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社会保障
2018-02-07何文炯
■文/何文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在城镇则是一套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不适应的症状。由此,社会保障走上改革之路。
经过30多年的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转型,缴费型的社会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二是社会保障项目显著增多,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类专项救助和多项普遍性福利制度;三是社会保障惠及范围持续扩展,尤其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开始面向以农民为重点的非工薪社会成员,使社会保障权益逐步由工薪劳动者权益扩展为国民权益;四是社会保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社会保障领域汇聚的资源不断增多,国家财政的直接投入持续增长。
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重大进展,主要是因为国家逐步确立了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执政党奋斗的目标。得益于改革开放,我们有机会向发达国家学习,了解国际上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经验,学习先进的理念、技术和方法,将其与自己的国情结合起来,制定出适合于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方式。得益于改革开放,经济持续增长,为社会保障项目增设、惠及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提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一是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不足,可持续性令人担忧,制度运行效率不高。部分人群保障项目不够、保障待遇偏低;部分项目权责不清晰,制度运行过程中某些主体的行为不规范,基金难以实现长期收支平衡;社会保障相关服务的供给机制存在缺陷,导致社会保障资源浪费和制度运行效率不高,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程度也有待提高。二是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成员对风险保障的预期逐渐提高,对社会保障权益、尤其是基本保障公平性的诉求不断提高,希望通过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未来长期的稳定预期,但现行制度和体制机制仍有诸多不适应。三是现代社会保障的理念还没有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的治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管理服务的先进技术方法尚未充分掌握,社会保障领域诸多基本理论有待深入研究。
因此,新时期社会保障领域深化改革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出发,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有效的社会保障治理机制。一是从现代社会国民基本权益出发,按照社会成员基本风险保障需求,完善社会保障项目体系,织密社会保障网络,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发展和基本尊严。二是从永续健康运行的目标出发,全面改进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明确各项目的职责分工和制度定位,恪守“保障适度”的原则,培育社会成员理性与合理的预期,增强互助共济性,培育共建共享的文化氛围。三是从社会保障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用人单位、个人家庭、社会组织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社会保障参与者、管理者和相关服务供给者的行为,优化社会保障资源配置,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