能完全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
2.3 设计方面
①主要是监督检查设计人员在工程开工后随意进行设计变更的行为,以及后期服务质量行为,关键部位必须到位。
于监督施工各个单位,尤其是设计单位,一定要通过核查施工图纸,按标准执行相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③在工程中应用并且推广建筑节能研究成果,制定政策,加强指导。标准设计工作要和最新的科研成果相结合,第一时间更新标准地图,使建筑节能“四新”技术在工程建设中能够广泛应用。
2.4 质量检测方面
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收样环节,对送样的措施应检查判断,将收样环节把好关,同时,严查不检测出报告的行为。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是工程质量检测。明确检测机构的设备设施、人员条件、业务范围、检测业务程序和监督管理的相应惩罚措施,规范在检测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2]。只有这个环节规范了,工程质量才能切实得到保证。
3 要制定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现代化模式
3.1 提前介入监督
当建设单位办理完规划土地手续后,在进行招投标时,对报名队伍的资质业绩进行监督考察。因为施工单位的业绩主要是公司的业绩,而实际的施工队伍并不一定获得公司的业绩,而当地的监督机构对施工队伍的情况比较了解,在招投标报名时,提出合理建议,从源头上就会清理出低水平的队伍,为以后的工程质量的控制带来便捷[3]。在建设单位选择监理企业时,提出参考意见,这样就能选择好监理单位。
3.2 在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的建设工程区别对待
对于企业市场良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能够自觉执行规范标准的企业,不应作为监督的重点,反之,应加强监督次数,将控制的部位和巡查的次数适当加大,这样才能合理分配监督资源,宏观控制好本地区的工程质量[4]。对于新农村建设工程,在主动服务指导的同时,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安全。
3.3 建立预测性和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使服务与执法相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做好过程监督工作的同时,应着眼于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服务性。对工程违规现象进行认真调查。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趋势或工程施工出现困难阶段,容易发生质量缺陷时,监理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扭转监理滞后、被动反应的局面。
3.4 工程质量监督应通过检查与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
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到位检查后,主要是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只有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才能真正掌握和了解施工的质量状况,做到有的放矢。
3.5 建立行为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施工各方从个体监督向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以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为监督对象,将建设单位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的前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和结构工程季度检查,影响施工。工程质量的整体质量应全覆盖监督。
3.6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方面的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遵守质量监督的条例程序,确保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政府监管,建立集体监督机制,由专业人员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予以认证。[5]同时规定,各级监察文件由各部门、科长、站长的监察员按照规定职权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处罚的准确性实施。监理机构也要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学习,提升监理队伍的专业素质的整体水平。一步一步地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更新检测用的设备,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
3.7 突破现有的编制机构
应以本地区的建设规模,确定监督机构的规模。如果不改变现有模式,在建设规模显著增加时,难以适应工程需要,无法控制工程质量。也可以尝试各监督机构之间适时进行资源整合。当然涉及单位较多,需要深入思考。
4 结语
总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不仅要注重“点”或者“几个点”的管理,还要注重“面”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工程质量不仅是静态管理,更重要的是动态管理。只有严格执行法定的施工程序,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的监督管理,严格监察违法违规行为,才能净化和规范建筑市场,以达到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加强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和预控,建立企业声誉档案。及时收集、统计和汇总质量投诉和不良记录,定期报告加强对工程单位质量的监督事项,规范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强化工程方监理机构的职责。全面实施现场技术监督措施。基坑支护质量和基础结构的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不断创新监理管理模式,提高监理水平。适应形势的发展,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