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师范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因素及对策研究
2018-02-07李映松李红明文钦
李映松,李红,明文钦
(云南师范大学就业处,昆明 650500)
1 引言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其就业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同时,基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国家及社会对高校大学生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毋庸置疑,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出学校,走上自主创业之路,师范类大学生也不例外。因此,在师范类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2 师范类大学生创业基本素质现状
创业基本素质,是指在人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基础上,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全面地、较稳固地表现出来并发挥作用的身心组织要素、结构及其质量水平[1]。
笔者结合多年在高校从事创业实践服务工作经历,通过与创业师范生进行咨询、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对云南省师范类高校同行进行创新创业教育调研、交流等,对师范类大学生创业基本素质现状概述如下[2]:
第一,大部分师范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较弱,追求稳定工作(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的就业观念仍占主流,基于专业学习、实践经历、兴趣特长等方面挖掘创业机会的意识严重不足,创新创业的精神与意识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引导。
第二,大部分师范生通过大学期间师范类技能的培养,已经表现出较好的工作心态,如在制定计划、完成指定任务等能表现出较好的独立性和执行力。与此同时,相当部分的师范生不具备对于创业的担当性和冒险性能力,对把握机会的能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第三,通过多年的教育经验积累,师范院校在对学生加强专业知识与专业基本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师范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大部分学生对专业与教师职业知识具备了一定的能力。相比之下,对创业资源的获取、管理的能力缺乏训练,对产品/服务业务的市场营销,对经营管理、财务知识等显得非常欠缺与薄弱。
3 师范类大学生创业基本素质问题剖析
基于上述问题,不难发现,师范类创业大学生的比例较低。同时,创业的学生中,大都凭着团队在专业上的微弱优势开展业务,创业的成功率就更低。导致这样问题出现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3]:
3.1 政策驱动导向
我国是人口大国,“科教兴国”一直以来是我国的发展战略。要发展教育事业,师资队伍的作用至关重要。国家对师范生就业问题高度重视,一直实施鼓励及保护性措施,师范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大部分师范生一直怀着“毕业后就顺理成章当一名老师”的就业理念。
3.2 学校人才培养
师范类高校大都已经探索出一套完整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明确的教育目标(为各级各类教育部门输送师资人才)的驱使下,强调各专业的师范性,强调学生的师范技能,通过通识培养、专业教育、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完善师范生教育的各个环节。与此同时,大部分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与师范专业教育如何深度结合探索还不完善,不能将创新创业教育真正融入师范生人才培养全过程。
3.3 家庭环境因素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的重要转型时期,机构体制改革也逐渐渗透到各行各业。目前大学生的父母大都是60、70后,经历过人生百态。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都能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样的谆谆教诲为孩子将来的就业意向埋下伏笔。在这个问题上,云南省师范类学生表现得尤为明显。
3.4 个人意愿因素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大部分的师范类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往往选择就业居多。在个人意愿方面,就读师范类学校就是为了当老师,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在这样的意愿指引下,在大学学习期间,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创新创业学习的主动性明显不足,能力明显不强,创业实践技能缺乏,知识体系相对单一。
4 师范类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通过对师范类大学生创业基本素质现状的概述和创业基本素质存在问题的剖析,我们看到,师范类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很显然,师范院校的核心职能是培养师资,其培养的学生同样面临就业、择业问题,同样需要具备创新创业能力。师范院校的在校生就是未来的教师,很难想象传统保守、因循守旧的教师能够培养出大批富于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4]。现从资源整合体系、课程教育体系、实践实训体系、经费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师范类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4.1 资源整合体系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所面临的环节众多,资源分散,构建一套完整的协同工作体系至关重要。师范类高校可以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或者“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等这样一个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整合体”[5],整合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其作为学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的重要载体。“资源整合体”的第一负责人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该“资源整合体”的核心功能为针对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教学实践、竞赛指导、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为创新创业工作的协同推进“保驾护航”。
4.2 课程教育体系建设
创新创业课程教育是推动师范类学生创业意识、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层面开设《创业基础》类课程,并将其列为校级公共必修课科目。设置课程至少32课时,2个学分。积极探索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既有实践性的活动又有理论知识学习;既有线上的知识内容,也有线下的见面课。探索混合式教学,基于慕课学习平台为师范类学生提供系统、完善的教学资源。
为保障课程教育的效果,学校需要配套教学支撑服务,从师资团队建设、教材开发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教学管理监督等入手,健全和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充实创新创业教学资源,丰富创新创业教学模式,培养和引导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创新创业教育需要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教学实体学院要针对各专业开设与创业教育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创业实践及其探索。
4.3 实践实训体系建设
理论学习如果与实践相脱节,最终只能是“纸上谈兵”。实践实训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与创业相关的科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竞赛活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加强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及校内创业环境。加强校内、校外就业创业实践基地(创业园)建设,加强与政府及社会各界联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业实践等。
为配合其实践应用,学校要多开展“创客训练营”系列活动,校院两级齐心合力,开展创业教育活动或讲座。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创客空间等各项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利用外部的资源、环境、政策以及可能对创业项目的孵化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提高大学生自身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学生的创业计划项目,以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形成一个大学生创业的榜样带头机制,营造一种积极创新创业、开拓思维、不断创新的浓厚氛围。
4.4 经费保障体系
为积极推进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学校要不断加大投入,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全盘统筹、统一规划、合理使用。
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奖励资金,一方面用于奖励创新创业教育、各类创业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另一方面用于支持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设立校友会“创业校友基金”,加强与成功校友的联系,改革传统的基金会经费使用办法,让校友充分了解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发展情况,让其作为“天使投资人”,对其感兴趣的创业项目进行指导、扶持,最终达到校友、大学生创业团队、学校三方能够共赢。
5 结语
笔者始终认为,师范类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处于特殊地位。让即将成为教育工作者的在校师范类大学生通过创新创业教育的熏陶,树立一种创新创业意识,在其踏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前置,散播到中小学的教育过程中去,这将是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非常有意义且值得去深究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