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再审判决后的缓刑考验期限折抵

2018-02-07冉诗玉

中国检察官 2018年10期
关键词:钟某犯罪人通知书

文◎冉诗玉 张 雷

[案情]2013年2月6日,被告人钟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3年2月26日向社区矫正管理局送达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记载钟某的缓刑考验期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数日后,检察机关因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一审法院以钟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该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3年8月1日再次向社区矫正管理局送达执行通知书,该执行通知书记载钟某的缓刑考验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此时,钟某已接受社区矫正5个月零3天。随后钟某分别向社区矫正管理局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其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折抵再审判决缓刑考验期。

本案对于钟某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是否应当折抵再审判决的缓刑考验期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不应折抵,被告人钟某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以第二次做出的执行通知书载明期限为准。第二种意见认为,钟某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从第二次做出的执行通知书载明的起始时间起算,但钟某已被执行的5个月零3天缓刑考验期应当折抵再审判决的缓刑考验期。

[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再审判决后缓刑考验期可予折抵于法有据。2002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根据上述批复可推知,先行羁押的行为是其后被追诉行为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则可折抵刑期。而缓刑相对于实刑而言,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根据 “举重以明轻”原则,被判处实刑的犯罪人的羁押时间可折抵缓刑,那么比实刑更轻的缓刑考验期自然可被基于同一犯罪行为所致的缓刑考验期折抵。

第二,再审判决后缓刑考验期可予折抵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时并不必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局亦无权终止钟某的矫正期,所以,再审期间钟某仍在承担缓刑考验期的义务和责任。法院就同一犯罪事实两次开具执行通知书,钟某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接受社区矫正的总缓刑考验期为5年5个月零3天,违反刑法关于缓刑考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的规定。因此,缓刑考验期可折抵既尊重和保障犯罪人的人权,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第三,再审判决后缓刑考验期可予折抵体现了缓刑制度宗旨。创设缓刑制度旨在促使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实现教育改造的目的。缓刑虽非收监执行,但犯罪人的人身权利同样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应当在责任层面有一个对应。如原审判处缓刑且已开始承担考验期义务的行为人,若再审宣判无罪,国家需对此承担责任作为对应;若再审仍判处缓期执行,这个对应应当为先期承担缓刑考验期内的一切人身限制,即再审生效判决的缓刑考验期。

综上所述,钟某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从再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应当折抵再审生效判决的缓刑考验期。实践中应当注意,在原审和再审均判处缓刑的案件中,现有法律对于本文讨论的问题未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实践做法也不甚相同。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相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而言,其出现上诉、抗诉和再审的情形较少,缓刑考验期的折抵问题也因此容易被忽略。但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应不断规范化,缓刑考验期的折抵问题需有明确规定。

猜你喜欢

钟某犯罪人通知书
入学通知书
友情代驾出事故,责任谁承担?
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与犯罪人的再社会化
工地上的他收到了北大录取通知书
践行反家暴,一直在行动!(二)
减刑假释实行申请制之倡导
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制度分析
50年前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提供盗窃目标也犯罪