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18-02-07
本期主题:质量政策解读
出席名单
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技术机构: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代表:上海长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德福伦化纤有限公司、书香门地(上海)美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等
品牌与城市,好比鱼与水,城市给予品牌生长的环境,品牌则赋予城市个性与灵动。“大白兔”奶糖、“美多牌”收录机、“上海牌”手表……曾几何时,这些 “上海货”就是高档的代名词,也是上海品牌的象征。
今年初,上海市发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4月26日,上海市发布《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服务领域能够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质量月”之际,如何帮助中小企业及时读懂最新政策、分享质量红利?本期沙龙,结合当下最热门的新《标准化法》出台和“上海品牌”认证,为企业答疑解惑,助力打通质量政策与服务企业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声音:团体标准为何激起“千层浪”?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发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有些企业没仔细研究就盲目参照执行,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我国已先后出台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规范。《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虽然在形式上符合《标准化法》的要求,由合法的社会团体发布标准,但并未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当有两个或多个可信度值满足改进后决策原则时,选可信度值最大的一个作为优先的决策结果,其他满足条件的可作为备选结果。
共识:团体标准一般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参与制定,代表了市场的需求。制定团体标准是一柄双刃剑,一旦获得社会认可,团体标准的制定主体的社会地位也会提高。如果团体标准没能被社会广泛认可,甚至引起争议,那么对于该标准的制定主体也会起到负面作用,市场也会选择用脚投票。
关键:质量是品牌的基石
中国的许多中小企业很难获得产品的品牌溢价,尤其在国际品牌的冲击下,只能疲于应付、勉强生存。
我国是制造大国、品牌小国,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企业研发投入只有达到其销售收入的5%以上,才有较强的竞争力,投入2%的只能维持企业基本生存。在国外,即使一些小企业也有自己的研发部门。
共识:质量是品牌的基石,同时品牌也能带来很高的收益。只有注重产品质量和研发创新,专注于某些单一产品并做到极致,不断提高质量、精益求精,才能打响企业品牌。
释疑:小微企业也能申请“上海品牌”认证?
以往,各种名牌评比的硬件门槛往往很高,对于起步不久、资源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可望而不可即,很难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上海品牌”认证由上海品牌国际认证联盟负责受理和实施评价。申请企业可以根据上海市认证协会网站提供的模版,提交申请书和自我评价报告。申请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是否有体系认证的经历和有效证书,在历年品牌评价中有无获得实际荣誉,是否参与评审各级政府的质量奖,有无获得荣誉等。这些都是判断企业是否在行业中领先的参考。
共识:企业首先要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评估,哪怕是小微企业,只要在细分领域做到极致,也可以申请“上海品牌”认证。
趋势: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主体责任
2018年1月1日新《标准化法》发布,有些中小企业虽然了解一二,却并没有深入研究新《标准化法》,没有厘清新形势下企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变化,不清楚具体工作该从何处着手。
根据新《标准化法》,企业的产品标准无需再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是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将正在执行的产品标准或服务标准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
共识:新《标准化法》鼓励制定和实施严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帮助企业压缩了标准备案时间,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强化了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